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帶來她和前夫生的女兒,現又準備給我生孩子。我有扶養那女孩的義務嗎?如果有,具體規定是怎樣的

時間 2021-09-18 09:39:57

1樓:芩欣

從法律的角度說你沒有義務撫養這個孩子,除非你辦理了收養手續,你們有法律上的收養關係,那你就有義務撫養這個孩子。

最簡單的辦法是孩子歸生父,你妻子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當然你們婚後她的工資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她自己也工作的話,拿錢去撫養小孩也是她的權利。

如果孩子跟你妻子,那你可能不養麼?我覺得這不是法律的問題,歸根到底還是人情世故的問題:她和你本沒有法律關係,你妻子和你結婚了才和她有聯絡,不管你怎麼說法,你可能完全不顧及你妻子嗎?

因為你妻子即使離婚也有義務撫養自己的孩子,而你結婚後和你妻子就很難分離開看(就像我上面說的你妻子工資也算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別人的孩子養不熟,關鍵不在她姓什麼,而是她和你沒有血緣關係,你對她怎麼樣,包括她媽媽對她和你們的孩子怎麼樣都會成為你們家庭矛盾的導火索。你老婆可能會覺得你對她孩子不好,而你可能容不下她對那個孩子好,這都是再婚家庭最普遍的矛盾——在你和她結婚、讓她懷孕之前難道你從來沒考慮過嗎?

別說法,光說法沒用,只要你還想維繫這個家,家就不是說法的地兒。

2樓:湯姆克魯斯陳

哎。。。這種問題也真是棘手呢,。還是養吧。

愛你的妻子就得愛那個孩子啊。多好啊。還是個女孩。

等你以後老了她會很孝順的。前提是你得對她好呢。我覺著不是一件壞事啊。

當做自己ide孩子來養吧。雖然經濟負擔重了些。但是你和那個孩子相處的過程中也一定會學習到很多呢。

等孩子長大了,會孝順你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已經結婚,孩子屬你妻子名下,那麼你就有撫養女孩的責任和義務,當然其生父也有撫養義務,如果其生父不同意跟你改姓,那麼就要根據法院的判決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道路上從來不缺乏絆腳石 你沒有撫養那女孩的義務 但是有疼自己妻子的責任 你妻子一定很內疚 想要也給你生一個孩子 來彌補你 她現在一定也很難受 或者痛苦糾結 既然你們已經是夫妻了 這些東西你們應該去共同面對 你也要想你看到妻子的女兒很煩的時候 你妻子一定能感覺到 趁早解決這件事情吧 不然你們的婚姻也要量紅燈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想得太多;只要愛你妻子你就無條件當自己的孩子的撫養吧;你的妻子會更愛你;孩子也會看到你的好;雖然現在會負擔重些;到老了也會覺得幸福

6樓:玉壺

女兒是一門親戚,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她的好,她不會不知道的

7樓:創作者

人應該有愛心,相信只要你認真的付出,一定會有回報的,人嘛,畢竟是感情動物,再說你愛你的妻子就應該不要讓她難過,愛屋及烏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女兒跟著妻子,說明法院是判孩子歸母親撫養,那個女孩的父親只有義務撫養,在孩子18歲之前每月給生活費,父親也有探視的權利,主動權還是在母親手上。

9樓:匿名使用者

姓傻有那麼重要嗎? 在你接受並且知道她的以前 那麼就應該接受 不接受你們也走不到一起 既然接受你就應該承擔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得看法院把那女兒判給誰了,如果判給你妻子了,你應該是有義務要撫養她的。

妻子和我結婚後,妻子把她和前夫的女兒帶回來要我撫養,我和妻子協商等我們生了孩子後再把她女兒接回來。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既然接受了對方,就要接受對方的小孩,你現在的做法是對的,撫養小孩是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樓:

很好,孩子接受你,其實挺好的,後面孩子也可以接受二胎

13樓:匿名使用者

好事啊。你有什麼打算?

14樓:匿名使用者

多個女兒多好呀,還能照顧小孩子。

二婚的妻子帶個女兒,又給我生了個兒子,現在3週歲半,和我離婚,她還有兒子撫養權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撫養權了,因為你兒子畢竟是她生的,做為母親她就應該有兒子的撫養權,這是法律賦予的許可權。

16樓:雨涵朗朗

當然有,只要她有那個能力,那是他的媽媽什麼時候都有撫養權撫養義務

1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了,她屬於孩子的親生母親當然有孩子撫養權了,只是不知道你們為什麼離婚,離婚最傷害的就是孩子了!

二婚妻子帶來的兒女男方有義務撫養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通過你們結婚前共同商議,孩子隨你們一起生活,你就有撫養義務。如果結婚後突如其來,而且你也不同意,你就沒有撫養義務。那麼你們都結婚5年了,她突然帶個兒子過來,而且你也不同意,你是沒有撫養義務的。

19樓:知哥24347烏爻

你既然和他母親結婚了,那你就是他親人,你現在不養他,難道老了你要自己一個過嗎,二婚女帶來前夫未成年的子女和男人成家,男方對女方子女有撫養教育的權力,雙方是繼父與繼子女的關係,戶口可轉入男方,就產生了親情。男方有義務讓他們成才成家,如果你老了,你的繼子女也應有權力對你進行撫養。離婚受傷最深的是孩子,如果可以請儘可能對孩子好一點,讓他們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20樓:回憶

按說,夫妻對另一方的子女沒有撫養義務,但實際生活中,對另一方的子女的撫養義務已經在承擔著一部分。因為你和另一方結婚後,所有的一切都是共存共有。如果離婚的一方孩子沒過來,他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必定裡面也有你的一份。

如果孩子跟著離婚者過來了,你能說這不是我的孩子,我不該撫養嗎。

21樓:卡卡

男方沒有撫養的義務,但你的妻子對自己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

22樓:以心

當然有,不然再婚幹嘛,不就是想讓孩子在一個健全的家庭裡面成長嗎,如果不能接受對方的孩子,就請不要結婚。

2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其實關鍵點在於,她自己的孩子,她有義務養,她現在也因為一些原因必須帶回來養。而且兩者選擇,她願意離婚自己養。所以,你在養不養她兒子這件事上沒有選擇權,多說無益。

24樓:辰星

我個人覺得任何的付出都渴望得到相應的回報。重組一個家庭不易,大家都要相互珍惜。即然你選擇她陪伴你的下半生,就應該接納和包容她的孩子。

因為孩子是女人最大的軟肋,你愛她的孩子,視她的孩子如己出,她就會感受到你對她的愛,她才會覺得你是她最後的歸屬感,慢慢的她也會對你的孩子好,你們重組的家庭才會家和萬事興。

25樓:求註冊

再婚後配偶的未成年子女無論是否判給配偶都有扶養的義務。除非你與配偶是協議aa制婚姻,否則你和配偶的婚姻存續期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的共有財產,既然是共有財產,由配偶付出的扶養費當然也就是你付出的。我是這樣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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