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後到底該不該要孩子?女人離婚該不該要孩子?

時間 2023-05-28 04:42:07

1樓:ccc菜辣椒

婚姻走到盡頭,最難處理的就是孩子的問題。總體來說,孩子由母親撫養是最好的,但回到現實,還是要結合你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考慮。

獨立撫養孩子,畢竟要耗費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孩子是婚姻的結晶,離婚後女方應不應該要孩子的撫養權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條件允許,撫養能力優越,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條件不允許,可以協商共同撫養,也不能因為離了婚,孩子就該承受失去單親的過錯。離婚,無論是什麼原因,雙方都有過錯,不能因為一方的過錯多而不讓接觸和會見孩子,除非父母不想見,逃避見孩子,我想這樣的情況非常少。

二,教育不夠,不利於培育人格。條件受限,一天到晚忙於生計,孩子的自己發展容易誤入歧途,早期的培養和矯正很重要。

三,孩子需要關愛,更需要良好的成長環境。上學期間孩子的攀比心理,心態不穩定,都是與自身環境有一定的關係,總會拿自己和別人比,也會被別人比較指指點點。

因此,孩子的成長需要父母共同的努力,沒有誰的責任比誰大,離婚了共同協商撫養也是可以的。不過,為了家庭的美滿,不要拿婚姻當兒戲,孩子沒錯,不要強加給孩子失去單親的痛苦。

說實話女人是很難和小孩割捨分開的,除非是這個女人沒有任何的經濟**,實在沒辦法獨自撫養小孩才會不去爭這個小孩的撫養權,但是我想大多數女人應該都會去爭小孩的撫養權,畢竟對於家庭和小孩,女人都付出了很多辛苦的。

2樓:一笑生陶伯

女人離婚以後,應該不應該要孩子。當然應該要孩子。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哪有不要的道理?

當然應該要。尤其是孩子還小的時候,母親的愛是最重要的,愛怎麼能缺少呢?都說世上最崇高的愛就是母愛,最無私的愛就是母愛。

所以,母親怎麼能扔下孩子不顧?而自己走開呢。所以,女人應該要孩子,100個要,一萬個還是要。

要不要?跟能不能,可是兩回事。當母親的,一定會讓孩子生活的好,將來有出息。

至少將來要活的比自己更好。可是現在無論如何,已經沒有乙個完整的家庭,讓孩子感到安逸。這就是放在女人面前的難題。

所以我們得把離婚以後的兩家子人,充分的分析一下。孩子跟誰更有利?

孩子還小,所以,需要人照顧。要照顧孩子,就得從兩個角度來看,第一人力,第二財力。

父母都在掙錢幹活,照顧孩子,可能就得爺爺奶奶,姥爺姥姥。誰更年輕有力?誰更愛孩子?誰更有時間?這就是考慮的三個點。至於,舅舅舅媽,叔叔嬸嬸,我們就不再考慮了。

經濟收入也得考慮一下,孩子的開銷很大,現在的教育費用一直在**。誰能給孩子以更好的教育,也是衡量的要求之一。

如果孩子懂事了,父母可以把情況放在桌面上,也可以讓他自己做決定。

但是最重要的一條,要告訴孩子,儘管父母離婚了,但依然是,她的父親和母親。不管孩子跟著誰一起過,隨時都能同時找到自己的父母。

女人離婚該不該要孩子?

3樓:布冬舊聞

你提出的女人離婚「該不該要」孩子,這個「該不該要」其實容易讓人產生歧義的:一是,在明知要離婚的情況下該不該生孩子,通常人們也會俗稱「該不該要」;二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生育了乙個或乙個以上的子女,夫妻離婚時,一方是不是要承擔起對兩個子女或是其中乙個子女的法定監護的義務,這也可以俗稱為「該不該要」。

所謂的「離婚該不該要孩子」的問題,在法律上,其實就是夫妻離婚後孩子由誰監護的問題。就單純的「該不該要孩子」,針對離婚的夫妻間,並不是你說不該要就不該要的,這也就意味著,自從孩子出生的那天起,不管孩子的父母離婚時「該要」或是「不該要」,孩子永遠是離婚當事人男女的孩子,永遠無法改變。

清楚了以上的事實,那麼,也就是說女人在離婚後要不要成為孩子的監護人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時,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監護;兩歲以上十歲以下的孩子,法院會根據離婚男女的實際情況,本著對撫養孩子更有利的角度來裁定何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十歲以上的孩子,還得徵求孩子本人的意見。當然我這兒說的是在司法的角度上。

而從日常生活的角度,無論是女人還是男人,不成為孩子的監護人無疑是對該男女日後的再婚生活即另立新家庭帶去些許方便。但就傳統的「常理」而言,乙個女人如果連自己曾親生的孩子都不「要」,同樣會被社會上指責孩子母親的母性缺失。稱道母親「偉大」的方面之一,就是母親對孩子的無私的愛。

試想,乙個連孩子都不要的母親,又怎能稱之為「偉大」和「無私」呢?當然,在特殊情況之下無法承擔孩子的撫養除外。

如果你讀明白了以上所述的,「女人離婚該不該要孩子」的答案應該算是清楚了的。你認為呢?

