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替他親戚擔保以房子買賣過戶給我借錢 他親戚違約我可以把房子賣了嗎?房子在我名下

時間 2021-07-02 03:04:50

1樓:

我不完全同意樓上的觀點,你表述的不清楚,只能試著分析一下。1、抵押登記和抵押擔保合同是兩個概念,不動產(包括房產)抵押合同時要是合同,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即成立並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如附有期限或者條件。換言之,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辦理登記,後來的物權登記辦理與否,並不能反過來影響合同的效力。

2、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後的效力體現在:抵押人必須依約辦理抵押登記,否則將構成違約。3、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不動產抵押權成立暨生效,債權人(銀行)開始對該不動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綜上,可以得出結論,1、如果你父親和銀行簽訂了抵押合同,那麼這個合同是有效的,你父親必須履行,且必須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否則就構成違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2、對於不動產的抵押,雖然登記是強制性的,且為抵押權生效的要件,但只是抵押權不生效,不代表抵押合同不生效。你父親對和銀行簽訂的抵押擔保合同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3、如不辦理抵押登記,銀行只是無法實現對房屋的優先受償權,但可以在你親戚無力償還貸款時,要求你父親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個人沒有這個能力,銀行或者信貸機構才行。專業的叫法是立它項。我告訴你,你和他去公證處一個委託公證,再一個買賣公證,如果他還不了你錢,你拿公證書直接就過戶了,都不用叫他。

如果他掛失了,有你的買賣公證書在前,法院會支援你的訴求的。

貸款沒還完房子能賣嗎?

3樓:假裝是個小號

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賣。

具體有以下方式:轉按揭,即在二手房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擴充套件資料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借款人,在貸款清償之前需要將房產轉讓給他人,而向銀行申請將房產過戶給受讓人,並由房產受讓人繼續償還貸款或重新申請按揭貸款。

轉按揭業務的服務物件有:

1)需要購買處在按揭期間或抵押期間房產的購房人;

2)需要**處在按揭期間或抵押期間房產的售房人;

3)已經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繼續支付剩餘房款能力的購房人;

4)各類中介公司、物業公司和開發商。

參考資料

4樓:大太陽花水瓶

一般二手房買賣還存在貸款未結清的情況,那麼買賣雙方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可以辦理轉按揭的手續,轉按揭是指房主準備將住房**或者轉讓給第三個人,從而申請辦理貸款的相關變更。但是這種辦法的侷限性在於很少有銀行受理這種業務,大多數銀行並沒有開通這一業務,戶主可以向相關貸款銀行諮詢以瞭解具體的情況。

如果買賣雙方相互信任,雙方可以協商利用購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先行將房屋的按揭貸款還完,這種模式適合於那種貸款額度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貸款已經還清,只剩下數目較少的貸款的情況。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買家會同意先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40%。在這種情況下,賣方就可以選擇利用買方的首付來把剩餘的貸款付清,然後向銀行申請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這樣就能進行下一步的交易。

業主想要將房貸還完也可以向周邊的朋友和親戚暫時借錢週轉一下,向他們借錢先把剩餘的貸款還上,在成功辦理了解除抵押手續和過戶手續以後,順利將房子賣掉後再將錢還給親朋好友們,這是一種比較省事而又便捷的辦法。業主也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還清想要**的房產貸款,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拓展資料

2023年頒佈的《物權法》確立了預告登記的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在雙方完成預告登記之後,賣方不能做的事包括:轉移產權,以房產作抵押,以房產做擔保。

如果在預告登記之後,賣方仍與第三方簽訂了房產抵押合同,第三方的抵押權也不成立。不過預告登記之後,賣房人是可以繼續出租房屋獲得的。也就是說進行預告登記後,賣房人未經過買房人同意,無權處分房屋,可以避免房主將房子一房二賣,保障買房人的權益,也保障了賣房人的權益。

