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的問題,急求以下民事訴訟法問題的答案

時間 2021-09-12 20:34:35

1樓:葉赫那拉聞多

8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關於審判組織的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再審程式中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c.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案件,陪審員不參加案件的合議庭

d.中級法院作為一審法院時,合議庭可以由審判員與陪審員共同組成,作為二審法院時,合議庭則一律由審判員組成

答案:bcd

一,人民法院審判組織形式通常有二種:獨任制、合議制。

二,判斷;

1,a.再審程式中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解讀;《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三款;“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是由審判員、陪審員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這裡的”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所以,是錯誤的。

2,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解讀;《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二款;“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要求;“另行組成合議庭。”,而”原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沒有”另行“,所以,是錯誤的。

3,c.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案件,陪審員不參加案件的合議庭

解讀;《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一款“ 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以上二條規定了,第一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是由審判員、陪審員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第二規定了,適用特別程式審理案件,“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所以,陪審員不參加特別程式審理案件的審理。應算正確的。

4,d.中級法院作為一審法院時,合議庭可以由審判員與陪審員共同組成,作為二審法院時,合議庭則一律由審判員組成。

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實行合議制審判第一審案件,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人民法院實行合議制審判第二審案件和其他應當組成合議庭審判的案件,由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

以上規定;第二審案件和其他應當組成合議庭審判的案件,由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所以,是正確的。

三,關於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1,"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是指排除了獨任制審理。

2,"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是指排除了"原合議庭"的其中任何人員的的審理。

綜上所述,本問題正確答案;c,d 。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2023年司法考試的一道有爭議的試題,該題給的答案是bcd,但我認為是有問題的。b項是說發回重審案件合議庭的組成。如果從合議庭的組成形式上說,發回重審案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是對的,因為,無論是合議庭審理的還是獨任審判員審理的一審案件,被二審發回重審後,重新審理時的審判組織形式都必須是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但如果原審就是合議庭審理的,重新審理時需要另行組成合議庭,這是民訴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的,因此,該答案又是錯的。

按照該條的規定,原系獨任審判的,該獨任審判員也不能參加重審案件的審理。

司法部從來不會承認司法考試有錯題的,因此,搞試題解析的人也只能稀裡糊塗地解析。關於b選項的解析是這樣的:“第41條第2款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b的說法正確,當選;”,該款中明明有“另行”二字,但解析人卻視而不見。

8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關於審判組織的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再審程式中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c.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案件,陪審員不參加案件的合議庭

d.中級法院作為一審法院時,合議庭可以由審判員與陪審員共同組成,作為二審法院時,合議庭則一律由審判員組成

答案:bcd

《民訴法》第四十一條【二審案件合議庭組成】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再審案件合議庭組成】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3樓:周律師

是的,原審法院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原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的含義包含了可以由原合議庭進行審理的意思,這是錯的,因為一審已經審理過,會造成先入為主,還有可能一審的合議庭本身就判錯了,不能尤其再審了。

4樓:崇皛晉萊

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製售假酒可以按照《刑法》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製售者的刑事責任。你們完全可以到當地的工商、公安部門報案立案查處,並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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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民事訴訟審理程式具體有以下程式:1、當事人提起訴訟;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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