4樓:美絲曼美妞

孩子是自己的,有很多人有了孩子以後,都把生命寄託與孩子的成長,但是也有些把孩子當成累贅,會認為離了婚以後孩子就是乙個沉重的負擔。

事實上,離婚以後要孩子的確是很大的負擔,如果想再婚,那麼有乙個孩子是特別麻煩的事情,尤其是男孩。我有乙個女同事,離婚以後帶著兒子生活,有很多人追求過她,可是她也從來沒有過什麼表示。

我問同事真的不想在找了嗎?同事很坦白的告訴我,離婚時兒子是割捨不掉的親情,但是如果再婚,誰會把孩子視如己出呢?我怕以後孩子會受委屈。

就這樣,他們母子一直單獨的生活,知道孩子上了大學結了婚,女同事才找了物件。

有些人再婚的時候很在乎對方有沒有孩子,其實我認為,大部分帶著孩子的人,一般都是有愛心有良心的人,乙個人無論是多麼的帥氣或漂亮,但是他連自己的孩子都捨得割捨,能自己讓孩子去管別人叫爸爸媽媽,這樣的人你敢要嗎?

看自己有沒有能力給孩子創造乙個好的生活環境,如果有能力,那一定把孩子帶在身邊,如果自己生活都沒有保障,那還是把孩子留給條件好的那一方吧。雖然想孩子是痛苦點,但是最起碼自己受罪,不用連累小孩跟你一起受苦。我就是這樣,沒有自己的房子,沒有固定的收入,只有把孩子留給他,雖然很不甘心,但是想想孩子跟我受苦,還是算了吧。

想的時候就去看看她,好好攢點錢也能為孩子的以後盡點微薄之力。

但與我這個母親來說,任何東西都比不上我的孩子。

我可以什麼都不要,但我必須要我的孩子。反之,為了我的孩子,我也不可能什麼都不要。

每個人的境遇不同,情況不同,這個問題的答案怎麼答都沒有錯。

但,如果是媽媽,離婚了,再怎麼難,請帶上自己的孩子。生下來,就得為孩子負責任。自己苦點難點,孩子跟著母親遠要比跟父親在一起要好。

5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孩子,因人而異吧。

我覺得你要考慮的因素比較多,要具體到自己的經濟、精神方面來權衡考慮。

首先說,孩子跟著你,給你的經濟壓力比較大,你前夫(先這麼說吧)既然失業了,那麼他完全可以說自己沒有收入,沒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法律上也沒有道理說孩子母親尚在,也有勞動能力,反而讓孩子的奶奶撫養的規定。所以理論上你是可以要他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但是一來這個費用按當地水準,未必能真的給你很多,另一方面,實際操作的困難你已經感受到了。

然後就是,帶著這個孩子,將來你和你男朋友之間會有摩擦,他也帶著乙個孩子,你也帶著乙個孩子,這種重組建的家庭很難絕對的一碗水端平,很多家庭再次破裂就是為了孩子,因為小孩子也有可能會打架,如果是朋友親戚,或者親兄妹,那可能打一下就算了,照樣開開心心的玩兒,但是如果是沒有血緣的親緣家庭,在磕磕碰碰中肯定是會有矛盾的。當然,你男朋友是個好人,他說會對這個孩子好,也是真心的,但是未來很多事不是人的感情就能左右的,對嗎?所以社會上的情況,的確是帶著孩子的女性再婚比不帶孩子的女性要困難,也有這個因素在裡面。

還有,你要考慮你自己的心情,你能保證將來再苦再累都不在乎嗎?能保證怎麼樣都不會後悔,不會拿孩子撒氣嗎?類似的母親也是有的,因為生活壓力太大了,覺得前夫或者社會對自己太不公平了,因為心態無法調整好,所以就會心理不平衡,這樣的狀態,對自己、對孩子也都不好。

尤其你自己的性格是會左右搖擺的,困難擺在你面前,有很多人告訴你:不要帶孩子,那麼你也真的無法很堅定地做下去,畢竟你才3個月只弄到一點點錢,就氣不過把孩子丟給他了,那麼未來3年甚至13年23年,你真的不會後悔嗎?

6樓:博愛傑杰

自己決定,子女。

撫養問題有明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離婚女方該不該要孩子,離婚女方該不該要孩子? 我和老公大學同學,畢業異地工作,他經常國外三個月以上回來一兩個月,我工作的

花兒朵朵真美麗 雖然你們已經結婚幾年了,但是沒有朝夕相處,沒有經過磨合期。現在天天在一起了,生活中的小事 雜事多了,起小衝突了,這是自然情況。不要動不動就離婚,不然你會後悔,衝動就是魔鬼。兩個人要過一輩子不容易,每個幸福的家庭背後都有小吵小鬧,要學會化解。要看女人的智慧型,奉勸不要離婚,傷害孩子也傷...

離婚女人是不是不該帶孩子,離婚女人該不該帶孩子

離婚女人該不該帶孩子,這個要從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離婚女人,經濟收入很高,孩子又很小,那麼這個孩子由她帶,對自己孩子的成長會很好。如果離婚女人,經濟收入不高,生活條件不好,自己獨自生活都成問題,那麼,這個孩子她還是不帶為好,為了孩子能更好的成長,建議留給她丈夫。看你從哪方面說了,如果再嫁,肯定是不帶...

女人到底該不該「強」,女人該不該強勢?

我覺得女人應該要 強 只要自己強大起來,就不會受別人的欺負。如果有人保護你,也說不准哪一天他就會離開你。只要自己強大起來,就不需要依靠別人,才能活出自己的風采。應該是 外強中乾 男的也要努力了啊。在外邊還是要給男的一些面子和自尊的 o 哇,這麼熱聊啊,我也來說說,女人自立很重要,但是再堅強的女人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