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洛陽王城公園籃球場打籃球小夥子和廣場舞大媽大爺爭執的事

時間 2022-02-27 09:55:37

1樓:小小小兔

其實看到這個報道,前前後後了解情況以後,還是很氣憤的。可以說這是乙個社會性事件,各地都有發生,但是洛陽王城這件事卻屬於發酵最久,時間最長的一次。

做為老年人是有鍛鍊的權利,但是占用公園的籃球場就不對了,這樣別人怎麼打球?別人也需要鍛鍊身體啊,難道其他地方不能跳?

而且,在語言溝通無效的情況下,這些跳舞的大媽們還向打籃球的學生惡語相向,並因此發生了肢體衝突,確實感覺有點過分了。

做為老年人,你們是榜樣,可以受人尊重;但是我們尊重的是每個人的行為,而不是他們的年齡。

如果你一輩子做好事,會一輩子受人尊敬;反之,你做的不正確,管你什麼年齡也會被人鄙視的。

雖然後來重新找了一塊地方供老年人跳舞,但人家就是感覺地面不平,不如籃球場好,還真tm無語了。

2樓:巜跑啊

最近,洛陽王城公園籃球場打籃球小夥子和廣場舞大媽大爺發生了爭執事件,起因是小夥子們在籃球場上打籃球,但是大媽大爺們不給他們打球,而是要在籃球場上跳起廣場舞……

因為籃球場的使用問題,雙方協商不下,最後大爺大媽甚至還都手動腳,打了年輕人……

實際上,打籃球的年輕人,也不是不肯給大爺大媽們跳廣場舞,而是提出了一人一邊,你跳你的廣場舞,我打我的籃球……但是大媽大爺霸氣,怎麼可能屈服,當然是揍得小夥子知道了什麼叫「敬老」……

你問我怎麼看待?

說句不好聽的,現在為老不尊的老人啊真是越來越多了,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

洛陽王城公園籃球場本來就是應該給小夥子打籃球的。不然它為什麼不叫來廣場或者是足球場?一開始功能設定就是給人打籃球用的,如果你想要打籃球的話,可以跟小夥子協商,然後要加入就加入或者是分場地進行比賽,這樣都可以啊。

這既不妨礙在籃球場本身的功能,也可以促進老年人跟小夥子之間的感情。

像是在我們這邊大學的籃球場上就經常看到有一些老年人也在打籃球,他們的體力其實跟小夥子真是不遑多讓。有時候我們會舉行三對三的比賽。兩對六個人佔據半邊籃球場,然後分小組一輪一輪的比賽。

在比賽的過程中,我們不少人都跟這些老年人朋友建立了非常好的球友關係。

當然也可能是這些老人,生活在大學校園附近,所以素質都比較高,甚至有可能就是我們學校的退休教師。像他們就不會做出籃球場上跳廣場舞、打小夥子的舉動。

所以說這些大媽大爺的素質真的是太低了。

可是實際上他們這樣的低素質也是我們所養成的,是社會所培養的,因為他們得寸進尺的時候,我們沒有站出來,反而是任其為所欲為……

想一想跳廣場舞的老流氓,如果打人最後可以不受到追究的話,那麼他們以後如果遇到問題,遇到小夥子不聽他們的話,不服從他們的要求,他們肯定還會再次舉起拳頭打這些小夥子。反正沒人會追究他們的責任,打了也是白打。

我也是醉了。老年人,你們贏了!

3樓:ooo丶夏慕衣

其實我看到這個新聞之後,我的第一反應並不是十分驚訝。自從之前的「小區內廣場舞影響上班族睡眠」的新聞被爆出,與廣場舞相關的新聞也屢見不鮮了,我甚至對跳廣場舞的大爺大媽已經免疫了。

關於此事,我想引用印度國寶級演員阿公尺爾汗的一句話:「我們要尊敬長者的行為,而不是年齡。如果乙個人的行為不正確,那麼不管他多大歲數,都不能去尊敬他,反而要去指責他。」

在此條新聞裡,打籃球的小夥子一般都會在傍晚較涼快的時間去籃球場打球,打到晚上七點,將籃球場讓給大爺大媽們跳廣場舞。然而隨著夏天的日益逼近,在這個沒有照明設施的籃球場上,七點前較涼快且有亮光的時間很短,不足以供小夥子們打球。大爺大媽們卻仍然按照之前的時間去跳廣場舞,每晚七點準時到達籃球場。

這,就是雙方衝突的原因。

現在,我要責怪大爺大媽們的並不是他們不按照時令修改跳舞時間,而是他們打人這件事。我們暫且不說籃球場應該是打球而不是跳廣場舞的地方,大爺大媽們跳舞的地點並不適宜。此事的關鍵是,一群大爺大媽把乙個小夥子圍在中間,實施暴力。

