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來

時間 2022-12-27 09:45:08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事故發生後通知交警部門,交警部門事故責任認定肇事者不是肇事逃逸,傷者方可以向肇事者及其肇事車量承保的保險公司索要賠償。

要是認定事故為肇事逃逸,那麼只能找肇事者賠償了。交警,只要通知到做好認定就行。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成擔全部院藥費用,和相應的費用,《另外交通事故中受傷且無責任方有無向交警詢問肇事者的姓名、住址等具體情況的權利?>你是沒有這權利的。

3樓:九月十七麥田

如果無證無牌駕駛,最好也是次要責任。電單車上的乘坐人員是無責任的,他可以要求電單車駕駛員、轎車的駕駛員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構成死亡或重傷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不然只是一般的民事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要看你當時聯絡交**沒有,要是聯絡了那交警在現場就會進行責任明確,一般輕傷交警都會讓你們雙方協商賠償,小汽車車主拒負責任的話你確定你沒有違章行駛的話可以訴諸法律啊!

5樓:微法官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五一出行必知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知識。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來 40

6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時首要關心的就是責任問題。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究竟需要多長時間呢?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下這個問題。

首先需要明確乙個問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程式,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如果是簡易程式,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10個工作日內下達。如果是普通程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並在最後乙份檢測報告出來後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在北京一般在40天左右。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週末和法定節假日是不計算在內的。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需要跟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弄清楚之後,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大概在什麼時間認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7樓:發兔冷知識

這個要分為幾種情況,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的話,責任清楚的話,負責處理的相關人員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啦。

8樓:just享受

交通事故案件不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製作時間也是不同的。具體分析如下: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9樓:法律快車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三)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交通事故認定書遲遲不出的原因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證據之一,它貫穿整個交通事故處理的全過程,因是公安機關交通部門依法定程式作出,因此其重要性、公信力較一般證據證明效力要高。但在一些交通事故處理的實踐中交通事故認定錯綜複雜,事故認定遲遲不出。

出現上述現象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幾種:

1、事故重大複雜,需要反覆做檢驗、鑑定、詢問、調查等;

2、事故認定辦案交警已經作出,但秘而不宣,其目的是責任認定一旦宣布,將不利於機動車一方對受害人墊賠,推遲事故認定的宣布有利於穩定受害人家屬情緒,緩解社會矛盾;

3、有些交警怕一宣布案子就飛了,因為按新交法調解必須事故雙方當事人自願申請,交警調解不是事故賠償的必經程式,某些辦案人員依舊法習慣先主持賠償調解後認定責任;

4、有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警力不足,壓案現象嚴重,忙不過來;

5、有些案件辦案交警爭議較大,向上級事故處理部門或法制部門請示備案需要乙個過程。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事故認定遲遲不出但送達到當事人時認定日期確是在法定的時限內,這說明交警有時要麼遲延宣布,要麼倒籤日期。

10樓:g晴天

認定書時限一般分為:簡易程式事故、一般程式事故。

簡易程式事故: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並根據本規定第六十條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不具備當場製作條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也就是說,一般現場就可以出具,最長不超過三個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

一般程式事故:根據《規定》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也就是說一般程式事故一般需要十個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下認定。如果需要做檢驗的,在檢驗確認之後五日下認定。逃逸案件在查獲車和人的時候開始計算時間,十日內下認定。

同時檢驗鑑定方面:根據《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般來說事故檢驗不會超過三十日(包括節假日)。在檢驗鑑定結論出來以後,交警有五個工作日的時間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檢驗鑑定杰倫之後三個工作日不提起重新檢驗鑑定才算是對檢驗結果的確認。

所以一般程式事故的認定時間一般來說不做車檢(十個工作日),做車檢就可能需要乙個半月左右。這裡我所說的都是處理時限,當然大多數交警隊都會提前下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公,該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覺得交通事故責任認來定不源公平,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要求對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12樓:華律網

當發生交通事故,人們最關心無疑都是責任,因為責任的劃分關係到後期賠償的承擔版比例權,甚至一些刑事案件的量刑。大家所熟知的比較常見的責任劃分情況,主要有一方全責一方無責;一方主責一方次責;雙方同等責任這幾種。比較少見的就是責任無法劃分這種情況。

這種情況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因為現場無監控錄影,通過技術手段和證人證言依然無法還原事故情況,所以交通對於責任的承擔無法確定,出現這種情況應該是怎麼呢?主要有兩個方法:第一就是跟對方協商,如果可以協商一致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可以按照協商內容簽訂和解協議,雙方按照協議履行。

第二就是通過訴訟的方式,由法院最終決定雙方承擔的責任比例問題。

13樓:律師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如因當事人的行為致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專定責任,就要根據當屬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推定。

1、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均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均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應當負對等責任,但機動車輛與非機動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輛的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輛、行人一方應當負次要責任。

二、駕駛員違章如何認定事故責任。

對單純因肇事人的違章行為而造成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責任重新認定書的審查、判斷。

14樓:知道

您好,可以申請複核,具體內容如下:

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複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並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複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2、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複核申請後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複核結論。複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訴訟程式,否則將導致複核程式終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核後維持率很高,很少有改變原有認定的。所以,當事人沒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請複核,可以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如果你當初申請複核過,並且複核結論是維持原認定,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就會更加困難。

深圳交通死亡賠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簽字了嗎?沒有的話3日內去申請複核。

16樓:福丶音

3日內行政復議 簽不簽字沒關係。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六大原則是什麼

17樓:禿頭的美少女

1、行為責任原則。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因果關係原則。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關於那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行為才起作用。

3、路權原則。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原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4、安全原則。

5、結果責任原則。

6、事故認定書審查原則。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六大原則的認定程式。

1、違反各行其道規定的。

2、違反讓行規定的。

3、違反交通規則其他規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

法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問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定我方全責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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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汽車是否超速,如果超速,那會增加小汽車的過錯程度,也就是責任承擔多些。如果小汽車沒有違法行為,那麼乙則要負主要責任,但甲依然負有一定的賠償責任。具體承擔多少,還要看交警與法院的認定。請個律師可能是比較好的選擇。 你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類似情況我也遇到過 最後還是交警 法院說了算,謝謝 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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