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生病死亡包工頭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時間 2021-06-03 16:44:55

1樓:努木赤

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費費,則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有關規定取的保險賠償; 以我對這種工地工人的瞭解,一般是熟人介紹,沒有勞動合同,更沒有工傷保險。發生工傷看用人單位領導和包工頭的個人品質,好的出錢治病,不好的不管,工地上老鄉多的,一起鬧鬧會給點錢;這種自然死亡,好點的領導會給點喪葬費,不好的估計連該發的工資都不發。

對死者的家屬,我深表同情;但 我們不能脫離社會實際來空談法律,如果真的出現了我說的情況,那隻能看死者遇到的老闆和包工頭的個人品質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樓:法律人趙哥

工人在施工單位受傷,作為承包關係的包工頭,應該承擔多大責任?

工人在建築工地受傷,包工頭有什麼責任?

3樓:資深北京律師

一、你給受傷工人支付勞務報酬,進行管理,你與受傷工人形成勞務合同關係,你應當對受傷工人承擔僱主責任。你上面的包工頭(大包),及大包上面的公司將工程違法分包給了沒有資質的你及大包,應當與你承擔連帶責任。建議你配合傷者進行索賠,這樣對你對傷者最有利。

宣告一點,這樣的案例我們操作過很多,我的回答幾乎是肯定的。

二、如果傷者在工地幹活的證據充分,能夠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傷者也可以申請認定工傷,直接向公司主張工傷保險待遇。這個方式取證難度大,訴訟時間長,不是首選。

4樓:原野茫茫

根據相關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如果是勞務關係,要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結合勞務合同的約定,看包工頭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勞動關係,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按照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6樓:伊菲兒君臨天下

任何人在工作時發生的傷害都算工傷的性質,他跟你工地的領導包括你的直接的領導人包括這個公司都有直接的關係。

7樓:冰泉瀲灩

如果你找來的人和你沒有勞動關係、僱傭關係,並且,你和你找來的人,都是給你上面的包工頭幹活的,那麼你就沒什麼責任了。

沒有和你上面的包公頭籤合同,那就要看能不能構成勞動或者僱傭關係,能的話,工人受傷僱主是有責任的;如果你和你找的人一起承包包工頭的某項工作,這種承包關係中,包工頭是沒有責任的,受傷只能算自己的。

8樓:風華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我覺得包工頭需要承擔一些醫療責任。

誠心為您解答,希望不吝採納。

9樓:漆黑小胖墩

我告訴身邊的老鄉朋友們去工地一定要和公司籤合同,不能接小包工頭叫去的活!

10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要負擔所有的醫藥費,誤工費

11樓:可愛的水墨默

找建築對應的公司,在給他做事,但是沒有合同會比較麻煩

12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總包方都有直接責任,找包工頭,或者找甲方解決

13樓:今生無悔

你拿你上面公司給你發工資的工資條就能找他了,有工資條就行成勞務關係了。

14樓:痕水月

包工頭肯定有監督不到位的責任,然後還有安全知識宣傳不到位的責任負的。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傷,包工頭需要支付以及賠償醫藥費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工人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

應當由包工頭承擔,但如果包工頭無力承擔的情況下,由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賠償後,用人單位可以向包工頭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身體受到一般傷害的賠償專案

1、醫療費用: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

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6樓:我沒有亂說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用工,也就是說是否簽定勞動合同並不是該案的關鍵,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二款)規定,完全可以認定為工傷情形,故對工傷的處理,法律有明確規定,除需要付醫療費用外,還應根據傷殘程度進行一定的補償。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

另外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應該籤合同而未籤合同的應該付雙倍工資,並且承擔第七章規定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

以上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17樓:大仁愛吃肉

解決了嗎??我爸也遇到了……要給工人上保險結果工人害怕自己的身份證被拿去做其他的,死活不肯弄保險,現在醫藥費付了,還要錢

18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工人素質真是太差,無論老闆怎麼說,就是按自己的來

19樓:哈哈小泡

應當吧,找勞務保障部門

20樓:關雲霞

如果得罪了工人誰給你爸爸掙錢啊

21樓:封詩喬朝雨

這個得看是不是因為在工地幹活引起的急病,如果不是因為幹活引起的那包工頭不用付醫藥費.

22樓:佔衍湛盼芙

如果在工地受傷,看是工傷還是其它事故,如果是工傷應該有工地老闆或包工頭出。是有法律效應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公司責任,可以去勞動局報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