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後房產的問題

時間 2021-06-17 03:02:41

1樓:杞靖靖

由一方父母出首付購房且只寫出資方子女的名字,又由夫妻共同還貸款,屬夫妻共同財產,但離婚時應按出資份額分割房產,出資方父母出資部分應歸出資方,夫妻共同償還貸款部分應等份。

2樓:找法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且登記在一方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樓:潘增飛

物權法 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買的時候不是物權法的適用範圍,就別提房產了,直接說房子。買者或者一家之主(優先)出具物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裡面的權屬證明,不管寫誰的名字不影響實際歸屬,注意實際歸屬必須是合法合理取得。這種情況就是這一家完全出錢,否則不是真實有效的實際歸屬,想法倒騰。

離婚是家庭事務,在家庭事務裡就解決房子的事了,輪不到提房產

4樓:匿名使用者

和誰還房貸無關,只要是在婚姻狀態下得到的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平分,一人一半。首付款應該退還給出資購買房產的父母一方。房子是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如果是全款買房,在未加宣告的情況下,是父母購買房產的一方擁有房產。而首付這種形式,就是共同財產了。

5樓:權羨

1、沒有新《婚姻法》出臺。 2、《婚姻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現仍然有效。 3、只有屬於男方婚前交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情況時,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的規定。

6樓:哈哈

像你說的這些的有足夠的證明,還了房貸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如果離婚,共同支付的房貸利息,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法院判決退還屬於女方還貸的部分。法院判決的依據就是充分保障各方利益。

8樓:草菇圭寶

新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望菁~~英的回到可以幫到你

9樓:

父母出資的首付部分屬於婚前財產,任何一方無權分割,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有財產,應由夫妻雙方共同分割,哪怕是雙方中有一方沒有經濟收入,但是也有權分割。婚姻不易,好好生活,不要輕易離婚,祝你們幸福!

10樓:可飛鸞

兩個人恩恩**,為了是過好每一天。關於房產的問題不應該互相惦記。 你一定要攜手把這個家過的紅紅火火。

11樓:大海大琴

只要離婚的時候把你還貸證明拿出來就行,房子也有你的一份。

12樓:潮學智

應該去掉首付,共同還貸款的,應該退還給對方一半。

13樓:安家優拍

去掉父母出資的部分,房子升值部分和還房貸的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14樓:文竹

共同還貸的部分,平均分。父母首付歸還父母,事先簽協議

15樓:工程小學生已畢業

把父母出的錢或者父母出的錢帶收益一起先還給人家,剩下的兩人平分,包括債務

16樓:古龍慧雅

房產評估作價。去掉首付部分。剩下的就是夫妻雙方分配。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足夠共同還款證據可以拿回你貸款出資的錢。

18樓:珈藍新冬

婚後的才房產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

19樓:來自龍珠閣謙讓的木蘭花

父母出資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視為其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應視為共同財產。當然要保留證據,如銀行轉匯款單,開發商或產權人收據等。

20樓:來自石拱橋機靈的典韋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支付房子的首付,這部分在離婚時歸出資方的子女所有。倆人共同還貸款的部分的財產歸倆人共同所有。一定耍保留好證據,如開發商的發票,銀行轉帳憑據等。

21樓:蓮花

要是這種情況就把房產共同分

離婚後房產問題

根據 婚姻法 第十八條第 三 項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因此,你和你母親可以立下贈與合同,指明該房屋是由你母親買下,贈與你乙個人的,經過公證後,產權就是你乙個人的了。一樓說的沒錯,不過你說的這種情況更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

離婚後房產的支配問題

貫餘 都不知道怎麼說了。說是你在乎她,何苦要離婚,既然不在乎,你都淨身出戶了,還外加一條幹什麼。真想這樣,同意一樓的說法,而且這房子算是你們夫妻共有財產,你一個人說的也不算,如果說是真的要求你不要存款和其他的東西,你的妻子也同意房子歸你支配的情況下,你倒是有處理房子的權利,反之沒有。還有,你把所有的...

關於結婚的房產問題,新婚姻法,結婚後房產歸屬問題?

1 房子的問題。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