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離婚冷靜期「會被濫用嗎,「離婚冷靜期」設定是否科學?

時間 2022-02-22 22:50:15

1樓:流曇煙

8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在婚姻家庭編,草案給中國人的離婚設定了乙個「暫停鍵」,草案規定了乙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據介紹,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在實踐中,由於離婚登記手續過於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於家庭穩定。

中國人常說「家和萬事興」,個體家庭是乙個社會的最小單位,家庭關係穩定可謂社會穩定的基礎。

不過,據民政部統計,從2023年開始,中國離婚數量已經連續十餘年增長,這期間,近十年間,增長幅度更加明顯。

以去年為例,2023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37.4萬對,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370.4萬對,法院判決、調解離婚66.9萬對。

多地法院已在探索「離婚冷靜期」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婚」,如何讓夫妻雙方在決定離婚之際靜一靜、想一想,近些年來,司法部門已經在嘗試探索。

今年7月,有**披露,最高法已發文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定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而在此之前,在公開的報道中,「離婚冷靜期」這一舉措已經出現在四川安岳縣、陝西丹鳳縣、山東濟南市中區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實踐中。

根據**報道,今年7月16日,廣東高院首次提出「離婚冷靜期」的完整規定,將其區分為情緒約束冷靜期和情感修復冷靜期,並規定了不同的啟動條件、設定期限和運用規則。

婚姻不能兒戲,更不是朝合夕散、各顧自我的臨時搭伙,司法領域家事審判也顯得尤為重要。

最高法於2023年下發《關於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穩定等改革目標,提出「要在診斷婚姻狀況的基礎上,注意區分婚姻危機和婚姻死亡,積極化解婚姻危機,正確處理保護婚姻自由與維護家庭穩定的關係」。

爭議和擔憂:「冷靜期」會被濫用嗎?

「離婚冷靜期」設定是否科學?短短的「冷靜期」真能為飆公升的離婚率剎剎車?

其實,從多地試點「離婚冷靜期」開始,在網路上,關於此舉的爭議和擔憂之聲就不斷。

有網友認為,這樣能很好的避免衝動「閃離」帶來的悲劇婚姻,也有網友提出,離婚冷靜期是在干涉離婚自由,還有網友擔心,「冷靜期」會不會增加離婚糾紛複雜性,甚至成為當事一方拖延離婚的藉口。

對此,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張玉霞認為,離婚冷靜期的設立,給了任意一方單方撤回離婚的權利,這樣的「緩衝期」,無疑可以防止一些衝動型離婚。

不過,張玉霞也提出,「離婚冷靜期」應有更細緻的規定,規避一些風險。

「例如,在實踐中,可能會有人為了購房等事由,對該冷靜期予以濫用。此外,對於因各種原因堅決想要離婚,並可能在財產等問題處理中做出妥協的一方來說,冷靜期的設定無疑增加了風險。」

來自人民網

2樓:濟南盈科律師事務所

新的《民法典》於2023年1月1日生效,看最快離婚需要多少天

法院在什麼情況下設定離婚冷靜期?

3樓:醉意撩人殤

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指在法官建議下可設定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就是在家事審判改革的背景下應運而生,所謂「冷靜期」就是指離婚雙方在法官建議下暫緩進行離婚訴訟,離婚糾紛當中的不少夫妻屬於衝動型,這種型別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靜期」內修復感情,避免矛盾擴大,在司法實踐中,設定離婚「冷靜期」很有必要,能夠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當然,是否選擇「冷靜期」也得尊重離婚糾紛當事人的意見,離婚「冷靜期」並非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式,其本質就是一種法官處理離婚案件的方式方法。

就此而言,「意思自治」是所有民事法律規定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該原則的基本內涵就是要充分尊重民事糾紛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原則貫徹於所有的民事訴訟過程。

4樓:秋風醉意

2023年7月16日,廣東省高院發布了《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在廣東律師圈激起了不小的震動。《指引》中的許多創舉都值得點讚,但唯獨全面實施離婚冷靜期讓人目瞪口呆。

