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停職只發放基本工資已經連續月了,公司也不解決,請問

時間 2021-10-14 22:42:58

1樓:蓋普希金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如果想去其他單位上班,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期下,下一家公司的工作不能影響本單位的工作。《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沒有規定乙個人不能同時籤兩家公司的合同的條款,但有約束企業的條款。規定了:

企業招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造成原用人單位損失的,要承擔責任。一、《勞動法》的規定:第九十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樓:掌樂秋梵

設有特殊約定,可以,寫個辭職書。

我已經遞交辭職報告乙個月了,公司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也不給我發工資了,我該怎麼處理?

3樓:獨愛悔亭

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公司拒絕協商,可以相勞動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因為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還遲遲不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勞動爭議解決方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 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 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4樓:

如果和公司無法溝通的,建議通過勞動部門處理。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

5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給你辦理辭職手續,是有什麼原因,一般的企業正式員工提出辭職,乙個月以後就必須辦理辭職手續走人的。是不是公司需要你協助處理事務等,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乙個月後公司不讓你走,你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諮詢,讓他們協助你處理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已經遞交了辭職報告無需公司的離職手續。在辭職報告過後的乙個月你就可以隨時離開工作單位。不付工資可以找勞動部門解決。

您好,請問公司已經六個月沒有發放工資了,我可以申請仲裁並要求經濟補償嗎?

7樓:平安兔郭子龍

這主要看工廠是什麼原因不發工資,要工廠倒閉了,申請勞動仲裁也沒有什麼用。

8樓:花開花謝

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大膽的去吧。要學會維護自己權益,這麼久不發工資的公司也不應該再待下去了,資金鏈和誠信都是有問題的公司。

我在公司工作5個月了,然後辭職了,還有乙個月的工資,老闆說分六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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