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母親想將未滿18周歲女兒房產抵押,如果不能償還貸款,銀行能否拍賣

時間 2022-04-05 03:50:09

1樓:律眼圈

在法律理論是可以的,但是在實務中必須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母親是為了女兒自身的利益而處分房產,民法通則中明文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你所說的抵押行為是維護被監護人,即你女兒的利益,這在實務中很難舉證!

如;女兒病重。女兒出國留學等情形。

我建議你去房產所在地的房產交易中心諮詢一下,提供什麼樣的證據、相關材料,或者公證手續可以對房產抵押,這才是最關鍵的地方。

另外,我想問一下,你女兒年滿16周歲了嗎?民法中規定,年滿16周歲,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自行處分自己的財產,你再問關房產交易中心,能不能從這個角度提供證據、材料、公證將房產抵押。

關於不能償還貸款一事,銀行是可以拍賣房產的。

以上回答供參考!!!!

2樓:慶陽劉繼東

不能償還貸款,銀行當然會拍賣。

但是銀行會不會在審核貸款時,就因為你抵押的是未成年人財產,而拒絕放貸呢?

3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女兒未滿18周歲,不是行為能力責任人,如果其母親是她的合法監護撫養人,那麼其母親可以代為處置女兒的房產如買賣,抵押,等等。但是母親必須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書!一旦抵押給銀行。

無法償還貸款。過了約定時效,銀行會收取房產上法院申請拍賣抵債!《民法通則》第十八條規定: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但是如果該抵押行為是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個人認為可以行使抵押!如;女兒病重。

女兒出國留學等等,只要抵押款項為了維護女兒最大利益。還是可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未滿18周歲的女兒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自己訂立的抵押合同超過其行為能力範圍,因此抵押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需經其法定**人(母親或父親)追認才可,你的問題中母親若想將女兒的房產抵押則應盡女兒的同意,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應是女兒和銀行,母親對抵押房產沒有所有權,不能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但母親可以追認此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有效,不能償還的話,銀行可以拍賣。

未滿18周歲勿進

不負責任的 男人 想問下你 為什麼要離婚啊 孩子都有了,你不為你孩子想想啊 受害的 是你 孩子啊 還有心情去甜蜜。我看你是很自私才對。時間長了你 又要離 不是說你 一點責任心都沒有。愛到了最後就變成責任了你知道不 沒有責任 談什麼愛啊 我看你啊 沒救了。如果只想戀愛,享受這份甜蜜,ok,繼續下去沒問...

未滿18周歲犯罪關押場所

第三十五條 對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對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對未成年人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行...

未滿18歲籤公司的合同有效嗎,未滿18周歲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嗎

sky不用太多 不一定。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 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 智力 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 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 人在乙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 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