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跟我媳婦離婚,我起訴他,她是外地的,我現在找不到她,我是在居委會開了這個證明就能直接起訴了嗎

時間 2022-03-04 06:15:29

1樓:fcabd81雲淡風輪

離婚訴訟中被告拒絕出庭的視為放棄訴訟權利,法院會缺席審判,如果夫妻感情卻以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1、丈夫要離婚,現在找不到妻子,在居委會開了個證明,不能直接起訴與妻子離婚。

2、丈夫是原告,帶著結婚證,身份證,離婚起訴書,到妻子戶籍所在轄區一審法院起訴離婚。

3、由被告所在轄區法院發傳票給妻子。找不到妻子,法院可以公告送達。

經公告送達妻子還不到法庭應訴,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樓:真得好想妳

分居一年以上才可離婚

您好,我現在要起訴離婚。但是找不到被告,也開不了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明,無法公告送達,怎麼辦?

4樓:安徽律師張偉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現解答如下:離婚時必須男女雙方到庭的,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申請公告送達,法院公告送達後,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決。但判決結果並不是一定要判決離婚,人民法院還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一般情況,您這種情況,法院可能是不願意公告送達。

我起訴離婚,人跑兩年拉,我是本地戶口,男方外地戶口,我要在我所在地起訴離婚,怎樣才能開居住證明,是

5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如果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條 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其次,如果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雙方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4、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五)有具體的財產分割要求的,應提交主要財產清單。

6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是在原登記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在一方長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需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訴訟材料寫明訴求包括財產分割,小孩扶養權等,在寫明白事實經過。既可。

7樓:風塵世射手

必須在對方戶籍所在地起訴 或男方經常居住地 開男方經常居住當地證明

8樓:情感婚姻顧問

你如果沒有和你男友共同在你的城市居住兩年。你必須再你們領取結婚證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老婆要和我離婚,我不離,然後她起訴離婚,法院沒叛離。她不知去**了,現在我想和她離婚,她一直不回信

9樓:思語新竹

她想離的時候你不離,

你想離的時候她不見了。

真是一對冤家。

你找不到她,

離婚手續就辦不了,

你想現在就離婚是不可能的

沒有她在場簽字

你根本就離不了。

10樓:繩禎

結婚是雙方自願的,但是離婚卻並不一定要經過雙方同意,只要符合法律上規定的離婚情形,不管對方是否同意,就可以到法院去申請離婚,這個是法律支援的。

我要起訴離婚,可是開不出對方的居住證明怎麼辦/求答案

11樓:南霸天

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可以根據情況,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訴。不用去找對方的居住證明。

12樓:

應該是戶籍證明吧,個人是無法去派出所開具別人的戶籍證明的,只能委託律師去開了。

13樓:怪叔叔翮x3劮

1、對方是否在上海辦理居住證?是否與上海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登記在他名下的上海房子?

是否有他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繳納了綜合保險?以上各項,只要持續了一年以上,均可證明他在上海有經常居住地,可以在上海起訴。

居住地的鄰居的證言也行。

2、如果沒上上述材料,你只能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分居滿兩年的,可以確認夫妻感情破裂。

起訴離婚,但是開不出居住證明怎麼辦

14樓:

你直接去公安局根據他身份證號碼查詢他的戶口在哪,然後到戶口所地的法院去起訴,與他實際住所無關。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去戶口所在地開居住證明,有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去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17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本上的位址是哪就在哪開居住證明。

我想到居委會開失蹤證明,去法院起訴離婚,不知道他們給開不開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能去法院辦理該項事件。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並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它是一種不確定的自然事實狀態的法律確認,目的在於結束失蹤人財產關係得不確定狀態,保護失蹤人的利益,兼及利害關係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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