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時間 2021-09-12 13:11:34

1樓:十三月的話

一、什麼叫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信用卡詐騙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表現為四種形式: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詐騙罪的重要表現形式。偽造信用卡主要有兩種:一是完全模**實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實信用卡基礎上進行偽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輸入其它使用者的的真實資訊進行復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輸入虛假資訊等。

另外,還有一些行為也屬於偽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塗改、變造等。

行為人必須有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行為,才構成本罪。所謂“使用”,是指利用信用卡進行支付、消費、結算等行為。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可以是行為人自己偽造後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他人偽造的信用卡而使用,你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如果行為人將偽造的信用卡**或者單純偽造信用卡而沒有使用的,以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處理。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廢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據信用卡章程,可以導致信用卡作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第一,信用卡超過有效期限而自動失效;第二,持卡人在有效期內停止使用交回原發卡銀行而失效;第三,因信用卡掛失而失效。

無論是持卡人還是非持卡人,明知是已經作廢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論處。

使用塗改卡是不是使用作廢的信用卡?塗改卡按照有關規定,當然歸於無效,但塗改是在作廢的真實信用卡上塗改有關資訊的偽造行為,是信用卡絕對無效的原因。而作廢信用卡是真實信用卡因為法定原因歸於無效,並非自始無效。

所以,使用塗改卡應屬於“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信用卡必須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國際性規則,根據這項規則,信用卡的使用權僅限於持卡人本人,不得轉借或轉讓。所謂“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經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權,擅自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信用卡,進行信用卡業務內的購物、消費、提取現金等詐騙行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為人必須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這就將與借用親屬、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為區別開來。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如果行為人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而冒用的,應屬於使用偽造的或者作廢的信用卡行為。

冒用信用卡不僅限於“持卡”冒用,也可以無卡冒用。如有的金融機構在網際網路上設定了信用卡網上帳戶,信用卡使用者可以進行電子商務併網上支付,網路金融結算系統為了保護使用者信用卡資訊的安全,給每一位使用者的信用卡設定了特殊的密碼,以防止信用卡資訊被他人惡意竊取和使用。這種措施雖然增強了使用者信用卡資訊的保密性,但密碼本身也可能被冒用或者被破譯,行為人通過破解的密碼,獲得他人信用卡資訊,進而佔有他人財產,本質是冒充他人身份的詐騙行為。

因此,冒用使用者密碼進行網上信用卡支付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也應定為信用卡詐騙罪。

(四)惡意透支

所謂透支,是指持卡人在髮卡行帳戶上已經沒有資金或者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根據髮卡協議或者經銀行批准,允許其超過現有資金額度支取現金或者持卡消費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為客戶提供的短期信貸,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區別於其它金融憑證的最明顯特徵。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資信基礎之上,因此,透支人僅限於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進行透支的,不能認定為信用卡透支。

透支可分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

善意透支可分為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和不當透支。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指持卡人完全遵循信用卡章程和髮卡約定,在約定或規定的額度、期限內行使透支權,並如期歸還的行為。不當透支,是指持卡人違反了信用卡章程和髮卡約定,超過約定或規定的額度、期限進行透支,但經發卡銀行催收後及時歸還或者自動歸還的行為。

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與不當透支的相同之處是行為人均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其界限在於,是否遵守了信用卡章程和髮卡約定。不當透支實質上是一種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惡意透支可分為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惡意透支。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違反信用卡章程與約定進行透支,逾期不還,但詐騙金額較小的行為。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是行政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由於其社會危害性較小,不構成犯罪。

犯罪性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犯罪性的惡意透支按照行為型別,又可分為超限額的犯罪性惡意透支和超期限的犯罪性惡意透支。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惡意透支相同之處在於行為人均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不同之處在於是否達到了犯罪程度,實踐中以是否達到了司法解釋的數額為標準。

二者不但有量上的區別,而且還有質上的劃分。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卡詐騙罪和其他金融詐騙犯罪一樣,屬於數額犯,也就是說,構成本罪必須達到刑法規定的數額標準,一般認為,該標準設立在5000元較為妥當,否則不構成犯罪,對此需要嚴格把握。

2樓:值得深入口

信用卡詐騙(又叫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方式通俗講就是用信用卡消費後直接不還,或者還不起了,達到一定金額就構成刑事犯罪。

3樓:匿名使用者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行為:

偽造信用卡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製造出來的信用卡。冒用他人: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惡意透支:透支是指在銀行設立賬戶的客戶在賬戶上已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准,允許客戶以超過其賬上資金的額度支用款項的行為。

4樓: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信用卡詐騙罪具體行為表現形式: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詐騙罪的重要表現形式。偽造信用卡主要有兩種行為表現,一是完全模**實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實信用卡基礎上進行偽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輸入其它使用者的的真實資訊進行復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輸入虛假資訊等。

另外,還有一些行為也屬於偽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塗改、變造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據信用卡章程,可以導致信用卡作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1)信用卡超過有效期限而自動失效;

(2)持卡人在有效期內停止使用交回原發卡銀行而失效;

(3)因信用卡掛失而失效;無論是持卡人還是非持卡人,明知是上述已經作廢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論處。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信用卡必須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國際性規則,根據這項規則,信用卡的使用權僅限於持卡人本人,不得轉借或轉讓。所謂“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即指,非持卡人未經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權,擅自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信用卡,進行信用卡業務內的購物、消費、提取現金等詐騙行為。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為人必須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這就將與借用親屬、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為區別開來。

4、惡意透支。所謂透支,是指持卡人在髮卡行帳戶上已經沒有資金或者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根據髮卡協議或者經銀行批准,允許其超過現有資金額度支取現金或者持卡消費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為客戶提供的短期信貸,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區別於其它金融憑證的最明顯特徵。

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資信基礎之上,因此,透支人僅限於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進行透支的,不能認定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

請問下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型別是什麼?謝謝

5樓:

信用卡詐騙罪屬於金融詐騙罪的犯罪型別。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6樓:中國藍石頭

信用卡詐騙罪歸類在金融詐騙罪中,屬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主要表現有: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7樓:趙洪波律師

信用卡詐騙罪主要表現以下幾種形式: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屬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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