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了解法律的人士看一下,幫我解答一下問題。很著急

時間 2021-10-14 22:53:04

1樓:淮安浙江人

1、你敘述的案情,不一定就是實情;這個必須依偵查機關的調查核實為準。

2、如果你敘述的完全正確,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當然也可能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3、依你所述情節,你朋友的父親一定只是從犯。

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

法律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如是過失至人死亡。

是指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依法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 如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總結一下:一定是有的律師認為是過失致人死亡,有的律師認為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所以才會有兩個不同的結論。

這事怎麼辦?案件的定性,應該是由偵查機關來初步認定,最終必須由法院來審查並最終定性,不服的還可以上訴。現在的關鍵是:

主觀上的故意,到底是過失還是故意!最好通過必要的途徑爭取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

提醒一點:事後的賠付是前提,對方的諒解很重要啊!

本案的定性在兩可之間,有努力的空間!

2樓:ps休閒時刻

按你的敘述,你朋友的父親不僅僅無罪,還應該是個見義勇為者。

但是,對方後腦遭受重創意外死亡是個事實,誰來證明你朋友的父親是出於勸架而抱住對方的呢?法律無情,不僅僅在於打擊犯罪是無情的,同時也在於證據是無情的。見義勇為者因缺乏證據而變成階下囚的比比皆是。

案件的偵破會是一個幾百頁、甚至是成千上萬頁的卷宗,就這麼幾行字,誰也不知道會定什麼罪,會判什麼刑罰。

3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至於朋友的父親是否涉嫌犯罪問題,關鍵是否有證據證明其抱著死者是為了拉架,有證據則不涉嫌犯罪。

建議聘請律師會見,並根據瞭解的案情與公安機關交涉。

4樓:馬珂律師

首先我們稱當事人為a

罪名涉及故意傷害和過失致人死亡

按照你的說法**拘留了四個人,那麼四個人怎麼同時過失致人死亡呢,應該是雙方在打鬥過程中的後果,所以很有可能是按照故意傷害來處理的

a應該是初步被定為共犯,你說的其行為是勸架,如果是真的,那麼他不承擔刑事責任

可是問題是你說了不算,他自己說的也不算。重要的是現場是否留有證據,其他三個人的詢問筆錄,以及在場其他人的證人證言,如果同時能佐證a沒有參與衝突,就是阻止鬥毆,那麼是無罪的

但這些證據家人調不到的,只能委託律師到司法機關調取後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或者尋找其他目擊者,著急也是白著急。什麼事情家人根本就不知道,也看不到筆錄。所以你想在這裡得到非常準確的答案是不可能的,你總不能把案卷全發上來吧。

建議請一個自己的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聽你說,你朋友家已經亂成一掛粥了。已經發生這樣的事了,再急也沒用。你朋友的父親和那個人是怎麼倒下的?

群毆這個應該不算是法律術語吧。你朋友最好找個好點的律師,按理說,判刑的話僅僅侷限於故意殺人罪還有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肯定不適合吧,過失致人死亡的話,就要看看他有沒有能足以致使那人死亡的行為,主觀上還必須是過失的。

十年以上?只有極惡劣的才會這樣判,要是僅僅是拉架的話就判十年以上,未免有失公平。你朋友父親要想無責,只能想辦法看看能解釋稱意外事件不。

記住,要冷靜處理。這種事,別私下和解。

6樓:cy蟲

如果證據能夠證明你說的是事實的話,你朋友的父親是不會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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