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4年,有個兒子,但是我們沒有拿結婚證,現在她要離婚,我不肯,現在她已經去法院告我啦,我該怎

時間 2021-10-14 21:53:07

1樓:正商觀察者

由於雙沒有辦理結婚證,那麼,雙方屬於同居關係,婚姻法不支援也不鼓勵,不在法律調解的範圍內。這是雙方對自己生活狀況的選擇。也就是說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為此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因同居關係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七條規定,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係,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2樓:曾經很別緻

他都已經去法院了,就是他已經鐵定心跟你離婚了,問什麼還不放手呢讓自己有點尊嚴,要點補償呢

3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承認的婚姻締結形式是結婚登記。雖然我國民間更認可儀式,但是法律與大家的慣例往往存在較大差異。只有領取了結婚證的男女雙方,才是法律上的夫妻,享受夫妻間的權利義務。

如果對財產及子女撫養沒有異議,根本不用去法院或民政部門去解除雙方關係;法院也不會受理單純以「解除同居關係」為訴求的訴訟。

如果想留住對方,彼此的關係受到法律保護,必須先補辦結婚登記。

4樓:桂

你們沒結婚證就等於你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你們最好的辦法就是私了。如果到了法庭也最終會判離婚的,除非你做你老婆的思想工作你們和好。

5樓:勢敏

法院不會管,你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6樓:趙小価藝

孩子進戶口本了嗎?她如果有常識的話直接離開你也沒有辦法。只能想辦法和她和好。疼她愛她關心她。但是不能放肆。

7樓:

沒有登記結婚證明的婚姻,沒受婚姻法保護

我們結婚六年了,有乙個兒子四歲了,我們沒有結婚證,但是我現在不想跟他過了,他不同意,如果我現在在結

8樓:心碎

分居兩年任何一方可提出離婚,法院也可以強制判決,現在你沒離婚再結婚你已經犯重婚罪了,沒有結婚證畢竟有孩子

9樓:

不算重婚罪。中國在2023年己取消了事實婚姻,己不再受法律保護。現只承認民政局登記註冊的結婚證。

只能算同居,兒子屬非婚生子女。你能另行結婚,但須妥善處理兒子的撫養權歸屬及撫養費問題。

10樓:媯掆潳媯掆潳緋

如果沒有孩子的話就可以結婚,但是現在兒子都四歲了,就算沒有結婚證也是重婚罪

11樓:你若不離,我便不棄

可以沒結婚那來的重婚罪最多付孩子的18之前的撫養費

12樓:

是沒有結婚還是沒有結婚證 這是兩個概念 如果沒有結婚 那當然不算重婚 但因為結婚證丟失而沒有結婚證 那肯定算重婚 建議到法院走離婚起訴程式

13樓:人生本無完美

沒有結婚證,沒有人承認你沒結過婚。

14樓:真愛一生

你們沒有**啊。沒有法律效力。所以不會。

15樓:哥是流氓

沒結婚證都不算結過婚 只能是同居

16樓:管沁媛

都有孩子了,你還有這想法?那你想過孩子的感受嗎!不負責任!

我們結婚快20年了,兒子18歲了,但是我們沒有結婚證,她現在上網變心了,我現在要跟她離婚,她不同意,

17樓:蓮梓莘

這要看你們是不是事實婚姻,婚姻法規定,凡是2023年2月1日以前同居(即一起生活,沒領結婚證,且雙方符合結婚條件)的算事實婚姻,在這個時間後同居的,哪怕生了一群孩子也不是事實婚姻,只是同居。你說的時間比較粗略,不知道是在此時間之前還是之後,要是事實婚姻的話,可以補辦好結婚登記後向當地法院訴訟離婚,不是事實婚姻而是同居的話,直接可以走人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一時心血來潮就喊離婚那樣會傷三方的感情的.女人上網作為有變心那不會變成現實的,誰沒有一點穩私?聽朋友一句勸,要三思而行.一意獨行要吃大虧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有結婚證,但你們也屬於事實婚姻啊。你們都共同生活了二十年了,仔細想一想如果真的離婚了放得下這段感情嗎?心裡不難過嗎?

好好的乙個家因為網聊而破碎,你們認為值得嗎?你們認為網路上的新鮮與刺激還比不上二十年的患難與共嗎?網路無真情,現實生活才是最真切的,孩子,老人,還有你們的家。

很多人迷戀網聊,那只是精神空虛。有很多人為自己的愚昧付出了代價,變心?什麼是變心?