我覺得依仗自己年紀大就肆意妄為這樣就很尷尬了。

事實上,經過這件事,我再聯想到「扶不扶」「公交車讓座事件」,就讓我對「老人」這個群體產生了一種刻板印象:倚老賣老。我希望老年人可以和年輕人坐下來好好談一談,用對話的方式,而不是暴力。

如何看待廣場舞大媽與小夥子爭籃球場

4樓:匿名使用者

應合理協調,讓熱愛運動的人都有運動場所。

1、廣場舞與打籃球都是一種運動,大媽與小夥子熱愛運動無可厚非。籃球隊和廣場舞團要想達成協議,都需要各自做出一些讓步。在沒有矛盾的情況下,資源應該共享。

但現在矛盾很顯著,專業化的籃球場,它的專業功能應該優先考慮。

2、這起事件現在演變成老年人和青年人之間的衝突,其實應該完全不是。應該是我們前進過程中,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運動人之間,針對有限的場地所產生的衝突。

3、目前我國人多地少,城市基礎設定嚴重不足,沒有讓這類廣場專屬的可能,因此,這類場地仍然會是綜合活動功能的場地。隨著市民健身需求的愈加旺盛,不斷增加的健身需求與有限的活動場地之間的矛盾會越來越明顯,類似的大媽小伙爭場地的現象也會越來越多。因此,管理者如何對場地進行管理,盡量滿足大家的健身需要,是擺在面前無法迴避的迫切問題。

4、事實上,對於類似公共活動空間,制定規則是有效管用的方法。以小區、公園籃球場為例,可以根據主要使用群體的情況明確劃分使用時間。在時間上有衝突時,如果是打籃球與跳廣場舞的衝突,可適當傾斜於學生們打籃球的需要。

畢竟,學生、年輕人受學習、工作時間的影響較大,而大媽們相對來說可支配時間更有彈性。但這也並非絕對,當一方有特殊需要時,比如有籃球比賽、廣場舞重要活動等,則另一方完全應當給予支援和理解。在此基礎上,管理者應主動承擔起管理責任,不能讓衝突雙方自行解決。

暴走大事件,講述河南洛陽廣場舞大媽和小伙搶籃球場的是哪一期 20

5樓:哆啦愛橙

7月7號

第20期

從2023年到2023年,我曾用大半年時間對廣場舞進行了田野研究。研究地點恰巧也是在河南的乙個非省會城市。在當時,由於廣場舞引發的爭端已經時有發生,其中較為突出的是噪音擾民問題。

而在洛陽籃球場爭地盤事件發生後,很多網友紛紛表示:多地的籃球場都有類似和廣場舞搶占空間的事件發生。人們一般如何解決這些衝突?

如此多的空間衝突背後的本質原因是什麼?廣場舞又為什麼持續性地製造著網路熱點?這些問題,涉及到我們對空間的「現代化」利用,也涉及到如何理解上下不同代際之間截然不同的歷史體驗。

「現代化」利用的空間,遮蔽了什麼?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環境規劃專家 caroline chen(陳樂倫)2023年曾來到北京研究廣場舞文化。她總結了廣場舞大媽們心目中理想場地的五大條件:一是不易打滑的地面;二是夜間跳舞照明;三是防曬保護措施;四是能容納30到60人的空間;五是要和居民區或辦公區域有一定距離,以確保不會影響到附近不跳舞且不喜歡音響的人。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能夠同時滿足這些條件的城市空地,實際上少之又少。其結果就是,城市裡的大媽大爺們在「見縫插針」跳舞,「占領」了城市的中心廣場和各個小廣場,「占領」了商場門口的空地,「占領」了小區附近的街心花園和停車場。根據 caroline chen 的研究,北京在奧運前後,一些扭秧歌的大媽們在立交橋下跳舞,她們主動不用鑼和釵去伴奏,因為這些樂器的動靜太大,她們也不去相對人少的公園裡跳舞——因為那裡有很多需要靜養和散心的病人。

caroline chen研究的團隊最後選擇去了鬧市中的立交橋下面跳舞。

空間問題的另一面,是城市規劃中常常忽略廣場舞一類的市民活動需要。一位參與城市廣場設計的設計師告訴我,他曾經參與設計某一線城市的小廣場。他們團隊的設計思維「以人為本」的,先評估人的需求,再有設計。

他們在前期調研中觀察到,需要改造的空間中已經有很多人跳舞,但是沒有座位可以給跳舞的人或觀眾休息。因此,他們最終的設計把這些需要考慮在內。但做成提案時,這些設計需要換一套說辭,比如一些聽起來更加高大上的,符合中國文化特色的——比如天圓地方,天人合一等等的說法。

