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一次離婚史,第二次的婚姻破裂法院會快速判決嗎 我之前有過一段婚姻,當時沒有領結婚證。後來由於

時間 2021-08-30 09:25:10

1樓:鄭建萍

感覺你的人生到現在為止真

2樓:亥錕

孩子肯定是你的 也會判你離婚的

3樓:律師助理小趙

不會那麼快的,除非對方同意

想要一段幸福的婚姻,應該遠離哪幾種型別的夫妻關係?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遠離不溝通的夫妻關係,如果夫妻關係中兩個人不去溝通或者是交流,時間久了肯定會容易出現問題,再就是也要離開不信任的夫妻關係,信任是感情建立的基礎,如果兩個人連信任都沒有,真的是沒辦法幸福的。

5樓:陽笑笑

首先,遠離一些因雞毛蒜皮經常吵架的夫妻,因為這些夫妻沒有學會理解對方,其次遠離一些愛貪小便宜的夫妻。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經常互相埋怨,指責對方的缺點,這會讓他們越來越疏遠,第二經常互相敷衍,不在乎對方的感受,這會導致他們產生一些隔閡。

離婚流程是什麼?

7樓:法律快車

首先是材料這方面的,不管哪種形式的,一般是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是必須的,接下來就是協議離婚的需要出具離婚協議書的。也可以進行公證的,這樣就是更加具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書必須是對財產分割以及子女安排等沒有異議的,雙方都在上面簽字的,一般婚姻登記處是收回結婚證立刻*****的。

訴訟離婚一般是去一方戶口所在的人民法院的,提交離婚訴狀的,同時提交一些基本材料的影印件的,法律受理以後會決定乙個**的日子,雙方到庭就可以的,一般是先進行調解的,如果調解無效的,感情確實是已經破裂的,就要准予離婚的,到時會給予離婚判決書的,憑法院判決書等可以去婚姻登記機構*****的。以上就是關於離婚的基本流程的以及所需的手續,這些是必備的,仔細檢查有沒有全部涉及的,否則婚姻登記處是不受理的。

8樓:野顏兆瓊詩

一、協議離婚

1、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男女雙方→持書面申請、

戶口簿、身份證、

無業證明

或單位委託書

→社群居委會核實,出具

婚姻狀況證明

→各持2張2寸同底色彩照→婦幼保健院婚檢→各持4張同寸同底色彩照、戶口簿、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婚檢合格證明→滄浪區

民政局領證

2、辦理離婚:

①協議離婚

當事人→社群居委會調解無效→滄浪區民政局領取空白

離婚協議書

→男女雙方持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無業證明、

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社群居委會蓋章→滄浪區民政局領取

離婚證書

②法律程式離婚

當事人協議離婚失敗→

男方或女方向

法院提出申訴→所在地區法院受理→法院判決領取離婚證書。

提起離婚訴訟

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

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

家庭暴力

、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

夫妻關係

。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

判決書生效滿6個

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

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

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

都同意離婚,單對於

財產分割和

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

離婚後,如果不服

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

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

中級人民法院

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離婚

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原告起訴階段:

1、諮詢、聘請

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

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

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審理階段:

主要是**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被告不到的,會延期**一次。**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

→法庭辯論→

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四、離婚訴訟的完整

流程1、有

二審:起訴→受理

→審理→調解

→判決→上訴

→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

→審理→調解

→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

→審理→調解

→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

→審理→調解

→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再有問題可以加我好友說!!!

9樓:嵐馨文創空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民法典》規定,對婚姻登記有關程式等作出如下調整:

一、調整離婚登記程式

(一)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2.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有效身份證件;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程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五)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乙份並自行儲存,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乙份。

10樓:文月朗

夫妻之間不好,沒有感情,只有爭吵的矛盾 ,還有婆媳關係 ,所以倒成離婚

11樓:凌振淇

一、申請。

(一)、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三、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12樓:北京家理律所

我要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13樓:金果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14樓:華律網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

,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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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應該怎麼判,是不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以後,一般法院都會判離?

第二次起訴離婚並不一定就能離成。我國 婚姻法 修正案 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第二次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