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效力範圍是什麼,刑法的效力範圍有哪些

時間 2021-10-25 21:51:26

1樓:雲紋抹額小忘機

效力範圍:凡在我國領域內犯法,不管是外國人還是中國人均適用。除非在當地或者國外已經受過處罰。

刑法對其效力範圍作了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第八條: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2樓:兆青五安珊

領空就是指領陸和領水的上空,領水包括內水和領海。因此,領空已經包括了領海的上空。

刑法的效力範圍有哪些

3樓:張明君律師

刑法的效力範圍,也稱刑法的適用範圍,是指刑法在什麼時間、什麼空間及對什麼人具有效力。

它不僅涉及國家主權,而且涉及國際關係、民族關係以及新舊法律關係,是任何國家的刑法在具體適用前所必須解決的原則性問題。只有正確解決了刑法的效力範圍,才有可能準確、有效地適用刑法,打擊犯罪,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國刑法典第6至第12條時關於刑法效力範圍的規定。

論述我國刑法的效力範圍

4樓:匿名使用者

,又稱刑法的使用範圍,是指刑法在時間、空間範圍的效力。我國《刑法》的效力範圍民權規定於第6條至12條中,包括對地的效力,對人的效力以及關於普遍管轄的的規定。(2分)我國刑法對地的效力體現在《刑法》第6、10、11條中,包括在我國領域內的效力和在我國領域外的效力。

《刑法》第6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出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使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航空器內犯罪的,也使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它包括三個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的含義是指我國國境以內的全部區域,具體包括領陸、領水、領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船舶或航空器,包括民用或軍用的,也包括航行或停泊在公海或外國領域的,對法律特別規定的理解。《刑法》11條規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刑法》第90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適用本法規定的,可以由自治區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和本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施行。」關於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實用的規定。

適應「一國兩制「的規定。我國刑法不在香港、澳門地區實用。台灣與大陸的統一問題,也適用「一國兩制」的方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認定。犯罪的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認為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也即適用行為地兼結果地的原則。

關於我國刑法在領域外的使用問題。我國《刑法》第10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的,依照本刑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使用本法,但是在外國受過刑罰懲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5樓:卿川律師

1、刑法效力範圍也稱刑法的適用範圍,是指刑法適用於什麼地方、什麼人和什麼時間,以及刑法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分為刑法的空間效力和刑法的時間效力。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第八條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九條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範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一條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刑法的效力範圍,刑法的效力範圍包括哪些方面

刑法的效力範圍 即刑法的適用範圍,是指刑法在什麼地方 對什麼人和在什麼時間內具有效力。我國 刑法 第6條至第12條對此作了明確的規定 第六條 屬地管轄權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

刑法的時間效力和空間效力分別是什麼

金標尺教育 您好,刑法的時間效力和空間效力解釋如下 一 刑法的空間效力1 屬地管轄 主權 1 領域內犯罪三層含義 領陸 領水 領空 船舶或航空器 旗國主義 fz行為地或結果地 沾邊就管 2 屬人管轄 國籍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 1 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 我國的gj工作人員和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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