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黨察看處分,分為哪些,留黨察看處分的期限有幾種

時間 2022-02-22 12:20:21

1樓:傅行雲時代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

2樓:諶晨王天路

條例規定,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留黨察看處分的期限有幾種

3樓:

一般情況下,留黨察看期間從處分批准之日起計算。

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對給予違紀黨員開除黨籍處分後又改為留黨察看處分的,留黨察看期間應當從原批准開除黨籍的時間算起。

若原開除黨籍處分的時間已超過確定的留黨察看期間,應在改變處分時一併按規定程式恢復其黨員權利。

(2)對於黨員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或拘役,且按照處分黨員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後,給予其留黨察看處分的, 留黨察看期間一般從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

若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留黨察看期間從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算。

4樓:百分百有緣無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哪些?

5樓:醉意撩人殤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和留黨察看二年,但最長不超過兩年。

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在黨內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黨章規定的其他黨員權利仍然保留。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按期恢復其黨員權利,留黨察看期間的黨齡予以保留。

堅持錯誤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其黨籍。對於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期滿後還不能恢復黨員權利,但又沒有完全喪失黨員條件的,可以延長留黨察看一年,到期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條件的,應當開除其黨籍。

6樓:孟子故里人

留黨察看可以分為,檢視一年,和檢視兩年。

黨紀處分有幾種?如何區分?

7樓:

一、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二、處分的區分:

1、情節輕重不同

五種處分中,按情節輕重由低到高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2、適用情況不同

五種處分統一適用於除違法犯罪黨員的其他黨員的違紀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而對於違法犯罪的黨員,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3、處分時間不同

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乙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是領導班子成員的還應當向所在黨組織領導班子宣布,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係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

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乙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工作及其他有關待遇等相應變更手續;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

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准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

第八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銷黨內職務;

4、留黨察看;

5、開除黨籍。

8樓:匿名使用者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1) 警告.這是黨內處分中較輕微的處分,是對犯錯誤黨員的一種告戒,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是在工作上一時疏忽,偶爾違紀,或雖屬思想品質方面問題,但錯誤性質和造成的後果不嚴重,依據黨的政策衡量,既不能免予處分,又夠不成嚴重警告處分的,給予警告處分.

(2) 嚴重警告.這種黨的紀律處分適用於所犯錯誤的性質和程度比較嚴重的黨員.它與警告處分有輕微之分.

一般來說,主要根據黨員所犯錯誤的性質,程度來確定,同時也考慮本人對所犯錯誤的認識和態度.

(3) 撤銷黨內職務,是重於嚴重警告的黨紀處分,是黨內重處分之一.適用於所犯錯誤的性質,情節嚴重的黨員.撤銷黨內職務是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所選舉或黨組織任命的黨組織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職務.

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在作出處分時,應明確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撤銷某一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一職務或著兩個以上職務,而不是撤銷一切職務時,則必須從其擔任的高職務開始.從高到低依次撤銷,而不是撤銷低職務而保留高職務.

對於應受到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一般應給予其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留黨察看.這是僅低於開除黨籍的黨紀處分.主要是指黨員所犯錯誤嚴重,但又沒有完全喪失黨員條件,序言給予改正錯誤的機會,,便於組織考察.

可以根據其錯誤的嚴重程度,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或兩年,最長不超過兩年的處分.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能擔任黨內領導職務,一般不宜提前恢復黨員權利.經過留黨察看改正了錯誤,應按時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錯誤不改,不夠黨員條件的,應該除其黨籍.

(5) 開除黨籍.這是重要的黨紀處分,適用於錯誤極其嚴重,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條件及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被開除黨籍的黨員經過長期考驗,已經改正錯誤,確實具備了黨員條件以後,由本人申請入黨,經黨組織嚴格審查,可重新吸收其入黨.

它與"清除出黨"不同.被清除出黨的人,不准許重新入黨.因此,各級黨組織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必須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9樓:我就是我

黨紀有以下五種:(1)警告。警告是黨內五種紀律處分中最輕的處分。

一般對在工作上由於經驗不足,或一時疏忽偶爾違反黨的紀律的,或對錯誤雖屬於思想品質方面,但錯誤性質和造成的後果不嚴重的,給予這種處分。受到警告處分的黨員,仍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公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2)嚴重警告。嚴重警告是黨內五種處分中的輕處分,但比警告處分要重。一般指黨員所犯錯誤性質和程度比警告處分嚴重,但構不成撤銷黨內職務(或無黨內職務又構不成留黨察看)處分,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仍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公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3)撤銷黨內職務。撤銷黨內職務是指撤銷黨員在黨內經過選舉或由黨組織任命而擔任的黨的各級組織及其工作部門中的領導職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適用於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和影響已不適宜繼續擔任黨的領導職務,但又不構成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

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組織在做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在受處分後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一般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4)留黨察看。留黨察看是黨的紀律處分中僅低於開除黨籍的一種重處分。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

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可以視其具體表現情況,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已改正錯誤的,期滿後按期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開除其黨籍;又犯有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錯誤的,也應當開除黨籍。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5)開除黨籍。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重的紀律處分。主要是對那些犯了嚴重錯誤,造成很壞影響,給黨的工作帶來重大損失,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黨員,或者對犯了錯誤拒不改正,拒絕黨組織的批評教育,已喪失了黨性和黨的立場,背離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黨員的處分。

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准重新入黨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0樓:

黨紀處分一共分為三種,但是如何區分的話,得看你的黨紀違反的是什麼情況況?

11樓:匿名使用者

黨紀處分應該有警告。嗯,記過,記大過,嚴重警告。然後,開除黨籍等等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規定

我國政紀和黨紀處分有哪幾種?

13樓:巢葛菲

一、黨紀處分包括: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

二、對黨組織的紀律處分,有改組、解散兩種。

三、政紀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組織處理主要有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調離、降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形式。政紀處分為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的總稱。

1、行政處分,是監察部門對公務員的處罰;

2、紀律處分,是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黨員的處罰。

處分的種類

1、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2、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公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公升工資檔次。

3、受處分的期限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14樓:匿名使用者

黨政紀處分由輕到重分別是,誡免談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留用檢視,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