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求解答,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時間 2022-02-20 12:45:14

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工傷賠償要看你是否上過工傷保險。如果上過,一般是工傷**出一部分,單位處一部分。

還要結合你們地區的社會平均工資。

你解除勞動關係和不解除拿到的賠償是不一樣的

不解除繼續留任大概是個:一次性傷殘3300 x 9個月=29700元(如果繳納過工傷保險,要看你的繳納基數,**出,錢是打到單位賬戶,單位轉交給你,可能達不到這個多。如果沒有繳納,單位就要支付你這麼多)。

停工留薪工資:3300元/月 x 停工留薪期(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這個是單位支付)

住院期間伙食費:住院天數x 當地標準

住院期間護理費:。。。。

如果解除勞動關係,有一次性工傷醫療和就業補助金(這個也是要看你們當地的執行標準)

9級不解除差不多是個4w左右

如果解除大概是個9萬左右(這個都要具體算,看標準和其他因素)

2樓:明月高樓

直接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遼寧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主張賠償,由於你是工傷九級傷殘,因此你可以獲得九級的工傷待遇。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工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九級為9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計發基數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全月的月平均工資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相比較,採取就高不就低的願則計算工傷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相應級別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九級為l2個月。

3樓:

第一,你應該先查一下遼寧省關於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你工傷**期間的工資可以根據這個來計算工資,我不清楚你眼睛的傷的程度,初步估計是3個月吧,所以停工留薪工資為3300*3=9900元。

第二,用人單位用工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計算11個月,故此可以要求再支付11個月工資:2000*11=22000元。且從2023年開始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工傷應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自己計算

第四: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遼寧省社平工資(我只知道重慶的是3337,不知道遼寧的)*4=自己算。

第五: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鑑定檢查費+交通費等。

第六、要求補繳社會保險。

總之算下來自己應該是拿的到7、8萬左右吧。

4樓:郭瑞承律師

這個工傷賠償各個省不一樣的,你要查一下你所在省的標準,我建議你去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他們不收任何費用,還會給你派律師的

一般來說,如果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獲得的賠償有經濟補償金,**期間的工資,另外可以獲得雙倍工資11個月(這個有些省份不支援,認為過時效了),加上單位補交社保,還可以獲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殘疾賠償金(9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那麼你還可以獲得多一筆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像你的這種情況最好先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

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6樓:周律師說

你好,一般情況下,家人或者親朋好友突然發生工傷時,很多人會驚慌或者悲痛,有的甚至手足無措,不知道怎麼維護自身的權益。作為一名法律人士,提醒當事人遭遇工傷時,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要明確遭遇工傷單位的名稱和住址。

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情況下,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及位址,就無法確定追索的物件,但是實踐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確切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後,包工頭自己僱傭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名稱是誰,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工傷,勞動者如果不明確單位的名稱,便無法索賠。

2、要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關係證明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3、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的非常重要的乙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後一年內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會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援。

所以,對於勞動者來說,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4、與單位協商解決前,根據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明確工傷賠償數額。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請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者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後往往不願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而是選擇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者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會採取迎合態度,但是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續醫療費用無法明確,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勞動者的權益有可能因此受到傷害。所以,如果選擇協商解決問題,應多諮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有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因經濟條件原因不能聘請律師的可以尋求法律援助。

7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樓:韓飛律師

一、發生工傷以後,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去當地的社保部門去做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所需要的資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9樓:不精之作

1、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認定工傷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據鑑定的勞動能力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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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 患職業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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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此種情況最好申請工傷,按照工傷等級索賠。這種情況肯定是工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