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簡易程式案件,什麼事一般程式案件。區別在哪?

時間 2023-05-12 03:33:06

1樓:中顧法律網精英

您好,簡易程式是相對於普通程式而言的,是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一種獨立的第一審訴程式。簡易程式只適用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簡易程式起訴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式\傳喚方式簡便。

審理實行獨任制,程式簡便。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只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簡于易程式主要使用以下三種案件:

1、對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式的2、告訴才處理的案件3、 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普通程式 :指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民事案件所適用的基本程式。

從普通程式的基本結構來看,包括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審理、訴訟中止和終結、判決和裁定等5個環節。

2樓:近江謠熊

簡易程式獨任審,也就是乙個審判員來審理,審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但是一般限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的案件。

普通程式要組成合議庭,是三個人合議審理,審限較長。

什麼案件適用簡易程式

3樓:洪舉

法律分析:基層法院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在程式上相對簡便,審理期限縮短為3個月,標的額小於當地年平均工資30%一下的實行一審終審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一)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額二千元以下的;(三)屬於**資訊公開案件的。

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發回重審、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式。

什麼是案件審理簡易程式,什麼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式

華律網 適用簡易程式審判的條件有 一 案件事實清楚 證據充分的 二 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 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沒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 簡易程式是相對於普通程式而言的,是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一種訴訟程式...

交通事故簡易程式和一般程式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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