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廠工作半月進廠的時候他說要籤合同現在

時間 2021-08-11 16:45:47

1樓:韓飛律師

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用人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申請,到30天后用人單位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案件可以hi我

2樓:江南寄語

那你繼續做。那天不爽不願意做了,就去勞動局告他,他要支付雙倍報酬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籤合同,那老闆對你沒有任何約束力啊,你想什麼時候走就什麼時候走啊。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籤合同,可以隨時走,如不給工資,去勞動局申訴。另外超過一個月沒簽合同,用人單位還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處罰。你還可以多領取半個月的工資

在一私營工廠做普工3年,老闆沒和我籤合同,也沒給我買社保,現在我不想在這工廠

5樓:鑽誠投資擔保****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你好!我是在工廠上班的,進廠的時候他給我簽了合同說是要做滿三個月才能辭工,試用期一個月,可我現在...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到期就能走人。無甚至可以以未購買社保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補繳社保。

7樓:凍西瓜

扣錢不合法,但你要走最起碼要提前通知,說走就走企業本身也困難

8樓:穎穎

合同上有提違約金的條款嗎?沒有就不合法,試用期內你可以隨時走,扣你錢是違法的。試用期過後,你需要提前一個月交辭職報告,才能走。

我進廠一個多月了…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我現在不想做了…辭工要提前多少天?能否要求公司支... 30

9樓: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

10樓:夏天

按照滿30計算。按照勞動法規定是如此,有雙倍的工資和補繳社保。

但是,如果公司有通知你簽訂合同而你接到通知後拒不簽訂的,公司可以反訴你惡意行為。時間只是1個多月,只要在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

你好!我是做衣服的車工,在他廠裡做了半月,進廠時老闆說2400保底,10來天后做休閒的就計件,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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