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債後感情不合,離婚孩子能歸女方嗎

時間 2022-04-08 15:35:06

1樓:關音攜

很可能歸女方!

根據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的相關確定法律,

一、對於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 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同時,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二、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 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的;4、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的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四、對於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五、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具體協議時,應將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方式、時間、交接辦法、撫育費用的負擔等約定清楚。

六、如果離婚以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七、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由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1、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 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八、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父母雙方因為撫養條件的變化或者有識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要求變更直接撫養關係的,可以由父母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協商解決。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婚要協商,協商不成看法院判決,法院一般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不過建議不離婚為好,沒有過不去的坎,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3樓:海與天相戀了

這個乙個很嚴肅的問題,,如果真到了離婚的哪一步,女方如果有工作有經濟能力養活孩子,法院肯定會把孩子判給女方的,,男方依舊需要支付贍養費,,

4樓:歸納論壇

可以 女方可以申請撫養權

5樓:

這個就要看法院怎麼判了,,如果男方沒有經濟**的話,沒有能力撫養孩子,,你這個時候可以爭取了,,孩子就歸你

6樓:

為什麼欠債就不合了,有點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味道。有沒有擔當包容之嫌。細思量,對小孩更好的方案是最好的,爭議你提供依據,法院說了算

7樓:1小明看世界

能,不過看你有沒有撫養能力了 ,還要孩子想跟隨也有一點作用

8樓:木頭村的老大爺

首先問個問題,沒欠債之前你們感情好嗎?如果感情好,那為什麼要離婚呢!如果感情一般那也就沒什麼了。

離婚一般只有兩種途徑,兩人協議離婚,乙個法院裁定,至於孩子的問題,首先以點看雙方的經濟能力,一般都是經濟能力好的帶走,除非對方願意讓你帶走,願意出孩子的生活學習費用,如果對方也要孩子,那就看雙方的經濟實力了,這其中不包括孩子的意願!你想要孩子,如果條件好,你當然能帶走,如果條件不好,那麼就要你們去協議了,如果男方不願意,你可能帶不走孩子的,這個你要有心理準備!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和條件,不過告訴你最重要的一點,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我就是列子。

你自己看看,自己符合那一點,祝你幸福!

9樓:h明明

可以啊,離婚程式上自己爭取

10樓:啊捨得

可以。這是乙個關鍵的證據

一對夫妻在婚姻期間男方欠下鉅額債務,後雙方協議離婚,所有債務男方自願承擔,孩子歸女方撫養,請問這樣 50

11樓:做厚道的人

可以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12樓:山東新華電腦

您好,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丈夫不能平白無故提出鉅額的外債,他還要提供相應的書證、認證,或者是轉賬憑證;如果您覺得是假的,可以在訴訟的時候,申請筆記鑑定,假的終究是假的。

離婚的時候,婚前財產仍然是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這個您不用擔心,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應共同享有或承擔。

建議您委託律師。若在閩,可來福州元一律師事務所,找鄭文軍。

13樓:汝宛絲

如果是法院判的認可人都不可以問你要帳

夫妻感情不和想離婚孩子歸誰

14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和女方離婚時爭取孩子撫養權,法律有如下規定:

一、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

1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扶養義務的。

3 男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5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6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雙方均無時間照看孩子,離婚後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照看的,該方父母的意見與身體狀況,文化程度對爭取撫養權也起著重要作用。

二、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

一般而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會判決給女方撫養。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款規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舉出男方的生活環境不好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或者即使撫養孩子了也會對孩子的未來產生不利的影響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歲以上還可以自己主張跟誰。

。。。望採納,謝謝

夫妻感情不合離婚孩子怎麼判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即雙方的生活水平,居住環境、受教育程度等。

16樓:重慶十佳律師張智勇

您好!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規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都是一些基本原則性的規定,大體精神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該意見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在這裡大體介紹一下:

1、什麼情況下,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2、 什麼情況下,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和老公感情不好想離婚,離婚後孩子分給誰

17樓:

感情不好離婚可以啊,孩子歸誰,要看你孩有多大。如果是襁褓中的小孩,肯定是歸你。如果孩子大了,有判斷能力,這個選擇權由孩子決定,孩子選擇誰就由誰來撫養。

另一方給撫養費。如果孩子既不是在襁褓中又無判斷能力,這個要根據雙方的經濟能為,誰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就歸誰。也可以商量著辦。

但千萬別傷著孩子。孩子是無辜的。希望你們體諒一下小孩感受。

18樓:杜豔程

如果雙方都不想要的話,法院判決時會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一,孩子的年齡,如果哺乳期離不開媽媽的話,會判給女方,二,考慮雙方的職責,如若長時間工作沒時間照顧的話會判給另一方。三,考慮雙方的經濟**,撫養能力。四,考慮雙方的需要,如果一方願意而另一方不願意撫養的話,這種情況比較好判決了。

19樓:寧老師專業**解答

看你們的經濟基礎,要是你老公收入高,生活比你好,應該會分給你老公,要是你比他收入高***,應該分給你。你要是想要孩子,除非你能提供一些他不好的證明,比如酗酒什麼的,不然你很難得到撫養權,不過要是你還想二婚,還是建議不帶小孩為好,男人對於別人的孩子,畢竟不能視若己出,你要考慮清楚。

20樓:

失敗的婚姻受傷害的是孩子,離婚後孩子大多是判給男方的,除非孩子還在哺乳期,才會讓女方來撫養。

21樓:花開無痕

和老公感情不好想離婚,如果孩子在浦乳期肯定是判給母親。

22樓:笑傲江湖被煙燻

分給有經濟能力,有愛心,懂經營家庭的那個人不分男女。

23樓:房若楓

其實每個家庭,真正等到了感情不好的時候。想到離婚的傷害始終是孩子。如果說都是為了孩子著想的話,那就要看看小孩子跟誰過才開心。

還要有經濟能力的幫助。這樣的話小孩子的傷害會降到低一點。

和老公感情不合,在我要求下離婚。可剛領證就後悔了,還是想念那個家。想想大家再分開冷靜一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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