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旅新之
不構成。因為單位沒有對費某用工,也沒有發薪。
如何判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2樓:劉順祺
法律分析:判斷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雙方是否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2)用人單位是否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3)用人單位是否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返基櫻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鋒枝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漏叢」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事實勞動關係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3樓:李永冬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鋒豎形的,勞動關係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渣叢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銀梁大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
哪些情況下構成事實勞動關係
4樓:張豪傑
法律分析:以下情況下構成事實勞動關係:
1、應籤而未籤勞動合同。
2、以口頭協議代替的書面勞動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沒有終止也沒有續簽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係。
5、勞動合同構成要件或者相關條款缺乏或者違法,事實上成為無效合同,但是雙方依照這一合同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攔局》 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喊賀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鄭衡派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事實勞動關係判斷依據是什麼
5樓:姜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規定應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可以成為勞動法上高哪的用工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3、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勞動法上的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給付勞動報酬,而由勞動者提供職業性的勞動所形成的法律關係。
4、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該點體現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長久合作關係,即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必須達到一定的期限,否則就是一般的僱傭關係。
一、公司拖欠工資未籤合同怎麼辦。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先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確認事實勞動關係後,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鬧信追討工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戚彎碼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請問管理學 福特汽車公司 案例分析2題,如何回答
海綿寶寶 美國福特汽車公司的興起 衰落和復興 福特公司的創始人享利 福特有著精明 的頭腦和豐富的技術經驗。自從1889年 科學美國 作了有關德國賓士汽車的結構和製造的報導,許多美國人從事汽車製造後,他於1896年製造出第一輛福特汽車。1903年福特汽車公司成立,開始生產 a 型到 r 和 s 型汽車...
質構儀測出來澱粉的各個指標如何分析
經紳寎綄鷓 質構儀 texture analyzer 彈性elasticcity elasticity flexibility stress tenacity 韌性ductility tenacity剪下性shearing9333 因子分析法如何確定主成分及各個指標的權重?5 向天致信 在spss中...
這條法學概論案例分析題目,該如何判
不知道你從 看來的答案,但是答案不正確。這道題目討論的是轉化型搶劫的犯罪構成。甲乙前行為都是搶奪行為,但兩人尚不滿十四周歲,無需對搶奪罪負刑事責任,所以甲肯定是無罪的。根據現行刑法規定,犯搶奪 詐騙 盜竊罪為逃避追捕,藏匿贓物等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以搶劫罪論處,而已滿14周歲的人,要對搶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