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結婚丈夫在日本工作,妻子隨丈夫簽證,離婚後還能在日本待嗎

時間 2021-10-14 21:27:28

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自己在日本有正式工作的話(不是打工之類的短期工作),可以讓工作單位幫你申請工作簽證,這樣你就可以留在日本了。

2選擇自己投資開公司,作為經營者將會取得投資簽證。

3自己留學深造,現在日本上大學和大學院基本沒有年齡限制。所以選擇上學的話你可以得到留學簽證。

4不知你在日本有多久了,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而且孩子有永駐的話,你也可以作為保護者(監護人)獲得簽證。

5如果你只是靠丈夫的家族簽證的話,離婚之後便不再是家族關係,就不可以屏這個名義留在日本,必須有自己為主體的簽證。否則就要回國了。

2樓:語弦

非日籍女性和非日籍男性結婚,以「家屬簽證」赴日,和非日籍丈夫離婚後,可以在日本停留到「家屬簽證」到期。

如果想要在「家屬簽證」過期後依然在日本生活的話,可以在「家屬簽證」有效期內,爭取取得以下簽證的某一種:

在日本報考,專門學校,短期大學,大學,大學院,取得留學生簽證。

在日本找到日本人結婚,取得日本人配偶簽證,做簽證的延期手續。

在日本找到雇主,簽訂勞動合同,取得在日工作簽證,然後辦理簽證變更手續。

在日本找到朋友投資成立公司,取得在日經營者簽證,然後辦理簽證變更手續。

3樓:迪迪依派

你應該是隨前夫的家族滯在離婚後簽證是否還有效要去入管局問,

如果在現在簽證還有效的話那就可以在日本待到現在手裡簽證結束,

在這中間如果沒變簽證種類的話,現在的不能再延長.

4樓:小月兒

按照法律上是不可以,因為已經解除婚約,家族滯在簽證自動失效。

但離婚後,只要你的丈夫不去舉報,你手上的在留卡照樣可以正常使用,路上盤問的警察是查不出來的。你是可以待到簽證期限結束為止的。

現在日本還能辦家屬滯在簽證麼? 老公在日本是工作簽證,妻子之前在日本留學簽證一年,現在妻子回國了,

5樓:依伊不捨

可以申請家族滯在在留資格。一般第一次發放會根據在日方在留期間剩餘時間確定。不一定是一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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