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工地受的工傷,現在工地不給交醫藥費,我該怎麼辦,報警可以嗎

時間 2021-10-14 23:18:40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應該是屬於工傷範疇,員工需要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之後即可要求享受工傷待遇,報警是沒有用的,應該委託他人**,找勞動部門解決。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在工傷事故中,應該由工傷保險基 金和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受傷後存在後遺症,那麼是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

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

1、及時送往醫院**。

2、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為工傷。

3、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員工**完畢或者達到一定醫療期之後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鑑定,判定傷 殘等級。

4、待遇稽核,員工或者單位根據醫院的**發 票、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鑑定書等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稽核,下發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用以及傷 殘補助費用。

5、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關係,有傷 殘員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 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 金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 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 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 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 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 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 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 殘就業補助金。

2樓:o貓界

現在好像有專門針對這方面的法制程式。去勞動局。能得到解決。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傷,包工頭需要支付以及賠償醫藥費麼?

3樓:匿名使用者

工人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

應當由包工頭承擔,但如果包工頭無力承擔的情況下,由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賠償後,用人單位可以向包工頭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身體受到一般傷害的賠償專案

1、醫療費用: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

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4樓:我沒有亂說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用工,也就是說是否簽定勞動合同並不是該案的關鍵,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二款)規定,完全可以認定為工傷情形,故對工傷的處理,法律有明確規定,除需要付醫療費用外,還應根據傷殘程度進行一定的補償。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

另外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應該籤合同而未籤合同的應該付雙倍工資,並且承擔第七章規定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

以上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5樓:大仁愛吃肉

解決了嗎??我爸也遇到了……要給工人上保險結果工人害怕自己的身份證被拿去做其他的,死活不肯弄保險,現在醫藥費付了,還要錢

6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工人素質真是太差,無論老闆怎麼說,就是按自己的來

7樓:哈哈小泡

應當吧,找勞務保障部門

8樓:關雲霞

如果得罪了工人誰給你爸爸掙錢啊

9樓:封詩喬朝雨

這個得看是不是因為在工地幹活引起的急病,如果不是因為幹活引起的那包工頭不用付醫藥費.

10樓:佔衍湛盼芙

如果在工地受傷,看是工傷還是其它事故,如果是工傷應該有工地老闆或包工頭出。是有法律效應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公司責任,可以去勞動局報工傷

在工地受傷老闆不給賠償怎麼辦,在工地上班受傷,老闆不肯賠償怎麼辦

阿炎的情感小屋 屬於工傷,勞動者在一年內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之後就工傷待遇可向用人單位提出勞動仲裁 訴訟。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我在工地受傷,老闆不給錢怎麼辦,在工地上受傷的農民工老闆不給錢醫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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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地老闆的兒子,爸叫我在工地實習,與工人不和,我該怎麼辦

吖萌萌麼麼噠 雖然你是老闆的兒子,但是也要謙虛的,畢竟他們應該比你年長,比你有實踐經驗的,比如你說的那個刺頭,你要弄清楚為啥欺負你,是你做的不夠好還是估計找茬的,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如果自己做的很好了別人都找你毛病,那是別人的問題,你視而不見就好了,不聞不理,你就勝利了,不過大家出來做事都不容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