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嫁妝是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

時間 2021-10-17 03:34:20

1樓:無雙的風

婚前財產不分。

第二,結婚都這麼草率?半年就離?早幹什麼去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這個嫁妝的錢是誰給的,給誰的,如果是你父母給你的,一直沒有動,算個人財產。

附:婚姻法條文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

嫁妝是屬於個人財產..你有權利追回``我也在準備離婚,找過律師諮詢,嫁妝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另一個角度講,也是屬於贈於``是你父母贈送於你的,你的丈夫並無擁有和霸佔的權利..你絕對有權利追回你的嫁妝...

一個毛巾,一個臉盆,一個床單都沒資格享有,只要是你父母為你辦理的嫁妝,尤其是毛巾臉盆牙刷屬於個人使用物品,估計你丈夫也不會想要這些的...

4樓:上原多臭子

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女方在離婚後是不能追回的。法律較:贈予

因為我也是女性,所以想要避免這種金錢的損失建議去做婚前財產公證

女方的陪嫁錢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5樓:來日方長

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

1、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後購置並且雙方沒有對嫁妝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並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於一方婚前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夫妻之間財產問題的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樓:小胖紙

這是屬於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如果是已經領證結婚後的就是屬於共同財產,如果還沒領證的屬於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工資、獎金;

(三)生產、經營的收益;

(四)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五)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關係續存期間能成為個人財產的情況: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若在登記結婚前的陪送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若在登記結婚後的陪送嫁妝,女方家人未明確表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這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應認定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的陪嫁請人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這個嘛,其實還是比較有點小爭議的,說應該屬於個人財產吧,肯定不屬於共同財產。

9樓:魯冰花

在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歸女方所有。結婚登記後陪送的嫁妝一般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若有財產的特別約定,則應依約定處理。

10樓:貝殼王爺

我個人認為是屬於共同的吧一般我們這女方陪嫁都是帶一輛電動車

11樓:安分小毛孩

如果女方家沒有具體指明這些嫁妝就是給女兒自己的,那就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的話所以共同財產,為這個他倆是他倆啊,現在。也就屬於兩人財產共同財產。

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3樓:華律網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14樓:墨汁諾

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女方孃家陪送的嫁妝,應被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贈與給結婚的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因此,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其性質的情況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一方的婚前財產”,應解釋為包括“女方的嫁妝”在內,而為女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範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特徵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

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

“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15樓:小嫣老師

1、在婚姻登記前的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屬女方個人財產,若離婚的仍是女方個人財產;

2、在結婚登記後陪送的嫁妝,女方家人若未明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認為是對夫妻的贈與,屬夫妻共同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養老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都屬於共同財產。結婚之前或者離婚之後的,則都屬於個人財產。從法理上講,買房賣房,反覆轉手,不管轉手多少次,都屬於個人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如何用證據來證明這個買新房的錢是從賣掉的舊房裡得來的。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特別是一方出資、另一方未出資的情況。

1、如果沒有憑據證明父母的出資性質,即視為贈與。

2、子女向父母借錢並打借條,婚後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注意:為防止將來發生爭議,父母出資也應與子女簽訂借款協議,最好辦理公證。

人民網-夫妻離婚時彩禮一般歸女方

16樓:南京婚姻律師許乃義

南京專業婚姻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從孃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

各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其所送的嫁妝也會不同。

從形式上看,女方孃家陪送嫁妝是在雙方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後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而這種陪送也有被認定為“贈與”的可能。

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夫妻在此後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應歸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女方孃家陪送的嫁妝,是結婚時女方的父母給予女方的,應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養老金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我國 民法典 的相關規定,公民的退休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可以雙方書面約定屬個人財產或部分屬個人財產。夫妻共有財產的定義,指的是夫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這裡的存續關係,指的是夫妻一方死亡在病故之前,或者離婚之前的這段時間。在此期間,除了約定的意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什麼屬於個人財產,屬於公民個人的財產有哪些

以下財產是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婚姻法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你好,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是指,即使在婚姻...

關於房產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的問題,如何認定房屋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你的牽強誰懂 1 如果是婚前購置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2 如果是在婚後用婚前積蓄購置的房產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也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3 法律依據 婚姻法 2001修正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