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倆是協議離婚她不要孩子現在又來爭孩子能爭去嗎

時間 2022-03-19 13:10:19

1樓:晴天便好

當初你倆協議離婚,你的老婆他不要孩子,現在又想回來生孩子,如果你不願意給他,他肯定是掙不了孩子的,如果你願意給她,才能把孩子帶走的,離婚的時候,法院都把孩子判給你了,你才是孩子的監護人

2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很容易判給女方,但是必須是女方有固定收入和住處。

3樓:和你一樣

他肯定是不能正回去的,因為孩子已經判給你了,除非你是對孩子沒有撫養能力了,不然他是爭取不到的

4樓:

那得看你有沒有對孩子照顧不利的一些不良嗜好。如果有對撫養孩子不利的乙個或者幾個方面。她就能爭去。否則,她就爭不去。

5樓:來自飛雲湖傾城傾國的海桐

孩子開始歸誰就是誰的,沒有主方同意,誰也爭不回去孩子的監護權。

6樓:區碩

當初你倆是協議離婚她不要孩子現在又來爭孩子撫養權,你們應該有協議離婚書,到了法院她都爭不去,應為當時是她自己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7樓:好

看孩子願不願意跟她,還要看她的撫養能力

8樓:李廣軍

如果他想要孩子的監護權,需通過打官司勝訴方可,否則無法取得孩子的監護權,

9樓:

那需要看孩子意見的,不是說你要就給你,你不要我就養,把孩子當什麼了,寵物狗嗎

10樓:褒平

應該不是很容易就要走孩子,因為協議書也是有法律效益的,不是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除非打官司起訴你有不利於孩子的方面,或者孩子選擇跟誰。

協議離婚,當初前妻說不要兩個小孩也不給撫養費,現在反悔起訴我,我想問一下,她會贏嗎?

11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您好,如果符合幾種情形,撫養權是可能變更的,具體分析及法律依據如下:

如果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了孩子的撫養權歸您所有,那麼除非您同意,並與對方達成協議,否則想要變更撫養權,需要去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想要得到法院的支援,贏得起訴,需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就就你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因傷殘而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者有其他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情形;

三,滿八周歲的子女,表示願意隨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的。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_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12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首先對方有請求變更撫養權、變更撫養費的權利,是否能贏也就是能夠改變之前雙方的約定還事要看雙方的實際情況。之前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並且已經辦理離婚手續的則離婚協議已經生效。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如有發生法定情形的也有可能是可以變更表撫養權,改變雙方之前協議約定好的事項。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具體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可以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第五十五條規定的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通常是約定定期給付,有條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給付。

北京專業離婚律師提示您,關於孩子撫養權問題,一定要是從最有利於孩子的角度出發,孩子已滿八周歲的,也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想要再變更撫養權的也同樣是要考慮孩子的意願,其願隨另一方生活,對方爭取撫養權且又有撫養能力的就很有可能變更撫養權。

13樓:淮北日月公升

這個問題牽扯到孩子撫養權分配問題。

一般來說,如果兩個孩子,法院一般是判一邊乙個。如果孩子小,主要考慮孩子在哪方對孩子有利就判給哪方,五歲以上孩子一般會徵求孩子本人意見。哺乳期孩子一般判歸女方。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是協議離婚吧,有協議書吧?如果當時他說不要這兩個孩子。等孩子長大了,他要起訴你要回孩子。

一,當時他沒有爭取撫養權問題。二,一分錢撫養費沒給過。你有什麼權利要回孩子呢?

15樓:知道啦

這個情況,法庭首先應該調節的,扶養孩子是父母雙方應盡的責任義務,從這個法律規定裡面看,妻子反悔要求,法律是支援的。所以,會是贏的可能。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真能寫,這麼多,誰有時間看啊

孩子歸你撫養,女方必須支付撫養費,這個是法律規定的義務起訴你什麼?要孩子的話,十歲以上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誰的環境好、有利於孩子成長,這個是首要的考慮依據種種劣跡表明,你前妻是個不負責任的人,你拒絕把孩子給她,把他的劣跡向法院表明,說孩子跟他,沒有保障啊,老婆是個不負責任的人,你就可以提出不給他孩子,還要承擔撫養費,不接受調解,由法院判決

17樓:秋水長天in教育

第一,不得不說,你們結婚很草率,女方有賭氣的成分,賭前男友的氣。第二,離婚結婚這種事不是乙個人的事,女方有責任,你也想自已有沒。第三,至於約定,是口頭的,還是紙質的,口頭的,效力差,要有事實。

第四,女方反悔是基於母愛,還要協商解決,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第五,至於她又與第二個男人在一起,那是她的自由,她的生活方式。第六,只為孩子,不為別的,協商再協商,女方為人很令人不齒,慎重!

18樓:

一般來說,如果兩個孩子,法院一般是判一邊乙個。如果孩子小,主要考慮孩子在哪方對孩子有利就判給哪方,五歲以上孩子一般會徵求孩子本人意見。哺乳期孩子一般判歸女方。

一般來說,如果兩個孩子,法院一般是判一邊乙個。如果孩子小,主要考慮孩子在哪方對孩子有利就判給哪方,五歲以上孩子一般會徵求孩子本人意見。哺乳期孩子一般判歸女方。

19樓:匿名使用者

嘗試與鄰居溝通,或者直接報警

未婚先孕男方在懷孕期間說不要孩子,現在女方生下孩子又來爭撫養權我該怎麼辦 40

20樓:

真不了,因為沒有事實婚姻,他不能證明孩紙是他的。女方是可以不同意做親子鑑定的。所以男方一點兒辦法都沒有

21樓:二狗的春天

我現在也是,他說送福利院都不要給他,5個月了,打掉太殘忍,我也是想生下來容忍,希望以後別來跟我搶

22樓:

他爭啥勁?他有奶喂孩子麼?法院不會支援。反過來他要每月支付你孩子的撫養費用。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後果是在性生活之前應該考慮的。現在沒有辦法。

24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他沒權利掙。不要給

離婚爭孩子撫養權和撫養問題

25樓:華律網

離婚主要有2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

如果雙方對子女撫養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也就沒有辦法協議離婚,那麼只能選擇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過程中,二者並沒有必然的先後關係,法院判決離婚的同時,根據相關事實對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也會一併進行裁決。若想要爭取子女撫養權,可以依據此規定,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其二,從孩子的性別。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6樓:實習律師鄭

婚後家庭積累的共同財產,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判一方一半!

關鍵在證據,有證據,爭取撫養權的機會就大一些,財產也可以要求適當多分割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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