工傷五級,在公司工作月,辭職還可以拿到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嗎

時間 2022-02-23 15:00:11

1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做了傷殘鑑定以後,是否已經拿來賠償費用嗎,如果拿了就結束了,你自己辭職,單位沒有賠償

2樓:此生愛過

可以!工傷保險待遇中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是鑑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工傷職工,隨著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工傷保險關係終止以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支付給工傷職工的舊傷**醫療的補償,以及因為身體傷殘影響再就業擇業和工資福利待遇的補償。

工傷職工五級傷殘,屬於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分別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退休。五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也可以主動辭職解除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工傷職工領取該兩金之後,工傷保險關係終止,不再享受工傷方面的優待。

因此,你自己辭職,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3樓:二日花

是自己辭職的,這個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肯定是沒有的,而且醫療補助金也沒因為是自己辭職的,這個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肯定是沒有的,而且醫療補助金沒有,因為不是公司辭退你,你自己辭職有很多東西就沒有的

4樓:高傲公子

只要是受了工傷,那麼公司就得負責。如果繳納了社保並且有工傷保險,那麼會有工傷保險來理賠。如果公司沒有給繳納社保,那麼就由公司來理賠,並且補償未繳納的保險金。

如果在工作期間受了工傷,賠償不以你辭職而取消賠償。所以,補償還是能拿到的。但是你要保留好你受工傷的各類證據。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但工傷五級已相當嚴重,對再就業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不建議員工提出辭職。

工傷五級,應保留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為本人工資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6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7樓:郭某某律師

解除勞動合同後還有兩個一次性補助金

各省標準不同

8樓:步利佳

工傷是可以拿到一次性醫療補助,但是不能拿到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工傷後繼續工作,三年後辭職,還能拿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嗎

9樓:

當然可以拿到的。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來就是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才該享受的工傷待遇。

2、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給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4、你可以在網上查當地省份《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可以看到當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

10樓:雷蕾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您好想問下工傷十級沒有離職繼續工作,如果是過幾年再離職還可以領一次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嗎?

在嗎?回答

可以的,如果您離職的話,是可以拿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

勞動者**結束後,如果勞動者仍然在勞動合同期內或者與用人單位一直保持勞動關係,則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提問是在退休前離職都可以還是有時間限制

回答需要在您離職時,只有勞動關係終結時,才存在支付費用的問題。

提問是現在還不想離職,如果以後離職還有嗎?

回答勞動者的工傷賠償金本身就是離職後才能申請領取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提問意思是只要發生十級工傷了不管你什麼時候離職,只要是離職之後就可以領一次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傷殘就業補助金是吧

回答是的,只有在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提問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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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14條

工傷辭職後單位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賠付有時間限制嗎?

11樓:中顧法律網

職工構成工傷五至十級傷殘等級的,在辭職時可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工傷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即自辭職之日起開始計算。若過訴訟時效則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我辭職了,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還沒下來,可以不走嗎

1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在工傷員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應當支付員工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支付方根據地方法規來決定。員工可與單位簽訂離職協議,寫明按照地方法規要求金額,約定傷殘補助金的發放時間等。

員工的勞動關係已經解除後,是不能繼續在公司不走的。如果沒有約定支付時間和金額是可以暫時不辦理離職手續的、如果遇到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

2、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依《工保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

對於五、六級傷殘,用人單位應無條件予以安排工作,而且不受原定合同期限的影響,而傷殘者無論在什麼時候提出離職都不超期,都一樣會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這二金的領取也不受工傷發生已過多長時間的影響。

對於七、八、九、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領取既可發生在合同期滿終止後,也可發生在合同期內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後,一樣不受工傷發生已過多長時間的影響。

如果索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時發生糾紛,對方不給,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對於這種情形一樣不與工傷發生時間的長短有關,而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解答者 貴州黔西南王致富

1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辭職了,就的走,公司有權不留你。

請問我工傷自願辭職了還沒有拿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回去上

15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工傷,鑑定為傷殘等級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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