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孩25歲,漂亮,人品好,被人騙了現在她欠債300萬,你會娶她嗎?她不要求你能給到她什麼

時間 2021-05-25 07:22:56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沒人會為了乙個女人去無緣無故揹負乙個300萬的包袱。就算你再漂亮,人再好也沒用。

2樓:馬自強

如果是女朋友的話,我依然會娶她。畢竟錢是人掙的,只要人沒事,一切都可以從頭再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 要一起還債 除非是擯棄條件有真感情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有真正的感情基礎,是一種能為對方拋棄一切的那種執著愛情,其次雙方能做到從無到有的生活,不在乎周邊的冷言冷語,做到只要與對方在一起就擁有全世界的精神狀態,愛不是物質也不是語言能體現出來的,只有用心去愛,用心去感受。

漂亮,人品好不是重點,重點是有沒有這樣去愛你,你又能不能這樣去愛對方

在戀愛期間一方外有債務一方替 還 可要回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的問題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對此有如下規定:1、夫妻婚前債務《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債務原則上屬於個人債務,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負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由此可以看出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屬於法定的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償還義務,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確定各自的承擔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處的協議清償和判決承擔只對夫妻之間產生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債務人起訴輔場滇渡鄄盜殿醛東互要求償債義務,仍然要按照共同債務處理,夫妻中實際承擔還款義務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按協議或法院判決分擔相應份額。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產生的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上述兩個規定表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或債權人明知夫妻約定財產各自管理的,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從司法實踐看,離婚時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主要有因個人違法行為所負債務、未經對方同意而負的專屬個人的債務(如夫妻一方擅自做變性手術所負債務)等。由於婚姻案件涉及的債務問題比較複雜,建議您在實際處理問題時選擇向專業律師諮詢後再採取行動,以避免產生對您不利的後果。

6樓:匿名使用者

要不回來,因為您沒有收據。

談戀愛期間欠債應該告訴男朋友嗎?

7樓:況亙

我覺得是不應該。你告訴他會給他留下不好的印象。而且你們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你欠不欠債是跟他沒有什麼法律關係的。等確定關係要結婚的話,你再告訴她吧。

8樓:小舞

在談戀愛期間,我覺得欠債的話應該告訴男朋友。如果他能接受的話,兩個人繼續談不能接受,就此拜拜兩個人也不要互相隱瞞,如果你們談到情深處再告訴他的話,到時候他又不能接受,受傷的是你們兩個人。

9樓:李琳沂

兩個人談戀愛,還沒有到結婚的地步,沒有必要什麼都告訴。但結婚前要告訴。

10樓:奉央

我覺得這種情況下肯定是要告訴你男朋友的,因為如果後期被他發現了,你們兩個人肯定會造成矛盾的,所以說前期還是溝通一下比較好。

我和男朋友戀愛8年了,感情一直很好。但是男朋友家欠債很多,大概兩三千萬,男朋友之前就是富家子弟的狀

11樓:劉夏妮畢業了

我結婚錢物件家條件跟我家差不多,各家都有幾套房子有百來萬的錢,婚後他家錢全部賠光把我父母家的也都賠進去還不夠,還差120萬,如果你倆沒結婚勸你孩子別傻了!會把你家拖垮的,我現在都不知道怎麼辦,為什麼咱們這種傻女人都會遇到花言巧語的男人!

12樓:

我和你情況差不多,現在我們一起生活經常吵架,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所以什麼都要考慮好

13樓:gold閃閃

你不借他看看男朋友對你是不 一如既往的好呢?

14樓:曉琳子的春天

你要想清楚。要麼你能改變他,不然以後結婚了在家庭問題上會出現很多問題。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責任心和擔當能力。

才能挑起家庭的重量。再乙個結婚 了,你還要面對雙方的父母,孩子等等一系列問題。好好和你男朋友進行一次深入的交流溝通吧。

如果還是這樣,我建議你放棄。比較談戀愛和結婚後的生活完全不一樣的。希望你能幸福。

15樓:阿信哥

朋友 還是不要和他一起了 。。。俗話說的好: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16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十年前的我會說,不用在乎父母的意見,愛乙個人就愛包容他的一切,但是現在我會說婚姻不是倆個人的融合,是兩個家庭的融合,而且你們倆以後的日子還很長,只是戀愛了八年,但是你倆要共同面對鉅額的債務,這個債務可能是十年二十年都還不清的,你想過二十來年為了還債務,在這期間你們的家人能否承受得住?你能否承受的住?要知道過日子,沒有錢,和欠別人錢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17樓:來自花明樓星光燦爛的神仙魚

親情重於你所謂的愛情,相信你的父母吧,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18樓:尋找85年的你

你們如果在一起,結局就是:裡外不是人。

19樓:森林中的老鷹

這個還是要想好啊,不然惱火

20樓:出租空白回憶

都是富二代,都有點自私

戀愛期間的借款要還嗎?

21樓:鈴鐺悠悠

要還的吧!有些事還是自立點好!尤其錢財方面!

現在甜蜜什麼事都沒有!不開心的時候就都是事了!所以!

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吧!他可以不要!

你不能不還!這是一種態度!

22樓:飲水思源

不用還結婚後夫妻財產混同。

23樓:濱海新區趙律師

借債還錢,當然要還了.

戀愛期間借款結婚後仍需償還嗎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戀愛期間,男女雙方相互之間給付財物是非常普遍的,給付的性質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贈與,一種是借貸。

戀愛期間債務的認定

1、在戀愛期間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戀愛期間借款應當予以返還。

2、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男女雙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登記而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可知,戀愛期間的債務不會因為結婚就變為夫妻共同債務,即使戀愛期間借款結婚後也要予以返還。

3、如果婚前債務是用於婚時夫妻財產購置或者婚後的事情,存在債務婚後的抵消或部分抵消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債務相互抵銷;(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五)債權人免除債務;(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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