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工傷責任怎麼劃分,建築工地工傷事故責任劃分

時間 2022-01-22 22:05:13

1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如果能確定勞動關係,你應當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如果不能確定勞動關係,你們可以到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鑑定,鑑定時需要傷者本人帶上身份證影印件,病歷,**等。

然後根據鑑定結果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2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是發生工傷、工亡事故,所有與事故有關單位都要承擔責任。

2、施工單位(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如果在合同中對安全事故處理有約定的除外。

3樓:韓全啟律師

1、工傷主要按照工傷等級確定賠償,幾級工傷?

2、僅供參考。

4樓:牆腳摘紅杏

你的情況應當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鑑定,根據認定、鑑定的結果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待遇。

主張的專案有:醫療費、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傷殘等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是否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在於勞動者一方。

申請時效用人單位30日之內,受傷職工及近親屬1年之內,如果不在申請時效內進行工傷的認定或者勞動能力的鑑定,到發生事故處理糾紛的時候就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了。

5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律師團隊以上答案,東拼西湊,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一 向參保地或者單位所在地人社局提出申請,然後由其做出工傷認定。若勞動關係有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法院訴訟輔助確定,勞動部門有職權確認。

二 若屬工傷,則想勞動鑑定委員會(事業單位,絕非司法鑑定所)申請評殘。

三 拿錢,停工留薪。

這是工傷責任。由單位和社保**(已參保情況下)承擔。人身損害等責任可另行提起訴訟,並行不悖。

建築工地工傷事故責任劃分

6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樓:風月的法律顧問

按父親簽定協議約定辦理沒約定現資料難確定否合

8樓:我去悄

操作不當導致的工傷,工人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工人在建築工地受傷的責任賠償如何劃分

9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建築公司沒有賠償責任的,除非是有過失;包工頭屬於僱傭人,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實際的勞動關係是產生的,所以由包工頭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勞動關係確認規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10樓:聲霞月

乙個工人在工地上幹活不笑心把手子頭弄斷了該如何賠償?

11樓:

工人不是在單位而是在私人家做事出了事,應像誰賠償呢

12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責任人是建築公司,第二責任人才是包工頭,一般的話都是建築公司承擔一切責任的,因為超過一定的金額包工頭是付不起的。起訴包工頭是不成立的,只有他起訴公司才能成立的。

13樓:

算是工傷,可以申請工傷鑑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

14樓:王振官律師

工人與建築公司應當認定為勞動關係,其所受傷害應認定為工傷

15樓:

1、構成工傷;

2、單位有義務申請工傷認定。

3、如構成殘疾,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4、如經鑑定構成傷殘等級,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5、如單位未買保險,比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建築工地上發生工傷應該怎麼賠償?

16樓:韓飛律師

1、如果是勞務派遣的有勞務派遣公司按照工傷待遇賠償,如果是僱傭工的不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待遇賠償,只能按照人身損害的賠償;

2、如果沒有簽訂合同,但確實勞動關係的話,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賠償;

3、如果是沒有資質的用人單位具體還要看雙方是什麼樣的關係,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才能做工傷鑑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而且同樣的等級各地賠償金額會有差異。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

或請按以下方式操作: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如果單位有交社保,則大部分補償由社保**賠付,否則就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17樓:love_a曼

工地也可以算工傷,可參考以下條例。,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別的他們會告訴你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並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

(四)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國家宣布的疫區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五)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18樓:

可否按季度購買工傷意外險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具體處理步驟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20樓:十月長安

在工地發生工傷無論是哪種形式的都要先進行工傷鑑定之後,才知道具體的賠償金額怎麼來算,如果自己備一些務工保的話,只要提供相關的材料,賠付流程就簡單很多

21樓:深海的魚

這個要先經行工傷鑑定後,由鑑定結果來判別賠償的標準,平時有備一些務工保,也會有一定能的賠償

22樓:zz冷靜

請問你的問題已經解決了嗎,是怎麼解決的能跟我說下嗎,我親戚現在也遇到這種問題,是比較嚴重的那種。下半身動不了

23樓:你是我的李寶貝

你好 我爸爸在工地上幹活不小心把助骨斷了一根醫生叫休息四個月 我應該怎麼找他們報工傷保險呢?

24樓:彤央

我老公在工地上上班摔傷了頭,還在住院,以後怎麼賠償

建築工地工傷賠償有什麼標準什麼叫確定勞動關係

25樓:資深仲裁員大鵬

1.確認勞動關係是申請工傷的第一步,先要到仲裁部門立案確認雙方具有勞動關係。

2.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具體專案和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備註: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四)****費

1、標準:**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依地方規定,****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

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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