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企業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或虧損分配給部分合夥人。為什麼

時間 2022-03-29 23:20:17

1樓:冷de陌

合夥企業的乙個重要特徵是合夥人共享收益,共擔風險。每乙個合夥人無論出資多少,以何種方式出資,都有參加利潤分配的權利,也有虧損分擔的義務。雖然合夥協議可以自行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辦法,自主調節相互間的利益關係,但行使這一權利必須遵循公平的原則,防止顯失公平。

為此,合夥企業法對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設定了乙個基本界限,即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擴充套件資料:

合夥企業型別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在2023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的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特別新增了「有限責任合夥」,這是根據現實需要作出的法條更新。

所謂有限責任合夥,在合夥企業法里稱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這是上個世紀90年代以後,國際上出現的一種新的責任形式。它主要適用於專業服務機構,比較典型的就是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有限責任合夥解決的乙個主要問題,就是在這些專業人員執業當中,如果某個或者幾個合夥人,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債務時,這些責任人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其他沒有責任的合夥人,僅以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為限來承擔責任。

這樣有助於這些採取合夥制的專業服務機構不斷地擴大規模。這也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為適應國際經濟形式,從專業服務機構的發展需要上考慮,而採取的乙個重要舉措。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第五十五條 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指合夥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承擔責任的普通合夥企業。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未作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至第五節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夥」字樣。

第五十七條 乙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十八條 合夥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九條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辦理職業保險。

執業風險**用於償付合夥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執業風險**應當單獨立戶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規定。

與其他形式的比較

1、有限責任合夥不是普通合夥與有限合夥之外的一種獨立的合夥形式(至少在目前的法律中不是的),而是普通合夥中的一種特殊形式,這個從其專業名稱上也能看出來;

2、有限責任合夥與有限合夥聽起來好像很相似,而且在債務承當上面好像也有相同之處,但是,既然他們都不是乙個合夥類別的(合夥就普通合夥與有限合夥兩個類別),在法理上肯定有本質區別的,一定要注意這中間的微妙差別

3、由於有限責任合夥債務承當的靈活性,也帶來乙個嚴重問題,如果乙個合夥人故意致錯給企業帶來債務,現在法律規定是他乙個人承當而非整個企業或者多人,這樣的話對債權人的保護就不力,因此,法條中又指出,有限責任合夥要建立執業風險**、辦理職業保險,就是為的在那乙個合夥人不能償債時,能夠對債權人有所保護。

2樓:果果就是愛生活

將全部利潤或虧損分配給部分合夥人違反了公平的原則。

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取得、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如有虧損則亦由合夥人共同承擔。損益分配的比例,應在合夥協議中明確規定;未經規定的可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攤,或平均分攤。

以勞務抵作資本的合夥人,除另有規定者外,一般不分攤損失。

有限合夥企業能夠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合夥企業法第69條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在合夥協議約定的情況下,有限合夥企業可以將所有利潤分配給部門合夥人。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這樣做因為這樣做損害了其他合夥人的利益

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財產份額的轉讓根據條例,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即對外轉讓同意,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拓展資料 一 有限...

普通合夥與有限合夥的聯絡與區別,普通合夥企業與有限合夥企業的區別

阿炎的情感小屋 1.普通合夥企業的出資人不得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由部分合夥人承擔企業的全部虧損 而有限合夥企業根據合夥協議的約定可以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不得約定企業全部虧損由部分合夥人承擔。2.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有限合夥人可自...

合夥企業法裡,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問題

益楊氏鐵綾 1.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2.不是的。普通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債權人可以對任何一個合夥人要求給付債務,合夥人沒有抗辯理由 注意,在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因為若干合夥人在執行活動中因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時,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無限連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