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簽訂的婚前財產協議沒公證有效嗎

時間 2021-09-09 00:14:45

1樓:東嶽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當然有法律效力,但只能約束夫妻雙方,對第三人沒有對抗效力.也就是說,夫妻任何一方在對外的經濟行為中都沒有讓第三方明知此協議的存在的話,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能對夫妻共同財產有處置權利.此協議也就不對其發生法律效力.

但如果沒有這些問題,只是為了婚後財產分割的話,此協議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請採納,謝謝

2樓:華律網

夫妻財產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果是口頭協議,其效力應以夫妻雙方均無異議為條件。婚前財產協議的物件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不屬於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婚前財產協議的客體。

雙方自己簽訂的婚前財產協議,沒有公證是否有效?

3樓:華律網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婚前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前提條件,婚前財產協議只要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就可以生效。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協議並不以公證作為生效要件,只要協議內容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簽字確認即是合法有效的。

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您和女方各自的婚前住房沒有必要做財產公證,至於其他財產是否需要公證,那就看你們的意願了。

詳細請看婚前財產相關法律規定及理解

公證的辦理程式:

1.房屋所有權證上有發證時間,按婚姻法的規定,屬於婚前財產。所以單就該房產而言,發證時間在結婚登記時間之前,無需再通過婚前財產協議證明。

2.如果要辦理公證,可以在香港辦理,也可以在您男朋友戶口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具體手續及費用應**諮詢當地公證處。

附:參考資料

當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 婚前財產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協議中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婚前財產協議

● 夫妻申辦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需提供結婚證

● 婚前財產協議雙方當事人需親自到公證處申辦公證

公證費公證費一般為200元。當事人需要增加公證書副本的,每增加乙份,加收10元副本費。

參考資料:www.ccgongzheng.com 主頁>公證指南>民事公證

此公證協議並作為離婚時分割財產的依據

6樓:123太行

協議合法有效.不用公證.但是雙方應該簽字.

7樓:de眷戀

是有效的,可以.

只要有簽名就行了(最好還有手印)

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有效了,要去公證的,我和老公也做了婚前財產公證,公證費50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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