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是共同財產麼,“三金”是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1-10-24 15:28:03

1樓:健身**很簡單

三金以及彩禮,是指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錢物。它是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為,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贈與行為發生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屬受贈人個人所有。

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為則失去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應該返還給贈與人。

共同財產,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法律實踐中一般是指:

1、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2、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前,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3、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4、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5、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2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至於你所說的“三金”,我不知道是指女方配戴的首飾,還是指其他。如果是指女方專用的首飾,可根據十八條(四)認定為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男方給女方的彩禮,買了三金之後,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男方為女方購買的“三金”,如果沒有其他約定或者條件,可以視為是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該首飾是男方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可以主張要求返還。

“三金”是共同財產嗎?

4樓:健身**很簡單

三金以及彩禮,是指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錢物。它是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為,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贈與行為發生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屬受贈人個人所有。

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為則失去法律效力,三金和彩禮應該返還給贈與人。

共同財產,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法律實踐中一般是指:

1、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2、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前,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3、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4、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5、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離婚彩禮與三金算共同財產麼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公平分配,當然不包括錢,彩禮(彩禮只是女方用你的錢給她買嫁妝,東西都在你家)三金就是定親的東西了,你們已經結婚了,當然也發生關係了。民俗來講啥都不是你的。

法律來講,彩禮所購買的東西平均分,彩禮錢(沒有了)我覺得,誰結婚都是想過好,矛盾主要出現在自己--個人的慾望,私心。(這是本能呀)誰都想讓對方照著你的想法來做。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脾氣,經歷。

也不會做到百分之百。事情發展到離婚都有責任。(往大了說也就是這個人出軌,那個人婚外戀的)如果你能達到對方的要求和想法,怎麼回發生這樣的事情。

希望您在知道了怎麼分配後,多想想我的,謝謝。不給分也行,把這些即在心裡有益無敝。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真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定婚時給女方的三金結婚後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於結婚之前給女方的首飾等,婚前叫彩禮,婚後叫個人用品。如果該個人用品很貴重,又是男方購買了送的,也可以納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要協商。

得母親的死亡賠償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未來法律 您好,不屬於共同財產 一 從當前學術通說來看,我國現行的立法兼採繼承喪失說與扶養喪失說,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一種損失 其內容是對權利人收入損失的賠償,性質是對死者的近親屬的財產損害賠償,它不屬於遺產範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

養老金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我國 民法典 的相關規定,公民的退休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可以雙方書面約定屬個人財產或部分屬個人財產。夫妻共有財產的定義,指的是夫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這裡的存續關係,指的是夫妻一方死亡在病故之前,或者離婚之前的這段時間。在此期間,除了約定的意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保單和保險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 保單具有一定的現金價值,因此是一種財產。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一方作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險費用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異,解除夫妻關係後,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也就失去了保險利益,則不再具有投保人資格。投保人有權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夫妻雙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單價值。但如果由於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