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局多久後可以離婚,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多久算自然離婚?

時間 2021-07-12 19:31:49

1樓:濯韋毅

很多人認為夫妻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自動離婚,這個認識是錯誤的。離婚只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法院訴訟離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法院判斷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的條件之一。

法院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五種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樓:法律快車專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多久算自然離婚?

3樓:華律網

許多人不知道分居兩年後,婚姻關係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未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係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

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時**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一般情況下分居兩年是法定的離婚理由之一

5樓:匿名使用者

2年以上,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夫妻分居多久算正式離婚?

6樓:華律網

許多人不知道分居兩年後,婚姻關係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專

判斷夫妻感情破屬裂的一種方式,只要未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係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

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時**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7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分居三年名存實亡的婚姻,向法院提出申請,經法院核實和判決才算離婚

8樓:國防前六位

必須到民政部門或法庭辦理離婚手續,否則,分居一輩子都不能算正式離婚。

離婚是乙個法律概念。

9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說夫妻分居3年算正式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分居再久也不算離婚!離婚必須辦理離婚手續。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版 男女雙方自權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據此,離婚須經法定程式,不辦理法定登記或經人民法院判決,無論分居多長時間都不算離婚。

分居多久可以判離婚?

11樓:

在我國是沒有自動離婚這一說法的,分居時間只是離婚的乙個條件。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並不僅此乙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情形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有關分居離婚的解釋

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關係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並各自建立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

通常情況下,即使夫妻雙方仍然同住於乙個屋簷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這種情況如果滿了兩年,那麼在法律上即可認定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可通過自願協商或法庭判決的方式對財產分割、配偶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等問題作出安排。

事實上在我國,自202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以後,男女婚姻關係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徑就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解除婚姻關係的合法途徑有三條:

一種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結婚證,頒發離婚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均是公民個人婚姻狀態的法律憑證;

一種是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即通過訴訟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係;

還有一種是非常態的,即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係自然終止。

依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是《婚姻法》明確列舉的,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幾種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種情形必須由人民法院來認定並通過判決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關係,上述「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就自動離婚」的說法,是對法律的誤解。

12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並不僅此乙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

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情形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的14項情形中與新《婚姻法》不牴觸的情形

具體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意見》規定為三年,與《婚姻法》相牴觸,故修正),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不能誤認為為了懲罰過錯方,對過錯方提出的離婚判決不准離婚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與新《婚姻法》相同)。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與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吸毒)。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與新《婚姻法》相同,新《婚姻法》增加了實施家庭暴力)。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這裡賦予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3樓:華律網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如果起訴到法院離婚,分居滿2年,法院會支援離婚。雙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起訴到法院離婚。

14樓:北京劉輝律師

第一次起訴不判離婚,只要是雙方分居一年,那麼第二次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就應該判離婚了,再也不會出現那種起訴了多次,經歷了多年而不能離婚的情況。從一點來看,是很有意義的,也是一種進步。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其實,你隨時可以起訴的,婚姻法規定的分居滿兩年並夫妻感情破裂的話,是可以作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的!

16樓:眭煜牟婉靜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卻已破裂,可准予離婚。請注意,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兩地分居的不在其列。

17樓:釗悟泥迎波

就法律角度來看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並經法院調解無效的可以判離;但從實際來看,乙個只有3歲的寶寶馬上就要變成單親孩子,你們問問你們自己的良心對孩子你們負責嗎?如果說從孩子出生到孩子3歲這三年裡他一次都沒有管過孩子的話那我和法院都會支援你離婚,可事實是這樣嗎

18樓:仇曦韓華茂

1、分居兩年後雙方經過協商互相都同意離婚的話,就可以到拿結婚證的地方去辦理離婚手續;

2、協議不成的話那就只有去法院訴訟離婚了。

19樓:殳妮危又晴

你好:1、根據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以上的,調解不成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2、如果你們已經分局,即使達不到2年,但是分居也會導致感情破裂,加之結婚時間比較短,所以你可以起訴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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