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關於辭職的問題(合同期自動到期了,不打斷續簽,還要提前月通知單位嗎?)

時間 2022-02-23 05:20:12

1樓: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就自動終止,不需要提前通知,做得人性一點的話,提前幾天通知到公司就可以了。

2樓:王元頁

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是指在合同期內辭職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會通知你是否續簽,如果通知你續簽時你再告知公司不續簽的決定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沒通知你續簽,合同自動終止,你就可以離職

3樓:無名觀

沒必要的

公司找你你可以考慮是否續簽

公司不找你就說明對你沒有興趣了

合同上有結束時間,公司應該注意的,你沒有提醒他們招人接替你工作的義務如果自己主動說合同要到期了有點掉價了,還是不說的好美女沒事的時候可以多多看下法律條文,對自己有好處的,這個也是一種保護,有時候比刀槍還好使。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公司會提前同你協商是否續簽合同的,如果是好離好散的話,最好提前告知一下比較好

5樓:靜月皓雪

不需要30天 15天就可以了 大概 需要續簽的15天左右 會有人找你談

6樓:小魔王在歐洲

正規的公司都是在你合同到期前,公司會主動找你續訂或終止,但是如果他們沒找你的話,你最好是提前乙個月給部門領導說下比較好。這樣也是對公司的一種尊重,畢竟幹了幾年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在你合同到期前,公司會提前找你續訂或終止,所以你完全可以合同到期時告知,否則後果由公司承擔

8樓:susan偶滴買噶

是的,這個公司會主動找你的,不想幹,拒絕就可以了,如果公司不夠正規,到期也不提醒,你自己提出來,然後走人即可。

9樓:籃球俱樂部

如果你和公司之間沒什麼糾紛,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在合同到期前乙個月主動給用人單位說說這一情況,表明你的想法。不過,此種情況下,你不提前告知單位,到期讓合同自動終止走人也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合同期內辭職,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如果你的合同到期,公司會提前和你談續合同的問題。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會通知你是否續簽,如果通知你續簽時你再告知公司不續簽的決定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沒通知你續簽,合同自動終止,你就可以離職 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在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公司的規定了,一般都要提前30天的

12樓:手機使用者

一般來說公司會找你續簽,如果不走啦可以明說嘛,不要玩那種陰招這說明乙個人的道德修養,假如你開公司員工都這樣你是怎麼想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會主動找你談要不要續簽的問題。

按照規定合同到期離職也是需要提前30天告訴公司的。

14樓:挑燈看c片

·····兄弟 你太狠了 臨走還準備陰一手 一般的說 合同到期前公司會主動找你續約的 至於續不續 就看哥你的心情咯

好吧 其實最終還是看公司的最終解釋權 現在中國的法律效力是在不咋的

15樓:風過無痕

你需要寫辭職報告的,公司領導簽完後才可以辦理檔案的轉移等手續。

合同期滿員工不續簽,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嗎

16樓:奔跑吧死魚

合同期滿,通俗地說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了,沒有續簽的情況。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勞動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時結束雙方的勞動關係是雙方意志的體現,是符合雙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當事人後來意思發生變化,反悔了,也不能改變當時的約定,這是合同存在的基礎。

既然是雙方約定到期終止,雙方都依法履行了勞動合同的內容,所以遵循勞動合同的約定也是不設立經濟補償的最根本原因。

此外,雙方約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日期,說明雙方都知道什麼時候該合同會終止,所以這件事是可以預料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根據該情況為勞動合同終止後的自己做好準備工作,所以也就談不上損失問題,即使有損失,也是損失方自己疏忽,沒有做好準備的關係,損失由自己承擔。

所以從法律上說,合同期滿不需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當然,為了雙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解除,勞動者辭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如果合同沒有到期,應提前通知單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既將到期了,我不想再與公司續簽合同,要不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寫辭職報告)?

18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應當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否則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19樓:

從法理上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前,勞動者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的,因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期限是明確的,用人單位應當能夠預見到有這種風險。全國性的法律法規都沒有規定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前應當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合同到期屬於終止,合同沒有到期屬於解除,解除是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也沒有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提前通知勞動者,相反的,某些地方比如北京市,有地方性法規規定,明確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前必須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是否續簽合同,但是也沒有規定勞動者必須提前通知。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合同到期前勞動者應當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是否續簽合同,那麼你就要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那麼你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

不過,話說回來,為了能夠順利離職不節外生枝,建議還是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需要提前乙個月告知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合同終止,不是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公司不用以書面形式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1樓:張鵬律師

回答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麼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乙個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雙方必須提前通知。

公司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是指勞動合同尚未期滿,公司提前。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是勞動者不願續約的,一般情況下員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提前乙個月通知對方,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更多3條

22樓:ofweek人才網

這個問題上,誤解很多。

1、合同到期,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不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當天通知都可以。

這個並不是什麼約定俗成。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條款規定單位不續簽合同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因此不是單位必須要履行的法定義務。

2、為什麼會產生疑問,因為《勞動合同法》中,有乙個單位在合同正在履行時,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的規定。

但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終止是兩回事情,很多人都混淆了。

3、不過,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雖然不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卻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2023年1月1日開始起算,每工作滿一年,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數額的經濟補償金。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需提前乙個月告知勞動者。

勞動合同到期的,勞動合同終止。但是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4樓:譙啟鄂笑晴

第一,全國性的法律法規並未規定提前乙個月通知。

第二,看單位所在省是否有地方性規定,像北京市有規定單位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其它省絕大部分沒有這個規定。有地方性規定的按地方性規定執行。

第三,如果沒有地方性規定,那麼就看勞動合同中是否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不是勞動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的約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不需要提前通知。

25樓:風塵世射手

應該提前一月告知 否則 解除合同時增加一月工資補償

26樓:律兜諮詢1號

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期滿,即可終結勞動關係,但有職業病、因工負傷、懷孕等情況的除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及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辭職的培訓賠償問題

為什麼簽訂合同的時候不看好呢,對於這一項應該在簽訂的時候明細一些條文才對自己有利。你可以和公司協商,如果公司執意要讓你賠的話,建議找律師。答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38條,如果單位有以下情況,您可以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等。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

合同期滿後想辭職的問題,合同期滿後無續簽,員工主動要求離職,賠償問題。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到時候直接終止勞動合同,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領取經濟補償等手續即可走人。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單位。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

關於辭職,在合同期未滿情況下,單位有權不讓員工走嗎

單位沒有權利不讓你走。你要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自願書不管合不合法,離職時都可以拿回相關證件。檔案是單位在管嗎?還是當地的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在託管呢?問清楚怎麼回事先。一般都是人力資源中心託管的,與單位沒有多少關係的。社保一般與單位沒有任何關係,與當地社保局才有關係。社保中目前只有養老乙個險種可以轉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