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是多少,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用保險公司報銷嗎

時間 2021-07-24 20:11:25

1樓:華律網

護理費是指道路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住院期間,由於身體健康等原因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親屬的陪同和護理,並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根據一定的標準予以賠償的費用。出院後確實需要護理的話,還是可以計算護理費的,護理期限、護理依賴程度要由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才能確定。護理期限應計算至當事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當事人出院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鑑(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當事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當事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2樓:

你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準備證據,結合證據情況計算相關賠償。

附: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3樓:龍商百科知產

你好,1 護理費的定義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護理費包括傷者住院期間和出院後的護理費。

2 護理費的確定

護理費是護理受害人而發生的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按照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3 護理費的計算公式

簡單計算公式為:所需賠償的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的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人數×護理天數

4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的確定分兩種方法。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即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實際加減少的收入計算;護理人員無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來計算護理費。

護理人員無收入或未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級別的確定根據被護理人護理依賴程度及所配製殘疾輔助器具來確定。

護理人數法律解釋相關規定明確了原則上應為1人,有特殊狀況,參照醫療、鑑定機構的相關意見,可確定為2人及其以上。

護理天數應計算至受害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被致殘而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方面確定護理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權範圍內確定的,因此在護理期限尚未屆滿前,被護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護理費中尚未經過的護理期限的護理費不應退還。

而對於法院判以最長20年的護理期限後,受害人仍需繼續護理的,可提起新的訴訟向加害人主張權利。

5 護理費的證據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護理費的計算有三個基本引數:護理人員的收人狀況、護理人員人數和護理期限。以上每一引數都需要當事人舉證證明。

1、護理人數的確定。根據司法解釋規定,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此處規定的另外情況是指,如果受害人傷情特別嚴重,那麼很有可能一個護理人員照顧不過來,那麼就可以要求二個或以上人員來進行護理。

但是如果要求護理人員超過一個的情形時,需要記住要有醫療機構和鑑定機構開具相關證明。否則法院在認定護理費賠償時,只會按照一個人來計算。

2、護理期限的確定。如果受害人出院時就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護理期限就為住院的時間;如果出院後尚未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仍需護理的,則需要根據出院醫囑中建議護理的時間確定。

3、護理人員收入的計算。這是護理費最關鍵的部分。法律規定了兩種情形下護理費的計算:

6 護理期限

護理期限,是指人體損傷後,在醫療或者功能**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的時間。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第3款規定,按照以下情況確定護理期限:

1.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如何確定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時間則需根據傷情及醫療機構意見而定。如果受害人出院時就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則護理期限為住院的時間;如果出院後尚未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仍需護理的,則根據出院醫囑中建議護理的時間確定。

2.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3.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至10年

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用保險公司報銷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也屬於保險公司的保險範圍,護理費、**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都屬於交強險的報銷範圍。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費、整容費、營養費。

5樓:李建成律師

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用,如果在醫療機構明確的護理期內,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6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應該做司法鑑定,做鑑定時要求做護理期鑑定,如果鑑定書上有“護理期4個月”的話,保險公司就應報銷醫院護理費(1個月),出院後護理費(3個月)。

如果沒做護理鑑定,或做了鑑定不認可有護理,保險公司不報銷。

7樓:

今年3月? 已經過去8個月了。 寶貝已經痊癒了吧, 別想多了。踏踏實實的。

交通事故出院後,營養費,護理費怎麼算

8樓:皆有可能

交通事故出院後營養費和護理費需要賠償。

賠償專案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專案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專案方面增加了**費、後續**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專案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專案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專案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鑑定費。

交通事故出院後養傷期間有護理費嗎

護理費是指道路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住院期間,由於身體健康等原因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親屬的陪同和護理,並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根據一定的標準予以賠償的費用。出院後確實需要護理的話,還是可以計算護理費的,護理期限 護理依賴程度要由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才能確定。護理期限應計算至當事人...

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用保險公司報銷嗎

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也屬於保險公司的保險範圍,護理費 費 交通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 住宿費 誤工費都屬於交強險的報銷範圍。根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不含港 澳 臺地區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 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

交通事故康復住院期間有護理費嗎,交通事故出院後的護理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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