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啊能告他不

時間 2022-02-19 21:50:09

1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2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可以,要求補償誤工費,醫療費,精神損失費。。。。

3樓:

讓單位把這1000多元報銷就,休息的工資照付,如果單位不報,可以提起勞動仲裁:1,要求支付第二個月至今的雙倍工資;2,支付休息時的工資;3,報銷醫藥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大蝦球

先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然後拿著工傷認定到勞動仲裁去申請仲裁

工傷認定是有時效限制的,一年內申請

可以要求誤工費、醫療費、因醫療發生的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果構成殘疾可以請求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器具費

可以要求從工作起第二個月開始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即11個月的雙倍工資。

誤工費按本人的工資標準,如果本人的工資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5樓:上海正久

你好!首先要確認私人作坊有無營業執照。

如有;應該到公司註冊所在地勞動局去申請工傷認定(時效為事故發生之日起算1年之內),相關材料包括傷者病史及單位營業執照(或企業基本資訊)、與單位有事實勞動關係相關證明等等,然後做工傷鑑定,根據傷殘等級及相關賠償標準向單位索賠,並可根據勞動法規定要求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2倍工資。

如無營業執照;可以按照人身損害案件向法院起訴老闆要求進行傷殘鑑定及根據相關標準賠償。其中誤工費均按上班時的工資標準計算。

6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申請時限是一年,單位申請的話需要在乙個月內申請。 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吧,然後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如果單位不依法賠償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不是工傷,但員工耍無賴可以告他嗎?

7樓:蕭笙默丶

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

很抱歉是不能的

受了工傷會需要有正常的工傷程式

不是工傷沒專有理由起訴用人單位屬

如果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的話請點選「採納為最佳」或者是點選回答介面的右上角「採納回答」 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繼續向我提問呢 您的採納就是我的動力 謝謝 祝您天天開心!

8樓:我的

是不是工傷不是由用人單位自己決定的,如果員工認為是工傷,你認為不內是工傷,你容需要向工傷認定部門申報工傷,由工傷認定部門給出認定結論。

如果認定為不是工傷,你和員工一起去領取認定結果,他自然就接受了。而不是用人單位自己覺得不是工傷,這樣屬於瞞報工傷,是違法的。

工傷過了訴訟期還能起訴嗎?

9樓:遠端法律諮詢

1,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2年,是否過了訴訟時效,要看自己的權利是從什麼時間被侵害的,是從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兩年之內主張,一般法院都是受理的;

2,建議你先去當地的社保部門做工傷認定的申請,如果認定為工傷以後,在去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鑑定,這樣就可以按照評定的級別,要求公司進行相應的賠償;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再起訴要求賠償! 受傷害已十一年了,已經過了訴訟時效期限。根據我國民法通則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期限為一年。

過期即視為放棄權利。一、《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二、你的案件,受傷當時就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且已經達成協議。11年後,由於生活的窘迫和無法承擔昂貴的假肢費用,才想到再次起訴對方賠償損失,顯然過了訴訟時效期限了.

也可以在當地法院起訴試試。法律雖然是這麼規定的,但有時情況也有不同。硬讓碰了,不要誤了!

11樓:友冰衷沛凝

屬於企業瞞報的工傷,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由企業支付,企業拒絕支付,可以按照瞞報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否過了訴訟時效,要看自己的權利是從什麼時間被侵害的。從你介紹的情況看,出了工傷事故以後,雙方達成了處理協議。現在只是沒有履行而已。

則從你父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協議不履行起是兩年。第二,工傷的認定和傷殘等級的評定,是要到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部門進行鑑定的。如果評定的傷殘等級在四級以上,老闆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

除非是勞動者自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一次性獲得賠償。第三,你可以讓你的父親到勞動部門去進行一下勞動能力鑑定,看鑑定結果是幾級傷殘,然後再做處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勞動爭議仲裁是不會立案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走正規的工傷鑑定的路是走不通了。你爸可以起訴要求公司兌現當初的承諾,因為可以視為雙方已經就賠償達成了協議,現在老闆違約。不過,你們現在的難點在於舉證,畢竟沒有書面的協議。

建議多方收集證據。

工傷認定書下來了,可廠裡不給,我可以告他們嗎?

15樓:贏了網

工傷認定書如果認定您構成工傷的,可以向單位要求賠償。單位拒絕賠償的,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勞動案件,勞動仲裁是必經的程式,您不能直接提起訴訟,必須先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單位拒絕賠償的,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法律條規(供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廚師上班受傷算工傷,老闆不認能告他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17樓:阿虎妞妞

1、上班受傷的前提必須是:上班時間、上班地點,因為工作原因而受傷才算工傷,有前提!

2、如果符合工傷申報的條件,建議你去當地人社局或社保諮詢申報所需資料,一般需要病歷卡、醫療診斷證明書、身份證、證人證詞、勞動合同等……

3、時效性:自工傷發生之日起,個人必須在1年之內前往人社局或社保進行工傷認定申請!

我的工傷鑑定完了,現在公司不給我辦理了,我可以起訴嗎?

18樓:seyen媛

工傷傷殘鑑定程式:

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布。

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公司不辦的,你自己也可以去辦的,實在不行、直接 到勞動監察大隊要求勞動仲裁的。

19樓:姿羽和你用法說法

工傷的認定嚴格來說是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的評定,是由地級市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公司如已為你繳納工傷險,那你可以直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求支付,如沒有,那你則需要申請勞動仲裁了!具體可能看新的工傷條例

20樓:京城李律師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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