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的收入,都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1-08-11 16:43:13

1樓:麥穗兒談教育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伊誠匡女

是的,婚姻法裡有明確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已於2023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8月13日起施行。

其中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新婚姻法規定也是婚後收入都屬夫妻共有財產,但是房子就不是了,房產證的寫的誰的名字就是誰的,不屬於共同財產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已做婚前公證的那部分仍是個人的,婚後的就是共同的。

若是沒公證,那婚前的在結婚2年後也是共同財產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嗯,只要不是進行過婚前財產公證的夫妻婚後所得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那當然了,結婚後的收入是雙方共有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的啦,只要結婚了,後面賺得到的收入就是夫妻共有的財產呢。這個是肯定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婚後的收入都為共同財產,除非有婚前約定的,那就不算共同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的,只要是在結婚後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的,兩個人的都是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只要是有結婚證的合法婚姻,結婚後彼此名下的財產都算是共同財產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結婚後的所有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結婚之後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只要是你們結婚後的所有收入都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不是,具體的你看婚姻法中關於財產的部分就知道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當然是的了。結婚以後所有的一起都是你們兩個人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是這樣的。不管哪一方收入多或者少都算夫妻的共同財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進行特殊公證證明是個人私有財產 都算是共同財產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包括工資都算夫妻共同財產。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雙方沒有協議收入分配的話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的

20樓:尕伊

是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除非婚前雙方有約定。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結婚後自己掙的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1樓:bridge爍

如果你們夫妻結婚了,以後你們的工資都是屬於共同財產。這個是什麼的?就是你們就有可能是婚前的就是乙個房子,如果是婚前買的個人的哦,全款的這個屬於是個人財產。

嗯,那個結婚以後應該算是產生的一些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2樓:郭某某律師

有夫妻明確書面約定從書面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婚姻法解釋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條區分

沒有明確夫妻書面約定的話,婚後幾乎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老公掙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23樓:華律網

很多人諮詢我的時候都會問到,我婚後的所有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說說這個問題。我國《婚姻法》第17條對於夫妻共有財產有明確約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針對以上財產,夫妻對其有平等的處理權。在我國勞動者的工資,一般是由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效益工資、浮動工資、年功工資六大部分組成的。

而這些工資都包含在婚姻法17條規定的範圍內。所以如果雙方沒有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那麼即使自己的工資由自己保管,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平均分割。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4樓:just享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1、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25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你婚後的上述個人收入屬共同財產,只有符合第二八條規定才是個人財產。

26樓:法律快車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智財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 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不是倒貼嫁他?婚前你不介意他一無所有,只圖他對你的好。婚後像變另乙個人,男人主義家庭暴力,他總說自己是一家之主,他發工資一分錢不給你,什麼事情不跟你商量,委屈無法傾訴,感覺自己被騙婚姻,你想離婚他不同意,你為孩子將就生活,維權很難你嫌麻煩。

沒給禮金,沒婚戒指,沒辦婚禮,房是岳母買給你嫁妝,車也是你貸款月供,婚前家公因病去世,家婆殘疾要你照顧,老公長期加班出差,自己父母不在身邊,懷孕犧牲自己事業,在家做有付出無收入的全職媽媽。容易得手男人不會珍惜,你越好他就越認為你作為女性為家庭貢獻是理所應當。獨自承受痛苦,將淚吞肚子裡。

他工資可能給他媽保管,明顯他心底不把你當一家人。有些家婆在年輕時受過的苦想在媳婦身上發洩,可能家公對家婆像你一樣,家婆學到,教給兒子,你老公有戀母情結,其實媳婦被家婆欺負最好辦法是討好家公,男人都一樣是談新厭舊,男總覺別人女人好,可惜你沒家公幫忙,家婆和老公才得寸進尺。非常無助,沒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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