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辭工,老闆拖延15天發工資合法嗎

時間 2022-11-29 05:50:04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臨時工辭工,老闆拖延15天發工資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拖延了,能發就可以啊。要是不發。就可以依據法律,時間一月滿未發工資的屬於拖欠工資,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我在乙個廠幹臨時工,幹了15天,沒簽合同,小時想辭職,但老闆不給辭不結工資怎麼辦可以去勞動局告嗎?

3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特點是什麼:無合同。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工作15天,辭職。不批,不結工資。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4樓:巨蟹涼開水

能,前提是你要拿出你在那裡上過班的證據。

沒有滿16歲做臨時工簽了合同做了半個月辭職,老闆不發工資可以舉報嗎?

5樓:法之道

可以的,去勞動保障部門維權。

6樓:三略說

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臨時工在乙個月後辭工 工資扣30%合法嗎

7樓:蓋普希金

不合法,扣工資最多扣當月工資的20%。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做臨時工最後辭職了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做臨時工,拿不到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9樓:知道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我在江門皖中通迅科技****,打了十幾天的臨時工,13元/小時,我不做了,辭工老闆扣錢合法嗎?

10樓:皆有可能

勞動者自己辭工老闆扣工資是不合法的,對於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剋扣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臨時工或兼職工離職,老闆扣除抵押金合法嗎?

11樓:影子

老闆收員工押金不合法。但儘管國家不允許老闆收員工押金,有些公司還是以種種藉口照收不務,國家還沒有有效措施制裁收押金行為。為了不上當受騙,找工作遇到要求交押金的公司建議繞道,已經交了押金的員工,離職時被老闆扣出抵押,這要看合同怎麼規定,如果老闆扣押金違犯合同規定,你可以告他。

如果沒違法合同規定,告他也沒有多大用,你就當買個教順好了。

12樓:文熙華

絕不合法。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收取押金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要求退還押金。

13樓:網友

無論做什麼工作,收取押金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你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去告他。

14樓:羅莜

扣除抵押金的這種做法是違法的,你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該老闆。如果無效,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15樓:心夢了無痕之歌

這個是不合法的,你和老闆簽合同沒有,可以拿著這個去當地勞動局告他。

1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不對的,違規扣押你獎金,你也真夠辛苦的給的。

17樓:a喜太狼

看什麼原因,自願願離開的不退,公司遲退的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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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臨時工的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 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