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後原告是否有權補充證據,原告在法院庭審過程中,能不能再補充新證據?

時間 2021-08-30 10:55:23

1樓:未來法律

庭審後一般是不允許的,一般只能上訴了

1、法院已經指定舉證期間的,在舉證期間內沒有提交證據,而在庭審(法庭辯論結束前)中提出證據的,法院應當責令說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質證;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並予以訓誡、罰款。

2、法院沒有指定舉證期間或者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在法庭調查階段任意提交證據材料。法庭應予以安排質證。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2樓:律達網法律服務

律達網:

庭審後一般是不允許的,一般只能上訴了

1、法院已經指定舉證期間的,在舉證期間內沒有提交證據,而在庭審(法庭辯論結束前)中提出證據的,法院應當責令說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質證;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並予以訓誡、罰款。

2、法院沒有指定舉證期間或者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在法庭調查階段任意提交證據材料。法庭應予以安排質證。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原告在法院庭審過程中,能不能再補充新證據?

3樓:衛理士說法律

如果該證據不屬於來法律源規定的“新的證據”,bai必須在一審du舉證期限屆zhi滿前提交法庭,**審理之後dao不得提交。

如果該證據確屬“新的證據”,則可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後至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提出。

一審程式中的新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後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准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

你可以參考上述標準判斷你們將要補充的證據是否屬於新證據,如果不是新證據,想利用這種訴訟策略搞突然襲擊,法庭是不會准許的。

4樓:法律實務研究

1、法院已經指定舉證期間的,在舉證期間內沒有提交證據,而在庭審中提出證據的,版法院應當責令說權

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質證;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並予以訓誡、罰款。

2、法院沒有指定舉證期間或者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在法庭調查階段任意提交證據材料。法庭應予以安排質證。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5樓:上海大律師吳濱

應該可以補充,只是不知道為什麼你們當時為什麼沒有同時提供證明呢,當然最後要看法院是否採納。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過了舉證期的話如果對方反對是不能呢個作為證據提交法院的了,只能作為補充參考資料交給法院

在庭審中質證環節沒有對原告提供的證據提出異議,庭審結束後發現證據有問題該怎麼辦?

7樓:蔣德順律師

其實二審既看事實是否清楚,也看法律適用是否正確,判決是否妥當,畢竟二審不是再審程式,沒有嚴格的限制,如果說你確實是發現很重要的問題,一審判決結果你不服的同樣在二審中提出來的,如果足以推翻法院認定事實的,很有可能會發回重審。如果判決結果還沒有沒出來,你也可以和法官溝通溝通嘛!如果確實是發現重大問題,法官也會考慮的。

你可以在上訴狀中明確提出原審證據存在的問題,如果你提出的異議成立,上級法院會發回重審,你就有機會了,原審法院肯定會重新組成合議庭審理的,那麼你就有機會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8樓:鴻安危險品運輸

二審中主要審理一審中的審判是否合法,你們是否有新的證據來推翻原來的判決。否則基本上沒戲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二審主要審查上訴部分,而不是全部內容。

庭審後原告是否有權補充證據

10樓:未來法律

庭審後一般是不允許的,一般只能上訴了

1、法院已經指定舉證期間的,在舉證期間內沒有提交證據,而在庭審(法庭辯論結束前)中提出證據的,法院應當責令說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質證;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並予以訓誡、罰款。

2、法院沒有指定舉證期間或者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在法庭調查階段任意提交證據材料。法庭應予以安排質證。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11樓:濟南程律師

一般是不可以了,提交證據要在舉證期限內提交才行,如果法官要求補充的可以補充,如果庭後發現了新的證據並且對本案將產生重大影響的,可以提交,如果不屬於新證據但對本案將產生重大影響的,法院可能會同意提交併予以訓誡等。

一審第一次庭審結束,第二次**原告、被告可以提供新證據嗎?

12樓:杭州汪律師

一般情況下法官都是允許的,除非碰到個別不好弄的法官不允許。雖然證據規則裡規定證據要在舉證期限內提交,但現實中,大部分法官還是允許當庭提交證據及庭後補充證據的。

後爸是否有權利分房子,後爸有權利不我們住房子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從法律上講,如果此房產屬於你父母共同財產,你後爸與你母親的孩子應該有繼承權的,不過僅僅是你母親相應部分中的一部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沒有權力。如果沒有遺囑的話,該房產屬於母親和當事人共有。其中母親擁有3 4,當事人擁有1 4。所以該房產只能由母親和當事人對屬於自己的份額部分進...

如果在離婚起訴期間被告有權乾澀原告幹什麼嗎

被告無權干涉原告的合法行為。一 廣義上講 人的合法行為是自由的 從廣義上講,由憲法角度而言,人的合法行為是自由的,想做什麼,這完全取決於自己的選擇,任何他人無權加以干涉。這也是人的最基本權利。二 狹義上講 人的行為是獨立的 從狹義上講,縮小到家庭範圍,家庭成員中所有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其行為都具...

被告去法院要求調解,原告是否要接受

羊洋楊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而不是題目中說的不接受調解,案子就會被移送至其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