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五天被辭退沒工資合法?我該怎麼投訴

時間 2022-03-13 23:35:2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 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2樓:

如果是你做錯了,對廠裡照成了損失,廠裡有權利辭退你,如果你沒有做錯,打**求助當地勞動站,謝謝

3樓:

不合法,你可以去勞動仲裁申訴。

試用3天被辭退,不給工資是否合法?

4樓:修身齊家

試用3天辭退,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辭退,說明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更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辭退員工,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但是現實中就有不給工資的,建議這樣操作:

1、事先約定,不做滿5天沒有工資的,雙方同意達成一致。(員工不同意可以不上班),一般口頭約定不寫入合同。這樣下來,一般不會有爭議的,也不排除個例,百分之一吧。

2、如果有員工手冊的,一定要讓他知道有這一條。其實建議這個最好不要寫入手冊,因為不合情理。有可能的話,最好把那個手冊改掉。

3、針對百分之一的例子這樣處理,和他計算勞動有多少價值,比如3天做了多少產品,有多少是次品,有多損失少;培訓總共花費多少,只服務3天,餘下和同期多少天,有多少費用應該員工承擔;公司應為其交社保,員工個人要出多少錢云云。再不行就各退一步,給錢吧。

5樓:乙個著名神經病

有的。只要員工付出了勞動,員工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員工正常辭職的情況下,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是屬於拖欠工資的行為,員工可以先和單位進行協

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調節;在調節不

成的情況下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裁決。員工可撥打12333針對投訴相關事務進行諮詢。

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

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

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

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

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班六天被辭,員工都是一周內辭退都不給工資,老闆這樣做違法嗎?我該怎麼辦?

6樓:八楞經

員工都是一周內辭退都不給工資,老闆這樣做肯定違法。勞而有獲,是受法律保護的。

《勞動法》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維權,可依據《勞動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當然,入職前,雙方如有約定,或者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如員工長期曠工,或連續曠工超過一定天數;或者員工犯有重大工作失誤或涉嫌犯罪等。

這類情況,一般也是合法的,員工可能會涉及一定處罰,但前提是勞動報酬也得如約支付。

7樓:鑫鑫家維人

勞動法規定實習期內必須支付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老闆的行為已經違法,你可以去勞動部分反映,

8樓:碧萱淺淺

應當支付工資,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我在公司做了上了五天班,辭職領導說沒工資,怎麼辦?

9樓:吳欽霞律師

留好工作的證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10樓:蜈蚣夏稚

很正常啊,你籤的都應該是試用期合同,慢點的讓你先上班再去體檢,可能連合同都沒簽,身體報告公司都沒拿到。你籤了合同看看條款也知道,做了幾天拿不到錢的啊。給也是公司打發你,一般乙個禮拜自己走人的,也是有就拿,沒就算。

11樓:蠻書生

普通的公司上班一般籤的都是月薪制。

你這種情況90%以上的公司都不會給錢的,可能會有怕麻煩的公司給點錢打發一下。

真正打起官司來,你也有很大可能拿不到錢,即使拿到,也就點小意思。不夠跑路費的。

所以找工作的時候要細心點

12樓:書生之見是我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員工上班三天,被老闆辭退,但沒發工資,員工應該怎麼辦??

13樓:月光下的星期

看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約定試工幾天不發工資並無不妥,有的人的確試工中發現不能勝任本工作。

14樓:蜀都無礙訴辯

其他的人都回答錯誤。哪怕工作一天都有工資,工資標準不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

15樓:匿名使用者

能怎麼辦?三天一般都是試用期,三天一般沒錢的吧

試用期內 上了五天班後 無故被公司辭退(無簽訂合同)公司不發放五天工資,我應該要求賠償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應該支付你工資的.否則你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縱橫法律網 丁龍律師

17樓:最愛冰雪聰明君

肯定要給,「不滿十天是不發工資」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去勞動局(好像現在改名為人力資源局了)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是不收費用的。

18樓:蘇

要求賠償難!5天工資可以要到,去**勞動與社保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免費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有償勞動只要付出勞動用人單位就有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不滿10天不給工資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賠償沒有但你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去勞動監察大隊就好了。

20樓:蚌埠陳律師

當然有工資了,你有勞動合同的話可以找當地勞動監察部門

21樓:阿格不鴿

上了班還是要工資的!去勞動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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