由此可見,城市空間規劃中,市民的娛樂需要似乎「難登大雅之堂」。

如今,滿足廣場舞需求的運動場地顯然是不足的,更別提是專屬廣場舞的場地了。這是我們看到大爺大媽們開始「占領」籃球場或羽毛球場這樣的公共體育用地的現實背景和大前提。

近年的一些研究中,城市研究者和人類學家也普遍主張,實際上恰恰是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後,私人空間的擴張在侵蝕老人們的可用公共空間。在當代中國城市,特大型超市和私人房地產的擴張,是擠壓公共空間的一大原因。經濟學家盧周來曾經指出,開發商為了最大密度使用土地,在私人住宅與公共空間之間幾乎沒有任何隔離。

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認為「空間」和「地方」的概念是不同的,因為「空間」是物理性的,而「地方」則有社會和文化屬性。 當「空間」因一些人使用而被賦予意義和價值感,就變成了「地方」。關於廣場舞占用空間的爭議,實際上就是關於這些「空間」應該被變成什麼樣的「地方」,為誰服務,涉及價值高低評判的爭議。

人們對空間使用的觀念,與社會對階層、年齡和性別等等要素的看法相一致。在人們的潛意識中,城市應該是年輕的,有活力的,或者是安靜有序的,而代表著城市形象的公共空間,也應該是現代化的、與國際接軌的,有品位的。

廣場舞的話題背後:懸而未決的代際之爭

在傳統的中國社會中,老人曾一度被認為擁有特權,年輕人需要服從老年人的權威。早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人類學家(同時也是一名傑出運動員)susan brownell 就在研究北京迪斯科表演時發現,在這項運動中,年老的迪斯科舞者可以打破一些行為及穿著的禁忌:比如身著鮮豔的服裝,緊身褲之類的,這些禁忌都是儒家傳統的產物,而年輕女性則不同,她們則必須遵從這些禁忌。

通過對待常俗的不同態度,年長女性實際上實現了對年輕女性的壓制,而年輕女性則是被犧牲的。在90年代,針對迪斯科的很多公共爭議也恰恰是圍繞著它挑戰了傳統道德和規範而的(brownell 1995)。

網路上也有很多對年長一代的批評,比如心理學家武志紅對此事的點評就強調中國傳統文化對「優待」年老者,而對年輕的人是「要求」,他提到傳統社會是「殺子文化」,年輕人被犧牲,老人勝。而洛陽廣場舞爭地盤事件中,老人的一方則是拿老來訛人,他也批評中國很多老年人不懂界限和平等。

然而,中國社會迅速變化,已經開始觸動和挑戰這一「尊老愛幼」傳統了。在家庭領域內,新的代際交換的邏輯也正在解構傳統中國文化中老者的權威性。在家庭內部,實際上「孝道」有下降的趨勢,家庭作為乙個系統對老人的照顧也在勢衰。

洛杉磯加州大學人類學教授閻雲翔在調查了黑龍江下岬村之後認為,傳統意義上「無條件的孝順」已經被一種新型的「代際交換「的邏輯取代了。相伴而生的是日漸增長的對老人的不尊重。在公共領域,由於更擅長使用**及科技,現在年輕人正在逐漸控制話語權。

關於廣場舞的幾次爭議事件,無論是幾年前武漢出現的跳舞被潑糞,還是這次洛陽爭地盤打架,網路上幾乎都是一面倒對老人一方的抨擊和討伐。

這個時代前所未有加速著「老人特權」的破產。而它很有趣地和對廣場舞的批評聯絡在一起了。其中耐人尋味的是,這群人「不文明」、「自私」以及「落後」的印象,因為廣場舞與文革的聯絡被合理化了。

要知道,廣場舞背後是一種公開展示的身體文化,它的本質也是一種「合理化身體」的視覺形象的生產過程。廣場舞雜糅了儒家傳統文化、集體主義時期的身體文化、以及市場時期的邏輯。通過舞蹈,人們的社會經驗、身體經驗也被提煉和展示出來了。

廣場舞的話題性,在於它不斷折射著中國代際之爭的最新變化。年輕人所代表的「現代」越來越成為主導,老年人和他們所代表的歷史,則越來越被遺忘和視為「落後」。廣場舞熱點背後的一場又一場網路狂歡,不斷把廣場舞大媽大爺塑造為他者,塑造為「變壞的老人」,不少人輕鬆地彰顯了自我,刷取了優越感。

可是大爺大媽到底去哪兒跳舞?這才是合適的問題,而它還是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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