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債務一人一半,一方還清,一方沒還,幾年以後,債主起訴一方,和另一方有

時間 2022-03-07 22:30:10

1樓:馮謙則

多數是有關係的。

夫妻債務屬於夫妻共同負擔,並不因離婚而不負連帶責任。

1、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夫妻之間的協議約定一人一半,對債權人沒有影響。債權人依然可以起訴雙方要求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通常情況會將債務判決歸於某一方的責任,另一方少分財產。如果出現判決雙方負擔,也只是確認該債務雙方之間的承擔比例。但是這些判決都是在離婚夫妻兩人之間有效力,對第三人即債權人不產生效力。

兩人仍需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3、特殊情況下,離婚夫妻之間的債務承擔方式告知債權人並徵得其同意,則一方還款結清後,便與己無關。

如題,還清一方如要不承擔責任,只有舉證證明事先與另一方打成的債務承擔比例已徵得債權人同意,否則仍需承擔還款責任。但是,全部還清後,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依據兩人之間的債務承擔的約定,要求其向自己承擔應負的債務。即,如果您替前妻還了錢,可以要求前妻把她應還的部分歸還給您。

2樓:寶貝馬龍福

你的這種情況,我覺得離婚後夫妻一人一半的債務,既然你還清了那麼另一半就是與你一點兒關係沒有,那就是他的問題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關係,只要有證據證明和證據沒有關係

4樓:中遠說法

另一方只需要出具相關材料,證明自己已償還了屬於自己的部分債務就可以了

離婚法律時債務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夫妻在離婚是會對個人債務、夫妻債務會在離婚協議中予以明確。

1、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的個人債務、夫妻債務僅對夫妻之間有效;

2、債權人可以就共同債務向夫妻雙方主張權利;

3、夫妻任何一方都有義務就共同債務向債權人全額履行還款義務;

4、根據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無需承擔還款義務而履行還款義務的一方,可以向另外全額追償;或追償所需承擔的份額。

6樓:

離婚時,如果對方提出該筆債務應該分割,而我方在不認可的情況下,法院往往在判決或者調解離婚時不去分割該筆債務。法院會告知債權人可以訴訟主張該債權。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去公安機關報案,對方已經涉嫌構成重婚罪。

然後基於對方的過錯,要求多分財產,並且可以要求對方對你阿姨進行一定的賠償。

8樓:北京王芳律師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而本案情況就目前掌握的情況而言,不屬於一方個人債務.夫妻可就債務承擔問題約定,但僅在夫妻內部生效,不能因此對抗第三人提出的還債請求,在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後,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償.

9樓:瓊玫

婚姻期間辦的廠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不離,債務也必須一起承擔。至於用的是阿姨家的錢,如果不是阿姨本人的財產,則是兩人共同的借貸或接受贈與,不能對財產分割產生什麼影響。

為避免承擔債務,可以在訴訟或協議時,要求將廠分給男方(由於是他在經營等原因),你阿姨就與廠沒有關係了。

並且,由於是男方過錯導致婚姻無法維持,可以將財產多分一些女方,打人行為也必須支付賠償金等。

10樓:勞博網律師

你好:1、「後來發現他在外面有個女人,還生了個小孩!」,如果這個證據確實充分,可以主張男方少分、部分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你阿姨是要承擔的。但是「怕離婚後那個人辦廠的債務要共同承擔」,這是無須擔心的,離婚時該廠的債權債務應一併明確處理,離婚後的新增債務與你阿姨就無關了。如何來確定債務是婚姻存續期間還是婚後的摘取,立即提起離婚訴訟是乙個有效方式。

法律是如何規定離婚清償債務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一般均未共同債務。例外的有如下情形:

1、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以保護」。

2、《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該條規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的例外情形。一種是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並且這種約定本身可以得到證明;另一種是《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的」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2樓:大宜興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1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是關於離婚時清償債務的一般規定,債務的性質不同,當事人清償責任也不相同。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其中包括維持夫妻共同生活、扶養子女、養老等所句的債務,雙方均有清償的責任,這種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第二,共同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應通過雙方協議礬定清償責任,協議不成時,人民法院應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判決由一方清償或由雙方分擔清償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1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夫妻共同償還,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的,由夫妻個人償還,

15樓:大紅門律師服務

需要看債務是個人的還是共同的。

法律規定離婚後債務需夫妻雙方分擔?

16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覆》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於案涉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二、相關法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7樓:麗江律師郜雲

離婚時對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保護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在平等分配的基礎上適當考量女方利益及婚姻過錯情況,對女方予以照顧符合目前司法實踐的具體做法。

18樓:匿名使用者

就你說的情況需要看債務的用途,數額,女方是否知情k

19樓:開心過難受過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法律規定個人債務離婚怎麼分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為婚後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離婚後債務怎麼辦?

21樓:華律網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如果是婚前債務的話,那麼夫妻一方是沒有必要進行傳喚的,如果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將雙方共同的財產分割清楚就可以不用替對方進行償還,也沒有這個必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2樓:匿名使用者

1、「婚前由於做生意男方欠下的貸款離婚後女方還要承擔嗎?」:

(1)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男方婚前欠下的債務?欠條或借條上的日期有嗎?如果有,這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是男方的婚前個人債務、應由男方以自己的財產償還。

(2)除非:債權人有證據證明男方將婚前債務中的貸款用在了婚後夫妻共同生活中,此時女方在離婚後也應承擔債務的償還。應注意的事:

貸款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中的事實,應由債權人舉證,無法證明的,女方則不予償還。

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孩子怎麼辦?」:

(1)孩子怎麼辦是另乙個法律問題,如果你問的是女方也還貸款、無力再撫養孩子的問題,在債權人起訴女方索債的訴訟中法院是不會裁決的。

(2)如果你想知道的是離婚中孩子撫養問題:2周以下的一般歸女方撫養、由男方支付撫養費;2周以上的孩子歸哪一方撫養,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時,會根據哪一方的撫養條件更好、對孩子成長更有利來確定,如果孩子接受10周歲、可以明確表達自己的意願,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離婚後債務怎麼分,是不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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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貸款後離婚後可以協議一人還一半不

可以,只要你和你的前夫。協商好了就可以一人還一半。他又是願意幫你還的話,那是最好的。他要是不願意那就沒辦法了。你們協商好了,是由你們說的算的。夫妻本來是共同財產,如果之前貨款大家都知道同意,離婚後可以協議一人還一半是合法會理也是人知常情之事不可後非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共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