她不同易和你離婚就證明你們的婚姻在她看來還是重要的,她還是愛你的。為孩子想一想,你們忍心因為聊天把孩子的一生也毀掉嗎?太不公平了。

都這麼大歲數了,離了婚,最後得到的只有後悔。我這都是肺腑之言,希望天下所有的夫妻都能白頭偕老。有時間你和嫂子在網上看看陳大惠的講座。

他是將中國傳統文化的。相信你們能從中學到一些做人的道理。

20樓:匿名使用者

胡扯,因為沒領結婚證,沒有約束,才上網聊個天,再說,上網聊天又不要緊,至於要離婚嗎?典型的你想離婚,在那找藉口。

21樓:匿名使用者

仁兄,你們既然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存在離婚這一說,最少你們不用****,剩下的是你們個人的問題,

22樓:匿名使用者

她不同意跟你離婚,上個網至於嗎?難道你不上網嗎?

我和我老婆沒有結婚證但是我們有乙個孩子,現在我們要離婚了。在法律上她是不是要給孩子扶養費

23樓:成蓮

兩人共同記住2年以上以夫妻名義相稱朋友鄰居都知道即為事實婚姻成立。離婚應該給撫養費,有共同責任義務。

24樓:exo一

這不屬於法律了吧,道德問題,你的孩子不給嗎?法律怎麼說都可以啊,你自己呢

25樓:手機使用者

你那兩蛋蛋長腦袋上了吧,丟人

26樓:10086太黑

這個問題不難:給就要:不給也行:不要為難她:她比你還可憐

27樓:匿名使用者

去你媽的,她跟著你結婚證都沒有,還為你生了小孩,那麼辛苦,那麼卑微,你知不知道每個孩子都是爸媽的寶,她為了你不顧爸媽的感受,你知道她失去了多少嗎,你自己問問身邊的人,還有其他的,像你這種奇葩有但肯定很少,離婚了要老婆給孩子撫養費,你自己打聽打聽,離婚都是男的補償女的,不信就打官司試試

28樓:手機使用者

必須的不給,給了你好意思要麼

我們結婚了四年,沒有結婚證,沒有孩子,他跟別人有了小孩,他現在提出跟我離婚,請問女方有什麼補償? 30

29樓:隔壁家二妮

你好,依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

機關進專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屬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沒有領取結婚證,婚姻關係不成立。如果男方給女方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造成了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並進行賠償。

30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沒領證,就不要說你結婚了

第二 他在外面有了小孩 這人不要也罷

第三 沒有法律的保護,何來什麼補償,需要給予補償的應該是你,是他對你內心的傷害的補償

就這樣 希望對你有幫助!

31樓:曹培公升易學網

94年以來,已不承認事實婚姻,你們只是屬於同居關係。分手後,沒有什麼補償。

32樓:傅冰

從法律角度上說沒有結婚證是不算結婚的,不受法律保護,分手費是可以要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能證明你們是事實婚姻的話,財產各半,祝你好運!

34樓:檸尛寶丶

你沒結婚證,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這個補償是得不到的,除非這個男人很有良心。

35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你說復你和她結婚了制,拿出證據來,既然沒有證據,就是以前說的事實婚姻,現在不受保護的。沒有小孩是誰的錯不好說。你現在的想法我能理解,無法證明自己。

但是希望能得到一些補償。人之常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曾見識過和你相識的情形。

只有告訴你去告她吧,但是不要強扭硬搬,在法庭調整的時候適當提出自己的一些補償意見,只要勉強能得到滿足就簽字吧。

你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的情況也是你自己一手造成的。該鬆手時就送手吧,除非你能容得下第三者。

記得以後別在犯這樣的錯誤了。

36樓:破圖畫本

你和你的的丈夫雖然沒有結婚婚證。但以屬於事實婚姻,你享有正常的財產分割。

我有乙個閨蜜,跟她老公結婚了4年沒有結婚證,但有了乙個兒子,到現在知道她老公沒有離婚在老家有老婆孩

37樓:大明

極有可能涉嫌重婚違法犯罪,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最好委託律師幫助

38樓:奮六世之餘威

和你閨蜜沒有結婚證,不算重婚,也不違法,僅僅是收到道德的譴責而已。

39樓:聽雨愛播播

不是,結婚四年了,為什麼不去登記,不登記,孩子怎麼會有出生證,傻姑娘,現在不要再錯下去了,讓男的選擇,要麼他離婚和這個四歲孩子的媽媽結婚,要麼這個媽媽就退出,把孩子問題覺一下,這算什麼事

40樓:文山靜水

不算,你閨蜜沒有結婚證,法律是不承認的

41樓:驀然回首已空空

是,這算事實婚姻,肯定算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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