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上班礦了半天工,扣了我一天半的工資,還記我大過150塊,請問這樣的處罰合理嗎

時間 2022-06-03 07:20:07

1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勞動合同對這些曠工,請假並沒有具體的規定,這些都包含在公司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裡面的。

如果公司有這樣的制度,而且你們經理是按照制度扣您的錢,那你就認命吧。

但是有一點,你可以反駁,就是您進公司後, 公司有沒有對您進行公司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您知不知曉公司有這樣的曠工處罰規定?我在給新員工做了類似這樣的培訓後會讓員工在簽到表簽字留檔,以防日後出現糾紛。如果你們公司沒有這樣做,你還是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保障局投訴他們。

主要是他們這種扣錢方式太嚇人了,有點離譜。一般曠工一天就扣300,半天150嘛。

看來您是得罪了你領導了,奉勸您離職吧,在這樣的企業上班,你累死都要被氣死。

2樓:上班困下班精神

勞動法沒那麼細啦。關鍵是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是不是這麼定的,如果你們經理沒有按照公司制度來,亂扣你的錢的話,你可以向上一級機關比如總公司反應。如果你們公司規章制度明確這麼寫了曠半天工該怎麼扣錢,他扣你錢你就沒辦法了反駁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非常不合理,你可以打**到勞動局投訴試一試。

我是工廠一名員工,因星期天沒上班,也沒有跟工廠打招呼。他們能不能按礦工處理,還扣100元按大過一次。 40

4樓:文圖所萊

首先,你們單位員工休息時間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正常星期天需上班,員工輪休的話,那麼沒上班又未請假的行為確實可以按曠工處理,至於扣100元記大過一次的處理,如果樓主認為不合理的話,建議看下你們單位的員工手冊是如何規定的。國有國法廠有廠規,如果廠裡規定明確的,那麼樓主還是該認真正確對待,避免以後同類事情的發生。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你的工資多少。

勞動法對員工的罰款是有規定的,但前提是: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或違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可以在員工本人月總工資額的20%範圍內扣減,但月工資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我在礦上幹了乙個多月不想幹了,我們停工了老闆要扣工人每人兩千元損失費怎麼?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礦上幹了乙個多月不想幹了,我們停工了老闆要扣工人每人兩千元損失費怎麼?這個問題你需要到勞動仲裁反映吧。

7樓:平安山雀

老闆扣工資是違法的,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督部門投訴舉報,要求老闆發你們應得的工資。

8樓:

如果你們有合同,是你違反了合同的話。老闆有權利扣除你的工資。在有合同的情況下,你可以先找老闆商量。

如果他同意呀!可以堅持一下,讓他找到人來替代。這樣你工資就不會被扣除了。

就算沒有合同。你就因為不想做了而停工。那樣老闆摳出錢還是可以的。

只是不能扣那麼多。

9樓:

我在礦上幹了乙個多月不想幹了,我們停工了,老闆要扣工人每人2000。那這個問題你你們當時是怎麼跟老闆訂合同的?要按合同的規定去執行。

10樓:裔曲

如果你沒提前提出扣兩千元也是應該的。

11樓:幻宇晨風

老闆的做法很不合理也沒道理,應該聯合工人一起投訴他

12樓:來自石神台又驚又喜的冷杉

無辜停工是不對的,如果出來打工閒累的話,就早點跟老闆說,好再招新人,乙個礦,一天幾萬上下,停工確實給老闆造成很大的損失,建議好好說,能處理就早點處理!這個責任真不好分

13樓:荊萊

拖欠或扣發工資,職工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職工可以向當地的區縣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補發工資。

14樓:晉笑槐

你好,關於這種如果自己權利受到傷害,那麼建議走法律的道路,用法律的**維護自己的權利,謝謝。

15樓:

這個,你先看看當時合同怎麼定的。如果說沒有合同,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

離職後去工廠預支了工資,乙個多月後說超支了,說要起訴我怎麼辦? 30

16樓:逆行行

自己回憶一下,算下基本工資應拿多少。多退少補。去工廠財務核對一下,拿多了要退回。

17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先計算一下吧,該退就退,沒有必要上法院的!

我失業在家乙個月了,感覺好對不起老爸,找不著合適的工作。出去找了,但都不合適,要麼工資低(1200

18樓:傲世蒼穹

在任何乙個地方工資只有1200你可以不做因為太少太少了,學歷高不高在這個社會是不是已經成了重點了,我現在17歲學歷初中沒讀完就出來了,

19樓:陳之聲

那就到別處去找啊,到珠三角的深圳或者長三角的蘇州上海找,應該有適合你的。

20樓:

只要堅持 不管工資又多低 堅持不懈的就行 我原先也是在上班 剛開始才500乙個月 堅持做了一年工資就到了 3000多乙個月 只要堅持就好

21樓:匿名使用者

堅持,我和你很像剛畢業那陣子好鬱悶,給別人的班打工倆月,後來自己辦班了,還可以的

22樓:傷心童話的世界

1,如果有男友,尋求男友幫助 2,看看父母這方面有關係沒有 3,可以找家裡老人的幫助(明說,他們都是過來人)或關係好的村里老人(止於老人,其他人無法保證你自己) 4,親戚(年輕人丟點工作很正常) 5,很好的朋友 6,玩的好的同學 你可以,你才能

23樓:大慶爺們兒

不要攀的太高,找個適合自己的先乾著!父母心裡多少會有點欣慰!有工資高點的了再跳槽!兩不耽誤嗎!