依據該指引,以後廣東省範圍內的離婚案件,幾乎都會引入「離婚冷靜期」這一制度。廣東高院設定了兩種冷靜期,乙個是「情緒約束冷靜期」,另乙個是「情感修復冷靜期」。

根據《指引》的規定,法院可以在兩種情況下設定冷靜期。

第一種情況:法庭上當事人情緒太激動,不能理性表達意見,繼續**將顯著激化矛盾的,可以決定設定情緒約束冷靜期,不超過20天。

這種情況需要冷靜尚可理解,情緒都激動得無法**了,休庭擇日再開沒什麼大礙。所以,法庭上潑婦罵街式的戲份不能演太過了。

第二種情況:一方提出修復情感承諾,法院認為還有和好可能的,可以設定情感修復冷靜期,不超過60天。

這個規定就十分操蛋了。不想離婚的一方,為了拖延離婚程序,必然提出情感修復。至於在什麼情況下法院認為有和好可能,根本沒有任何限制。

從以往「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的司法陋習,只要沒有法定離婚理由,法院都會認為有和好可能,那麼就必然符合冷靜期的條件。

這種冷靜期的規定,十分容易濫用。法院案件太多了,處理不過來,就一律設定冷靜期;趕上年終結案率了,也得設定冷靜期。反正冷靜期不計入審限,不用白不用。

因此,第一次起訴離婚不能像以前那麼隨意了,得拿出像樣點的理由,法庭上要有「影帝級」演技,以免被趕回家冷靜!

5樓:征戰天下家不還

2023年9月份,濟南一批法官,又開了濟南「先河」:市中區法院在全市首推「離婚冷靜期」制度,在三個月的期限內,雙方需保持冷靜和理智,原則上不准提出離婚,該冷靜期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冷靜期內,如果雙方已和好,可到法院撤銷起訴;倘若確實屬於「死亡婚姻」,則按照流程進入審判程式。

離婚案件設立「冷靜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記者了解到,《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裡的「調解」,就是「離婚冷靜期」的法律依據。「冷靜期」的設定,也是在此前一些調解方式基礎上的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

離婚冷靜期引爭議,你覺得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6樓:星期一中年

我覺得離婚需要冷靜期,這對很多衝動離婚的年輕夫妻有很大幫助。

近期,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引起了人們的熱議,這讓婚姻變成了一件寬進嚴出的事。很多人覺得這是件好事,很多人卻覺得這影響了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自由。

衝動之下離婚的年輕夫妻數不勝數,離婚冷靜期有可能幫他們挽回婚姻。我朋友結婚剛剛半年,小夫妻兩個人就因為一些小事大吵大鬧,最後鬧到離婚。當有人提出離婚之後,另乙個人也正在氣頭上,根本沒有多加考慮,兩個人就去民政局領了離婚證。

可是等氣消了以後兩個人內心都覺得很後悔,但是又不知道該如何去彌補,主動提復婚肯定有些尷尬,可是就這樣分開又覺得有些遺憾。

現實生活中類似於這樣的小夫妻,其實很多兩個人離婚並不是因為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純粹是因為生活中有衝突,在衝動之下才做出了這樣的行為。

離婚冷靜期的設立,有助於這樣的夫妻平心靜氣,或許能夠挽回很多即將破碎的家庭。

我覺得離婚需要冷靜期,影響乙個人一生的決定還是應該更慎重一些。婚姻從來都不是簡單的事,兩個人從戀愛走進婚姻,既需要兩個人用心去經營,也需要兩家人在生活當中的各種幫助。

當這段婚姻真心已經走到盡頭,誰也無法阻止時,冷靜期的設立並不會影響兩個人離婚,只是稍微晚一些而已。可如果兩個人都是在氣頭上做出了決定,當氣消了以後,或許這段婚姻就不需要到離婚這一步。

對每個人來說,結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當已經走進婚姻又想走出婚姻時,還是應該更慎重一些。

結婚冷靜期對生活中很多容易衝動的年輕夫妻有幫助,可是卻有許多人認為這會讓年輕人不敢輕易結婚。關於政策的好壞,還是通過時間來驗證比較靠譜。

我希望每個人都能冷靜對待自己的婚姻,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讓自己後悔莫及。

7樓:劉輝律師說婚姻

民法典設定了乙個月的離婚冷靜期,離婚雙方向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後乙個月內,一方可以申請撤銷,乙個月期滿後,雙方不能共同領取離婚證的,離婚申請自動撤銷,以上指的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但是離婚冷靜期制度並不適用於所有離婚情形。

8樓:我是乙個小蘑菇

我覺得離婚不需要冷靜期。因為他們在離婚時基本上就是過不下去了。那麼即使有冷靜期也是沒有用的。尤其是對那些因為家暴離婚的人來講,有冷靜期更加糟糕。

9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我覺得離婚需要冷靜期,因為在人們情緒不穩定的時候做出的決定通常比較衝動,所以冷靜期絕對能夠讓兩個人更好的考慮一下這段婚姻有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

