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離婚婆婆不准看小孩可以找婦聯嗎

時間 2022-03-03 17:00:09

1樓:正商觀察者

雙方離婚後,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義務。如果對方不配合,當事人有權利起訴。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規定,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另外,婦聯的主要任務是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如果女性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可以向婦聯組織進行求助的。但是,婦聯的主要職責範圍是,負責研究審議有關議案、法案和推動婦女兒童方面的立法工作,並依法監督社會各方面執行有關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

也就說,婦聯沒有執法權,主要是以協調和建議性為主。

2樓:彡kiss丿灬怒吼

種情況不同於夫妻打離婚。而且老人一般思想比較僵化,難於調解的。

如果兒子兒媳雙方的感情尚未破裂,只是婆婆在攪合,那麼搬出去住,不就行了嘛

我還沒有離婚但是婆婆不讓我見孩子,我該向哪個部門反映,來進行調解呢

3樓:淡藍色的思念

解鈴還須繫鈴人

孩子是你的,你是有義務去看的

並且你們現在還是一家人

你還是先報警,或者找老公協商下最好

4樓:跟不上兒子了

到街道辦事處找婦聯,如果情況惡劣就到法院審理!無論出於何種理由在你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不讓親生母親見孩子都是不對的!

對於這種以愛為理由,做不情理的事的老人,最好不要自己和他們發生衝突,不然的話對你不好,讓街道辦事處,在著讓法院審理,讓他們明白法里!明白作為乙個母親更希望孩子好!

5樓:

這麼惡劣,報警吧!可行的,親媽都不給見,太可惡,搞大些

離婚後,對方不讓看孩子,而且我是給了撫養費的,我已經通過了居委會解決過,沒用,可以找婦聯嗎?

6樓:

還是不要鬧到法院去了,這樣對小孩多不好,耐心一點,只要你心裡有孩子,總會找到機會見到他/她的,去關心他/她,有一天他/她會理解你的。

7樓:

如果法院判決你有權看孩子你就有權,你就能夠行使這項權利。找婦聯我覺得治標不治本,如果對方還稍懂法就不會用這樣了,如果不動也不講道理,婦聯管用嗎?!法院才管用!

因為,找法院調解才行,畢竟離婚時法院判定的就要生效,而且你是給撫養費的。實在不行法院還有辦法保證你的權益的拉

8樓:

你 有絕對的權利,到法院起訴他!(先威脅他不然就告他)

9樓:

找居委會和找婦聯的結果是一樣的,都是想給你們調解,既然調解不成,你還是通過別的方式吧,譬如說訴訟或者是仲裁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找法院,探視小孩是你的合法權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權利法律會保護的!你可以拿自己的離婚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會將對方作為防礙民事訴訟的情形予以拘留,這樣你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孩子了.我想如果法警告之對方厲害關係的話,他會很合作的,真不行就拘留15天了.

再者,如果他對孩子不好,或是有什麼嚴重不利於小孩身心成長的情形時,你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變更監護權!希望你能早日看到自己的孩子!

12樓:

最好還是去法院解決

我是離婚女人沒有小孩,馬上就要到30歲了,可是愛上比我小9歲的男孩,我們都很愛對方

你們都很愛對方,那麼先做情人吧。你想想,20年後你50了,那時你慾望低了 而他才41歲,正是很要的年紀,你該怎麼辦?離婚很煩人,情人分手就好多了。再說,你們現在在 痴迷 狀態,理性不夠。還是先做情人,渡過 熱戀 期。你應該找個40多歲的男人,他會寶貝你的,與你共同渡過一生。多和他的家人做溝通,在他的...

請問法律有沒有規定光看孩子,是否不准帶走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38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視的時間和方式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行使探視權,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終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除後,應當恢復探望。綜上所述,對於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

和前任沒有離婚,和別人又生了小孩,那這個小孩的戶口該怎麼辦

這個小孩子的戶口很難上 你要和前任辦理離婚 然後和孩子的爸爸登記結婚 這樣才能正常的辦理孩子的戶口 可以跟你,也可以跟生父 根據 辦公廳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 2015 96號 規定 二 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 不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 非婚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