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的女人未婚,通過婚戀網認識了41歲離婚條件不錯的男人,這個女人就特別主動,經常故意發資訊

時間 2021-10-15 08:31:08

1樓:李江彬李江彬李

聽你簡單的敘述後,女人的條件(33歲,未婚,經常主動,車接車送)男人的條件(41歲,離過婚,條件不錯)給我的感覺就是不靠譜,這樣的女人不適合過日子。

一般女生都是比較矜持的,這麼主動,肯定有所圖。他們是網上認識的,應該彼此不太瞭解,這個男人應該多觀察一段時間後再進行下一步的打算(如果是想踏實過日子的話)。

2樓:匿名使用者

很難說。也許是看上了男人,想快一點成婚。也許是另有所圖,人和人不一樣。不過這樣做,往往讓男人有猜忌,甚至看不起。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的話可能會很苦,但是你和他這樣的人在一起的話是又苦又憋屈,一個女人要會心疼自己,愛自己,如果你自己都不心疼自己,就別指望別人心疼你了

4樓:

這樣的女人有點太主動了,要先搞清楚到底是喜歡這個人,還是喜歡錢

5樓:若歡一生中

我覺得這個女人沒有腦子33歲年級是大了點……但是我們幹嘛著急呢前提是你真的愛他(我永遠相信愛情來的時候誰也擋不住這個年代離婚的多了去了晚結婚早結婚不重要關鍵是遇到對的人了……不要迫切的降低自己)當然遇到自己喜歡(中意的)就大膽的出手(該出手時就出手)愛是自己努力爭取的……勇敢的去尋找你伴侶吧……

6樓:arnold尹

這個女人有點拜金 當然只是我的看法 才認識幾天這麼主動

7樓:cc川哥哥

女的肯定有自己的想法

8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她太需要一個人保護吧

我單身33歲女人愛上一個45歲的離婚男人

9樓:李昂聊歷史

都是過來人了,沒什麼看不明白的,人活一輩子不就是安安穩穩,快快樂樂嗎?只要兩人相處完美,又何必在乎其他呢?什麼是愛,愛是同住一個房子下面一對真心相對的朋友,愛是彼此付出和包容,想好就行動吧,別給自己留遺憾

10樓:蘇寧電囂

嗯嗯,合適自己就好。生活就是這麼一回事。能過日子就好。生活本應該這樣。

我是一個未婚男人認識了一個離婚兩次的女人,這個女人表面挺老實本分的可是通過交往她脾氣大倔強固執

11樓:虛谷

你喜歡那種搓你難事的女生嗎?你們倆的事她硬是將你姐拉入其中,以後你們要是結婚吵架,她不是非得將她孃家的一起拉來懟你,一看就是沒有大局意識的女的,只會由著性子胡來,你自己想想,有什麼問題直接問

12樓:路飛帆

多簡單啊 她為什麼離兩次婚啊 肯定她有什麼不好的地方 正常人不能接受 或者說 她不好好過日子 你看她現在就已經開始撒謊 吵架 還喜歡跟異性聊天 說不定就是搞外遇離婚的 趕緊分手啊 多簡單的事啊

人做事的時候 要看事 想想別人做的事 而不是看別人說的話

1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不要繼續下去了。

你在寫這段的時候,你有沒有回顧一下你們從認識到交往到相處,有多少是快樂的,有多少是讓你困惑的。

反正我從你的描述裡,沒有感覺到這個女人有什麼值得你愛或者喜歡的。或許你潛意識裡已經厭煩了。那我覺得我支援你跟她分開。

如果真心愛你,真心想跟你在一起,我覺得至少應該要坦誠的。然而她沒有,而且屢屢要分手,看來在她心中可能也是已經有點厭倦了。

這只是我的建議,好自為之吧。

14樓:重情暗殤

我覺得你還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吧,不要再繼續下去了

15樓:虎子鴨

離婚兩次了你還敢撿·····不得不為你的勇氣點贊,分開的好哦,不然將來有你哭的

女人對一個離婚男人說她離婚了,這個女人給這個男人說這些話是什麼目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對一個離婚男人說她離婚了,這個女人給這個男人說這些話是告訴男人,他們可以開始戀愛和婚姻

一個有家庭的女人主動搭訕認識一個單身男人,對這個男人說她與丈夫沒感情.肯定要離婚的,單身男人想,離

1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吧,但從一個bai人敘述,是不能看du出全部zhi來的,而且,就算兩個人dao同時都敘述內了,也不一定能表容達出正確的意思。但從你的言詞中,可以看出你對這個女人的做法應該表示很失望吧?不然你也不會用死纏爛打這種詞來說明她當時的表現,或許她曾經真的愛過那個男人也說不定,但是或許後來因為生活或者感情或者心理髮生了變化,就漸漸改變了心意也是有這種可能的。

女人都是想找個好歸宿的,如果最後沒有跟那個男人在一起也不能怪她吧,如果要怪,也就只能怪她浪費了很多時間,浪費了別人的感情吧。被別人浪費了自己的感情固然難過,可是也不能就一直沉浸在過去吧,過去固然傷心,固然讓人失望,固然讓人氣憤,可是這又能怎麼樣呢?很多事都過去,如果牛奶打翻了,難道還要一心對著打翻的牛奶而哭泣,而難過,而自責,而氣憤嗎?

這樣只會傷心自己,別人是不知道的。

一個未婚男人真的能接受一個離婚的女人嗎,這樣的相遇會有好的結果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有可能。如果女人條件特別好,如特別漂亮、會打扮、事業有成、自立自強等,就比較好找到新的幸福。否則,太難了。因為結婚畢竟需要雙方同意才有可能幸福。

《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19樓:沈鵬

如果內心喜歡,那他就會接受。。。還有外部的壓力,這主要是看男豬腳能不能頂住壓力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我身邊就有,女的還有孩子,還比男的大,這男的還多金,現在一直過的很好

21樓:百度使用者

不好說了,是真的愛,

22樓:喜歡你

相愛就行,問愛的有多深

23樓:百度使用者

會,要看她咋對你了啊

24樓:我是你的藍眼兒

有沒有好結果 取決於雙方想不想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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