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包工頭的工地受傷,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時間 2022-03-20 16:55:09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應該找包工頭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理由推諉。 現在有很多途徑給你支

持,但要找到人證明你父親在那個包工頭手下幹活。祝好!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用工,也就是說是否簽定勞動合同並不是該案的關鍵,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二款)規定,完全可以認定為工傷情形,故對工傷的處理,法律有明確規定,除需要付醫療費用外,還應根據傷殘程度進行一定的補償。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

另外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應該簽合同而未簽合同的應該付雙倍工資,並且承擔第七章規定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

以上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3樓:愛基德的一天

屬於工傷,當然是找包工頭賠償。若有異議,就找當地的勞動部門,勞動局裡面有個部門叫仲裁辦公室,專門處理你這種勞動爭議的。你爸已經和包工頭產生了勞動事實,沒發過工資沒關係,就是沒勞動合同都沒關係,有勞動法明文規定過這類情況,包括醫療費、**期間生活費、誤工費、護理費都是有標準的(每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樣)包工頭沒有任何理由推諉責任。

4樓:山野柴胡

按照《非法用工單位**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不行告法院啊

6樓:肖戰粉絲

沒勞保 包工頭可以退得一乾二淨 打官司 有錢人都能打窮 窮人打得起官司?開玩笑

工人在建築工地受傷,包工頭有什麼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承擔賠償責任,掛靠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特殊情況下,發包方也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一、正常情況下,工人在建築工地幹活是不籤勞動合同的,正常就是僱傭關係。

1、工人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造成身體損害,其損傷應由僱傭他的雇主承擔賠償責任;

2、包工頭是工人的實際雇主應對工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包工頭掛靠在某公司,這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4、如果包工頭沒有資質的,發包方在對外分包建設工程時應審查分包人的相應資質,並簽訂書面的建設工程分包合同。如果發包方明知包工頭不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的,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二、賠償的範圍:

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的生活費等。

三、具體的法律依據:

1、依照《民法通則》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拓展資料

關於「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2023年1月2口政務院修正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係的認定。

醫療費1.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3.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誤工費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8樓:匿名使用者

由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或者轉包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進行賠償。但是,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或者轉包方賠償之後,可以向包工頭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有權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9樓:資深北京律師

一、你給受傷工人支付勞務報酬,進行管理,你與受傷工人形成勞務合同關係,你應當對受傷工人承擔雇主責任。你上面的包工頭(大包),及大包上面的公司將工程違法分包給了沒有資質的你及大包,應當與你承擔連帶責任。建議你配合傷者進行索賠,這樣對你對傷者最有利。

宣告一點,這樣的案例我們操作過很多,我的回答幾乎是肯定的。

二、如果傷者在工地幹活的證據充分,能夠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傷者也可以申請認定工傷,直接向公司主張工傷保險待遇。這個方式取證難度大,訴訟時間長,不是首選。

10樓:原野茫茫

根據相關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1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如果是勞務關係,要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結合勞務合同的約定,看包工頭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勞動關係,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按照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2樓:伊菲兒君臨天下

任何人在工作時發生的傷害都算工傷的性質,他跟你工地的領導包括你的直接的領導人包括這個公司都有直接的關係。

13樓:冰泉瀲灩

如果你找來的人和你沒有勞動關係、僱傭關係,並且,你和你找來的人,都是給你上面的包工頭幹活的,那麼你就沒什麼責任了。

沒有和你上面的包公頭簽合同,那就要看能不能構成勞動或者僱傭關係,能的話,工人受傷雇主是有責任的;如果你和你找的人一起承包包工頭的某項工作,這種承包關係中,包工頭是沒有責任的,受傷只能算自己的。

14樓:風華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我覺得包工頭需要承擔一些醫療責任。

誠心為您解答,希望不吝採納。

15樓:漆黑小胖墩

我告訴身邊的老鄉朋友們去工地一定要和公司簽合同,不能接小包工頭叫去的活!

16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要負擔所有的醫藥費,誤工費

17樓:可愛的水墨默

找建築對應的公司,在給他做事,但是沒有合同會比較麻煩

18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總包方都有直接責任,找包工頭,或者找甲方解決

19樓:今生無悔

你拿你上面公司給你發工資的工資條就能找他了,有工資條就行成勞務關係了。

20樓:痕水月

包工頭肯定有監督不到位的責任,然後還有安全知識宣傳不到位的責任負的。

建築工在工地受傷,包工頭跟雇主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21樓:楓島

你好,屬於僱傭關係人身損害,包工頭和雇主都要承擔賠償責任,詳情建議**諮詢。具體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交通費等,構成傷殘的還有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詳情建議**諮詢,以便更有針對性的解答你的問題。

22樓:匿名使用者

1.如包工頭不具備用人資格的,應將發包單位即建設單位列為被訴主體,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2.根據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建築單位、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3.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4.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包工頭自己在工地受傷了?那麼老闆有責任賠償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先說明,承包關係,首先要承包方有承包的資格,如果沒有相應的資格,不構成承包關係的,只是僱傭關係。

其次,構不成承包關係,無論是否有簽訂承包合同,都是不是承包關係,而是僱傭關係。

最後,僱傭關係中,根據我國的民法和侵權責任法,雇員受傷,雇主就要在相應過錯上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外,如果你真的有承包關係,而且,有相關證明能證明你們之間的承包關係,那麼責任是由承包方負責,而不關發包人的責任的。

這些是法律的規定,不是說我們怎麼就怎麼做。除非你們事前約定,或者事後協商。

24樓:匿名使用者

承包關係發包人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25樓:濮子韓餘

有責任。但是沒有合同。。

主要是看老闆的良心了。

沒有合同,要是打官司也百分99贏不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的人與動物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之後,可以向包工頭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有權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傷,包工頭需要支付以及賠償醫藥費麼

人不牛人天牛人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傷,是不是需要包工頭承擔責任,這需要看工程性質,如果是建築公司承包的專案,包工頭只是帶著工人在工地幹活,這個責任實質上是建築公司需要承擔的。也就是說建築公司不僅需要承擔醫療費,還需要承擔護理費 交通費 營養費 誤工費等費用。如果有傷殘等級鑑定,建築公司還要承擔傷殘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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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木赤 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費費,則可以按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的有關規定取的保險賠償 以我對這種工地工人的瞭解,一般是熟人介紹,沒有勞動合同,更沒有工傷保險。發生工傷看用人單位領導和包工頭的個人品質,好的出錢治病,不好的不管,工地上老鄉多的,一起鬧鬧會給點錢 這種自然死亡,好點的領導會給點喪葬費,...

急!急!急!工人受傷,包工頭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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