24樓:湛紫易

讓你爸支柱你點錢,往你們縣城做個小生意啥的。你還年輕。肯定可以的啊。

25樓:喬皖的很貪吃

找工作不能心急,要想清楚以後向哪方面發展,然後再從低做起慢慢熟悉摸索,將來才能實現你的理想

26樓:傳說中的蕭鋒

到上海8小時雙休2500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論工資高低,養活自己就行。更好的或許在等你。先做起來。

2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個工作先乾著,碰到合適的再說啊,要不你也是歇著還不如掙點錢雖然說少點

29樓:手機使用者

我意思你先乾著。 和我一樣啊。乙個月就1800。你是**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去大城市試一下看有沒有合適的機會吧

31樓:通訊維修配件

要麼走遠一點去廣東那邊工資高

32樓:匿名使用者

在**啊?每天免費給你2元只要簽到就可以了

33樓:enjoy豬堅強

我可以幫幫你哦,不過要看在哪個地方

34樓:匿名使用者

手機或電腦登入趕集網找工作,看看你那地區有適合你的工作?或進工廠

35樓:單純生活有大愛

工資低先幹著吧,學歷不高工資自然低

36樓:亢正清

如果需要找工作,我可以幫你

37樓:夏天的風

跟我的情況差不多 不過我是男的

38樓:小魚

騎牛找馬,先找乙份做著先,有好的就走人

在公司感覺自已是局外人可有可無。每天和同事一塊到公司人家有活幹一天在忙,而我閒了一天。開會時大

39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跟我以前一樣。我剛從學校出來也是被親戚介紹到一家化妝品上班,工資很少,做了兩三個月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什麼的,每天都在擔驚受怕中度過,上班很輕鬆卻感覺壓力超大,有一次開會,老闆突然點名叫我講講一天我都在幹什麼,我支吾了半天還說不出來,很尷尬,我也看出來他對我很失望,總經辦助理對我還不錯,第二天她偷偷跟我說,老闆想把我調去車間做事,可是她一直在老闆面前說好話,老闆答應過段時間再看看我的表現,如果還是不行就真的調車間。。。我聽了很怕很難過想辭職算了,可是覺得就這樣走了也太沒用了,一定要得到好評後才離開。

所以樹下決心,一定要認真做事。乙個月後,幾位同事都覺得我做事認真,辦公室主任也看在眼裡,就在老闆面前誇我。老闆當時剛好要裁員,就把其他兩位跟我一起做事的給辭退,我留下。

得到認可我繼續努力著,但同時我也想辭職,因為還是不想呆在這個且工資太低,而且感覺學不到東西。。。半個月後我把辭職申請遞給老闆,他語重心長地說了好多話,說我跟著他好好學習,會學到很多的,還說給我調崗位,加工資。可我心意已決,找過老闆好多次,老闆也幾次找我談話,就這樣拖了乙個月,他煩了,只好答應讓我走。。。

辭職後,我來報紙,根據上面的資訊自己去找工作,乙個星期後,我找到另一家化妝品,第二天就開始上班,剛上班乙個月我感覺工作有些壓力,想過放棄,但想著任何工作都會有壓力的,現在就放棄是成不了事,於是遇到不懂就問同事,還好同事都比較熱心,都會來幫我,慢慢地對工作上的事情都比較熟悉了,到現在在這個上班有半年多了,從來不會把工作上不開心的事帶到生活中,而且工作上的事情一般都能夠自己完成。還有我現在工作的待遇比前乙份工作好很多,工資高了些,每個月休息時間也多了。。。

你呢,不要害怕工作上的小挫折,越有挫折越要去戰勝它!最重要的是你要清楚自己想做什麼工作,如果你那份工作不適合的話還是離開吧,一直做自己不感興趣的事在工作上也不會有什麼大的突破,人生的路是你自己走出來的,如果你一直在猶豫,猶豫著這是家人介紹的工作到底該走還是該留時,時間已經悄悄在留走了。拿起勇氣,跟你家人說清楚你的想法,再毅然辭職,相信你會找到屬於你的一片天地。。。

即使你找到你想要的工作,遇到困難時不能退卻,想辦法去戰勝,多虛心請教他人。希望你早日發現生活的目標,早日找到理想中的工作

你好,我在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個月,他們沒有給我籤勞動合同,現在用人單位要辭退我,請問違法嗎,謝謝

40樓:周律師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2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超過乙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視為已簽一年固定期合同。用人單位辭退你,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則應該按雙倍補償標準進行賠償。另外,因沒簽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

4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44樓:走向未來

現在用工都是雙方自願的,即使簽了勞動合同,辭退也是不違法的。只要提前通知你就可以了。你主動辭職也是提前30天提出申請。

45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原因辭退你?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如果單方面解約的話還是違法的

我媽在私企上班,去年把交了兩年的社保退了,錢退回了私人工資卡,現在公司想要退回的社保費,合理嗎?

46樓:思語新竹

公司想要回你媽退回的社保錢,這是不合理的,因為社保一部分是進入統籌賬戶,一小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錢就是屬於自己的。

47樓:牧帥紅

這個肯定不合理。但如果這社保錢由個人承擔的部分是你媽媽公司出的,那就應該還給公司。如果個人承擔部分是你媽媽自己出的,那退回的社保錢是與私企沒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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