5樓:搜狐焦點

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 不能辦理更名

如果是按揭貸款還沒有還清的房子,進行個人交易的話,是不能辦理房屋產權更名的。那麼什麼時候才可以辦理呢?需要等到貸款償還完畢之後才可以換取新的房屋產權證。

換證需貸款行提供證明

按揭買的房子需要等到貸款償還完之後,才能辦理房屋**和房屋更名。因為在房屋按揭貸款還沒有還清貸款的期間,房屋所有權上面有“房產抵押”字樣。所以房主需要等到貸款還完之後,攜帶銀行提供的他項權利證、貸款還清證明以及有“房產抵押”字樣的房屋產權證、個人身份證明到所在城市的房屋交易與權屬登記服務中心換取沒有“房產抵押”字樣的產權證,之後才可以辦理正常的房屋更名交易。

可通過押尾款方式**

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房主如果真的是需要**的話,可以採用買方留有尾款,等待原房主還清貸款的時候,再去辦理房產更名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這樣的情況下購房者需要一次性付完全款而且不可以像銀行申請貸款。至於尾款多少比較合適,這需要交易雙方來協商,記得將留尾款以及更名的方式在合同中寫清楚。

其實,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進行交易的話是有很大的風險的,因此,為了減少風險,交易雙方可以通過中介簽訂三方買賣合同。

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

沒有產權證的房子進行交易的話,是存在很大的風險的。購房者如果買了這樣的房子,其實就是隻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購房者想要降低風險的話,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售房者今後不配合更名的違約責任,還需要留一定的尾款。

如果有第三方中介公司介入簽訂第三方合同的話,也可以降低風險。

貸款沒有還清的二手房風險是很大的,所以購房者購買的話一定要警惕。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1-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6樓:馬鈴薯金融

很多人貸款買房之後,貸款還沒還清,但由於種種原因想出手出賣,這種情況可行嗎?負責任的講,當然可以賣,要承擔的費用可就多去了,種類多,但金額不一定多!

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

二手房交易以房產證為準,有了房產證才可以上市交易的。如果房產未拿到產權證,就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也就不能進**屋的買賣。

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還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

一、轉按揭

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什麼是轉按揭呢?是指把個人住房**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二、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模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原房主已經歸還大部分貸款,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來進行下一步交易。

三、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行不通,那麼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

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是可以賣掉房子的,只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並找出最適合自己的方法。

7樓:康康侃球

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屬於抵押狀態,必要先到銀行辦理登出抵押登記,買賣雙方才能繼續交易,才能成功辦理過戶手續。

1、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二手房交易常見、方便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注意:買賣雙方需要先去了解銀行是否對提前還貸有要求。有些銀行會對提前還貸有限制,如果賣家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或者提前還貸需付違約金,那麼依然難以解除房屋抵押。

如果買家的首付款小於未還清貸款額,賣家也可以與買家商量提高首付,適當的方式協商完成。

2、轉按揭(將貸款轉移到買家身上)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人未到期的貸款。也就是說**若想有貸款的房子,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貸款。轉按揭的手續流程相當複雜,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的情況,這種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轉按揭的銀行很少。

3、再次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假設以上兩種都行不通的情況下,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向銀行或者資金機構申請抵押貸款,以結清按揭貸款。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續費。

總結:賣家需注意,如果買家不同意幫賣家贖樓(墊首付),那麼賣家一定要把握好提前還貸、解除抵押的時間,以免因耽誤了贖樓的時間,而造成違約。

8樓:小默

理論上,按照我國政策,以貸款形式購買的住房在房貸未還清之前直接轉賣是無效的。因為貸款沒付清,房產證應該是押在銀行裡。但實際操作中是有辦法變通的,有兩種辦法可以轉讓:

1、先將所貸房款還清,將房產證拿出來,然後再賣出去。

可以用二手買家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最多的模式。該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還貸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交易。因為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

如果買方不同意,可以向他人借錢來還清貸款。也可以向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種情況要注意轉利率問題,就是前後利率不一致)。等房子轉讓錢到手後再還錢。

這個方法的思路就是想方設法先從銀行拿回房產證,再進行下一步交易。

2、轉按揭

這是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只要買家想貸款,而賣家所貸款銀行又可辦轉按揭的,就可以辦理。轉按揭通俗的說就是,賣家把房產轉讓給第三方,同時跟銀行請變更借款人,把剩餘的按揭轉到這個二手買家身上。至於怎麼轉按揭,可以詳細問下銀行。

注意:有些地方暫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轉按揭業務,在轉賣未還清貸款的房產之前先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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