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學的父親在工作期間因疏忽而致手受傷,請問這屬於工傷不?對於工傷,索賠程式是怎樣的,索賠

時間 2022-03-30 08:55:08

1樓:匿名使用者

本案屬於工傷,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賠償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簡單地說,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事故傷害,勞動者被勞動保險部門確認為工傷的,就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論勞動者是否有過錯,都不減輕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索賠程式:

1、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不申報,個人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報,需提交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醫院病歷、醫生診斷證明書等。

2、工傷認定以後,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

3、根據評定的傷殘等級索要工傷賠償。

在工傷索賠中發生爭議,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2樓:餘村林場

1、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申請工傷認定,以明確傷害性質。(單位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職工或者職工家屬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要申請工傷認定)

2、認定工傷後,可以依法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待遇。

3、認定工傷後,要依法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享受傷殘待遇。

順祝好運!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上述第二款規定,應該認定為工傷。先要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根據條例規定賠償。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介紹,屬於工傷,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建議當面諮詢律師。

縱橫法律網 閆建秋律師

因員工操作失誤致人損傷的,屬於工傷嗎

5樓:雅盛超

工傷認定採取職工無過錯原則來認定,只要不是故意犯罪就可以認定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6樓:律佳

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受傷均屬工傷;此外,在出差、單位組織活動等期間受傷亦屬工傷;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勞動者不負主要責任的,也屬工傷。

工作中的違規操作受傷是否算做工傷?

7樓:法幫網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二)醉酒導致**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員工受傷雖為其自身違規操作所造成,但顯然不是上面說的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也不是因為醉酒導致**或者自殘及自殺的,仍應認定為工傷,也就是說,工人因違規操作受傷也應當認定為工傷。

8樓:匿名使用者

楊某是某機械製造公司的正式員工。2023年的某天,楊某在車間工作時,因個人疏忽,違規操作,導致自己右手被正在運轉的機器壓傷,後緊急送往醫院後,診斷為右腕腕骨骨折,需要最少休養兩個月。公司車間領導在看望楊某、支付了部分醫療費用後,拒不支付剩餘**費用。

當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後作出認定:楊某的受傷認定為工傷。但楊某所屬公司則認為,楊某個人疏忽,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了受傷,是其個人責任,和公司無關,不應認定為工傷。

該公司在申請後,當地市**維持了工傷認定。該公司堅持認為楊某受傷公司無責任,於是向當地市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認定。那麼,楊某的受傷到底應不應該被認定為工傷?

怎樣才是工傷,如何判定是不是工傷?我們先來看看相關法律條文:《工傷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醉酒導致**的;自殘或者自殺的。楊某受傷的主要原因是違規操作,在主觀上是過失而非故意,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的排除工傷的情形,且工傷保險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作為用人單位理當無條件地承擔職工的工傷事故責任。楊某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一)項之規定,對楊桂金的受傷認定為工傷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

工傷與否不受是否違規操作影響。違規操作算不算工傷很多企業主認為職工在工作時違規操作導致受傷,不屬於工傷範疇,其實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最終,當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維持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對楊某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

在廠裡工作時間內因他人疏忽導致自己胳膊受輕微傷算不算工傷,公司瞞報末做處

9樓:火了帝

如果你屬於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為工作原因受到了意外傷害,就屬於工傷,公司乙個月內不報,你可以一年內向勞動局和社會保障局申報。

10樓:好心情站

工作期限發生的,應為工傷。

11樓:湯安吉

這需要看是否在因為工作原因受傷.

請問這樣算工傷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很同情你,但這件事情,法律上得不到支援,關鍵看單位有沒有人情味。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 ,應當認定為工傷。

你父親是在出差期間,自已休息的時候受傷,所以不是「工作原因」(出差不等於「工作原因」,必須是出差中工作期間或為了工作而趕路的時間)。雖是單位提供的宿舍,但並不是因為宿舍中的床或房子損壞受的傷。

所以嚴格地來說,並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但是必竟是為單位出差受的傷,我想單位出於人道主義應當給醫療費和補償。

我覺得這件事~~如果上法院或者去勞動仲裁,走法律途徑很難贏。

如果你一定要走法律途徑的,那去勞動部門,請勞動部門出面調解一下,多少給點醫療費用。

或者也可以起訴,但要求法院不要判,要法院給你調解,真的依法來判,你是贏不了的,調解一下,多多少少給一點。

曲線救國的辦法:國有企業的話,最好的辦法是去廠長(老總)那裡走一趟,帶點東西,說點好話,事情就好辦了。花小錢得大錢

如果是私營企業的話,老闆都是很扣門的,你只能用「情」來感動她,比如天天讓你母親到老闆家門口去哭,讓你老婆去找老闆的老婆哭訴一下,女人心軟,晚上在老闆那枕邊風一吹事情就好了。

這也是沒辦法的辦法。

另外工傷鑑定的話,小腳腳趾骨折出院後基本恢復的(一般不是粉碎性骨折都能恢復)就夠不上工傷等級。不能恢復的話也只有十級工傷。即便是全賠,也就幾千塊,何況這件事單位無過錯,所以意義不大。

但如果你要做的話,在出院後15天內到省級指定的鑑定醫院做一下鑑定。

起訴的話必須2年內起訴,過期不能起訴。

13樓:吾本漁樵

出差期間受傷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你父親是出差期間受傷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工傷。

單位不承認是工傷,也沒有說負擔醫療費用,你父親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解決。

14樓:品故飛龍

工傷保險條例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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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遺憾。

從以法律條文我們可以看出工傷必須是職工因為工作而受到的損害才能認定為工傷。你父親雖為出差但不是在工作期間,也不是在工作場合或者為了工作而準備過程中。只是由於自己疏忽而造成的。

15樓:紙影蝶夢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按照類推解釋,應該是屬於工傷,你父親可以自己去鑑定,然後直接去法院起訴。

16樓:

當然是工傷。

但你怎麼證明是工傷呢?至少有兩名同事的書面證言,才行。這很關鍵,快去找人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的專家說的很好了,我認為也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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