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全球寶藏**3000首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指枯基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唯謹權出讓合同,依照規敗好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037只是土地使用年限。正常房屋土地年限是70年,也就是說這塊地開發商是1967年就拿到了。
如使用到期,到時補地價就可以了。
2037年到期並不是房屋的使用到期年限,而是這塊土地的到期年限,。
不知我這樣解釋能否理解。不明之處聯絡。
2樓:網友
是得,房子的使用年限只有70年,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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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青島英茂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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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訴訟的需要材料及解決辦法:
房產糾紛是襲虛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指關於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
房產糾紛需要的訴訟材料有:房屋產權憑證,房屋買賣合同及公證書,有關機關批准買賣房屋的檔案,關於房屋交付情況的證明,買賣雙方交付、收取房款的憑證,買主身份、買鬥禪旦房用途及房籍情況的證明,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和同意出賣房屋的證據,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據,其他證據。
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仲裁,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訴訟,即依法向人民法空擾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我想買個房子,請問買房的時候**諮詢都問些什麼啊?能具體點回答嗎?我不知道問什麼是主要的。
4樓:網友
1、現房?準現房?建設中?老房子?
2、手續是否齊全,包括預售許可證,規劃方面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等。
3、產權性質,小產權?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新型農村社群?
4、房價,你比我關心。
5、周邊設施,配套是否齊全,比如商場、醫療、學校等將來的情況。
6、水電暖等是否已接入,尤其是暖,是城市集中供暖還是小區自己供暖7、房型、共建比例等。
8、物業情況?聘請外包還是開發商自己成立?
9、多久可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
10、還有開發商資質、建築單位資質。
暫時就想到這麼多,以後想到再說。
宣告,第二點提到的幾個證很關鍵,關係到你以後能不能確權,順利拿到房產證。
我在規劃局工作。
5樓:我要忘卻
房子年代、產權性質、樓層/總樓層、面積/**、幾個房間及各個房間的朝向、產權是否清晰、能否落戶、及中間所產生稅費,
6樓:打死你呀打死你
有無雙證,能否落戶,滿5年沒,商品房還房改房之類的,朝向,年限,結構,產權面積,有無按揭,房東要實收還是各稅,
7樓:網友
產權性質,是否有五證,水電煤單價,物業費,房屋單價,竣工時間。
要買蘋果5,諮詢點問題 10
要買蘋果,諮詢點問題 ,看你個人消費情況,如果每月業務多可以用完運營商 的 合約機划算。反之選裸機。,合約機可以用別的卡。但是你的合約 費一樣需要支付,如不支付就是花例如買了個裸機還不如直接選裸機。,不會。,可以。但是目前和都沒有越獄方案,只有能實現完美越獄。當然在不久的將來肯定能實現以上版本的完美...
有律師朋友嗎,我諮詢點問題
這個問題不算複雜,涉及感情問題不做評價,僅僅分析法律問題。分析如下 老人身前把房產給小兒子,這屬於合同的一種,如果,合同說明意思是生前就把房產給小兒子,那就屬於贈與行為。2如果合同說明是到父母死亡時吧房產給小兒的話就屬於遺囑繼承。根據你的題意應該是第一種行為。贈與行為。但是不管是哪種行為,房產屬於小...
你好,我想向你諮詢一下關於意外賠償方面的問題
百姓的法律顧問 如果是工作原因導致死亡,可以向施工單位 主張賠償。協商不成,立即起訴。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