10樓:濟南盈科律師事務所

新的《民法典》於2023年1月1日生效,看最快離婚需要多少天

11樓:渴望奔跑的夢夢

我覺得不需要,冷靜期是對兩個人的折磨,可能縱容一方對另一方的傷害,如果是衝動離婚的話,完全可以再復婚,手續很簡單

12樓:e時光再燃

我覺得需要冷靜期。因為離婚冷靜期,真的可以減少離婚的機率。挽救很多即將破碎的家庭。

13樓:花花就是我

我覺得離婚也是需要設定冷靜期的,因為現在很多人對待婚姻都是像兒戲一樣,非常的衝動

14樓:歧山蘭

我認為離婚需要冷靜期的,有的時候離婚真的是意氣用事,非常會後悔。

15樓:查浩氣

我覺離婚需要冷靜期,尤其是對大腦發熱一時衝動的年青夫妻很有好處。

16樓:魚與魚塘

我覺得需要,很多時候離婚是因為吵架過後一時激動而導致的。

17樓:孫曉晶

不需要,現在的年輕人很有主見,冷靜期反而是煎熬。

18樓:風鈴

離婚冷靜期就是作惡!尤其是對女性!

「離婚冷靜期」設定是否科學?

19樓:wu就是這麼無聊

其實,從多地試點「離婚冷靜期」開始,在網路上,關於此舉的爭議和擔憂之聲就不斷。有網友認為,這樣能很好的避免衝動「閃離」帶來的悲劇婚姻。

也有網友提出,離婚冷靜期是在干涉離婚自由,還有網友擔心,「冷靜期」會不會增加離婚糾紛複雜性,甚至成為當事一方拖延離婚的藉口。

對此,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張玉霞認為,離婚冷靜期的設立,給了任意一方單方撤回離婚的權利,這樣的「緩衝期」,無疑可以防止一些衝動型離婚。不過,張玉霞也提出,「離婚冷靜期」應有更細緻的規定,規避一些風險。

離婚冷靜期意味著什麼?

2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冷靜期簡單來說,就是在夫妻申請離婚時,強制規定雙方必須分別考慮一段時間後再作決定。《婚姻家庭法》草案第1077條規定了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項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不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立法的目的是避免婚姻雙方草率離婚和衝動離婚,從而維護家庭穩定。

一旦實施,夫妻雙方辦理離婚登記,一方在30日內悔過不同意離婚的,不願意離婚的一方可以到民政局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說,離婚登記無效。其實在2023年之前,在我國離婚需要乙個月的審批期,很多夫妻就是在這乙個月中後悔的,挽救了不少婚姻。

目前,一些法院還探索在離婚案件中建立離婚冷靜期制度。經婚姻雙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冷靜期,平靜期屆滿後,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的態度決定是否進入離婚程式,以此達到較好的社會效果。但在實踐中,並非所有登記的離婚都是衝動離婚。

一般來說,重婚、家庭暴力、遺棄和不良習慣等情況不需要設定平靜期,包括: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離婚冷靜期的目的是希望夫妻雙方在離婚前都能清晰地思考和理解,避免因衝動而離婚,但是否真的適用於夫妻雙方還需要進一步討論。此外,《民法典(草案)》還對第一次離婚起訴不成功的,規定了第二次起訴的時間。第一百零七十九條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一年。

當事人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也就是說,如果第一次起訴不能分開,第二次起訴需要分開一年。

離婚冷靜期應該是怎樣的,離婚冷靜期實施條款是怎樣規定的?

離婚冷靜期應該是夫妻在離婚時,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僅在 機關實施 不適用於法院直接判定離婚的法定事由 設定離婚冷靜期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衝動離婚,但離婚主動權仍然掌握在夫妻雙方手中。離婚冷靜期內是否撤回離婚申請 冷靜期屆滿後是否申請離婚,仍然取決於夫妻雙方。回答您好 ...

家暴離婚的話還要度過離婚冷靜期是嗎

離婚冷靜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 終結登記離婚程式的冷靜思考期間。民法典 第1077條對此進行了規定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意味著什麼

小懂聊情感 不該,離婚後如果後悔了,可以復婚,這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弄個 離婚冷靜期 只會讓那些想要離婚的人更加的痛苦,如果乙個女人長期受到家暴,好不容易鼓足勇氣離婚,結果弄個 離婚冷靜期 這是把她們推回火坑裡啊。具體情況如下 一 會讓法院的案件增加。離婚能做到好聚好散的本來就少,現在還弄個冷靜期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