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區的噪音汙染如何解決?由什麼部門管理?怎樣管理

時間 2021-08-30 16:08:17

1樓:紫涵小仙

一、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絡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二、何為噪音擾民:

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準應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

三、噪音擾民的相關法規、條文:

1、在2023年開始實施的《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條例》中,對於居民小區內的噪音汙染有著明確的規定。「第三十八條:18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不得進行可能產生雜訊的室內裝修活動。

在其他時間內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雜訊控制措施,避免對周圍造成環境雜訊汙染。 」

2、《條例》中還包括「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各類揚聲器、音響器材時,應當控制音量,不得產生擾民雜訊」的規定。

3、如居民在小區內感覺受到了噪音汙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因為《條例》中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汙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雜訊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如果物業公司溝通協調無果,業主可自行撥打12369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2樓:匿名使用者

ollkkb2你好。這是本人自己編寫,自己對說的有感原創的相聲。聽聽解煩吧!

目的是想通過段子希望每個人都能從自身做起重視噪音危害的問題,共同消減這種對人體健康的無形殺手http://v.youku.

居民區噪音擾民屬於哪個部門管,怎樣解決

3樓:找法網

噪音擾民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管理,對方噪音擾民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雜訊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雜訊汙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雜訊。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五)「機動車輛」是指汽車和電單車。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絡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二、何為噪音擾民:

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準應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

三、噪音擾民的相關法規、條文:

1、在2023年開始實施的《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條例》中,對於居民小區內的噪音汙染有著明確的規定。「第三十八條:18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不得進行可能產生雜訊的室內裝修活動。

在其他時間內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雜訊控制措施,避免對周圍造成環境雜訊汙染。 」

2、《條例》中還包括「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各類揚聲器、音響器材時,應當控制音量,不得產生擾民雜訊」的規定。

3、如居民在小區內感覺受到了噪音汙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因為《條例》中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汙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雜訊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如果物業公司溝通協調無果,業主可自行撥打12369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小區噪音汙染,管理的部門有:環保部門和市城管部門。

1.市環保局:對環境雜訊汙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具體負責環境雜訊的監測。

2.市城管局:對產生社會生活雜訊汙染、建築施工雜訊汙染、飲食服務業油煙汙染的違法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其中生活雜訊汙染主要是指文化娛樂業、飲食服務業、商業企業作業和使用空調、冷卻塔等產生的雜訊汙染

二、解決方法:

1.向相關部門進行檢舉和控告;

2.向相關產生噪音的個人與單位進行友好溝通,進行協商,共同解決噪音問題。

3.撥打110 ,請求民警進行中間溝通調解。

6樓:868旭旭

向環保部門舉報。

如仍不能解決,只能委託律師起訴,要求停止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人。

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至次日早6點的就是擾民了,屬於噪音汙染。如果您所處的地方出現了在這些範疇之內的行為就是擾民。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規定,在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音級昼間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已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23年10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 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中,把超過國家規定的 環境雜訊排放標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稱為環境雜訊汙染。

7樓:匿名使用者

覺得居民區噪音擾民,屬於環衛部門在管理。

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打110,別聽律師的讓你起訴,掙你律師費!居民生活擾民就是警察管,工地。企事業單位。

餐飲屬於環保監察大隊管,社會生活類擾民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法第五十八條,民警上門警告讓其整改,如期不整改的可以罰款,拘留!

9樓:血色之堡

噪音分為建築施工噪音和城市居民噪音兩種,居民噪音由當地公安部門管理,因為已經是糾紛問題了,因先協商看看能不能解決,解決不了才報公安部門處理;建築施工噪音是大型工程產生的施工噪音,工程器械噪音,短期施工但聲音分貝超標或長期連續施工,可以跟施工單位協商處理,要還解決不了,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生活燥音可以直接找對方協商,協商不下來的可以報警,警察會一般進行口頭教育,嚴重的還會處罰。

11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街道辦事處,讓他們協調。再找環保局,由它處罰。

居民區噪音擾民,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12樓:**心靈導師

公安部門,可撥打110投訴。噪音劃分範圍:

1、作業單位在夜間10點~次日早上6點施工的,應當取得環保部門出具的夜間作業證明,施工單位也應當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

2、因特殊地質條件限制確需使用的高雜訊裝置,不得在法定節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全天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8時作業;

3、每日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居民住宅的建築物內進行產生雜訊的裝修;

4、搶修搶險作業不受上述限制。

13樓:

居民區噪音擾民,是可以投訴的。

遇到噪音聲音大,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解決

尋求所屬小區的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具有負責小區安全、衛生等職責,可以讓物業調節

若是所屬小區沒有物業或者物業也無法處理的情況,則可以聯絡所屬街道辦,讓街道辦出面調停

在1和2都不能解決的情況下,可以找所屬區域的公安局,以噪音擾民為由,讓公安協助處理。

14樓:

一、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絡當地城管或110協商解決。

二、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準應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

三、噪音擾民的相關法規、條文:

1、在2023年開始實施的《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條例》中,對於居民小區內的噪音汙染有著明確的規定。「第三十八條:18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不得進行可能產生雜訊的室內裝修活動。

在其他時間內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雜訊控制措施,避免對周圍造成環境雜訊汙染。 」

2、《條例》中還包括「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各類揚聲器、音響器材時,應當控制音量,不得產生擾民雜訊」的規定。

3、如居民在小區內感覺受到了噪音汙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因為《條例》中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汙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雜訊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如果物業公司溝通協調無果,業主可自行撥打12369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15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噪音擾民,

可以向當地環保局投訴,

也可以向轄區城管局投訴,

不得已時也可以打110報警投訴。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16樓:

沒乙個部門管,我們這已經成了收破爛專用小區了,物業、居委會、街道辦、110、城建**、環保、市信訪辦、紀委統統的不管,可見現在收破爛的權力之大無可比擬!中國之奇葩!

17樓:書山有路**屋

如果是生活噪音,依法由公安機關管轄,你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

生產噪音則向環保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8樓:十月花非花

可以向城管或者環境部門投訴噪音汙染,也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個人感覺在不嚴重的情況下屬於鄰里糾紛,還是協商為主,如果能通過居委會進行調解最好,把實際情況說明一下,對方應該會予以理解的。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9樓:

沒人管,我這裡就是這樣

居民小區內,有人開加工廠,噪音多。如何處理?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小區居民如遇噪音等擾民現象,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絡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二、何為噪音擾民:

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準應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

在2023年開始實施的《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條例》中,對於居民小區內的噪音汙染有著明確的規定。「第三十八條:18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不得進行可能產生雜訊的室內裝修活動。

在其他時間內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雜訊控制措施,避免對周圍造成環境雜訊汙染。 」

《條例》中還包括「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各類揚聲器、音響器材時,應當控制音量,不得產生擾民雜訊」的規定。

如居民在小區內感覺受到了噪音汙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因為《條例》中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汙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雜訊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如果物業公司溝通協調無果,業主可自行撥打12369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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