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可以徵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動產嗎

時間 2023-05-07 19:24:04

1樓:吖

能。國家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私有財產進行徵收。所以,徵收制度是各國法律普遍認可的制度,各國法律都規定基於法律規定、正當程式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私人財產予以徵收、徵用。

物權法》第42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第121條:「因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收、徵用致使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行使的,用益物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四十四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第132條:「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國家徵收公民個人財產是什麼都可以徵收嗎? 20

2樓:匿名使用者

在緊急情況下國家可以徵收公民的全部個人財產。

國家土地徵用制度是怎樣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徵用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使用集體土地,在使用完畢後再將土地歸還為集體的一種行為,類似於臨時使用土地。

土地徵用制度包括:

物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因搶險、救災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後,應當返還被徵用人。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或者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按照發達國家的經驗,只有在發生戰爭或者重大自然災害等嚴重威脅國家和社會整體利益,而由國家宣布處於緊急狀態的情形,才能依法徵用單位、個人的動產和不動產。在緊急狀態結束或者使用完畢之後,如果被徵用的財產還存在,應當返還原物,如果原物已經毀損,則應當照價賠償。

徵用的實質,是國家強制性使用集體土地,使用完畢再返還原集體,並不改變所有權性質。

我國已經明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巨集偉目標,借鑑國際上通用的徵用制度,依照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程序,應依法明確徵用的具體範圍。

下列選項中,關於徵收和徵用的說法,正確的有( )

物權法徵收條件是什麼?

4樓:但丁

根據物權法第第四十二條:徵收是物權變動的一種極為特殊的情形《物權法》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由此可見,徵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進行徵收。

2)必須由有權單位來徵收,即具有法律規定的許可權。(3)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才能夠徵收。(4)徵收必須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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